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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

2014-01-09

探索财富 2013年4期
关键词:便利性团体优点

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以前vs现在)

能为我们生活提供帮助的用品都有哪些呢?时代在变,生活环境在变,我们生活中所使用的物品也在发生变化。这其中,既包括扇子、陶器之类先前流传下来的物品,也有泡菜、冰箱这种融合了传统物品优点与现代技术便利性的物品。

我们必需的衣食住

人们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对于衣食住等方面用品的需求。比如衣服、鞋、帽子之类保护我们身体的物品,大米、蔬菜、水果、肉、海鲜等食物,以及能让我们舒适地进行休息的房屋。这些物品在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而它们获取的方法也各不相同。蔬菜、水果由农民种植,肉类通过饲养得到,海鲜是在海中捕捞的,面包、饼干、方便面等食品,则是在工厂中加工制作出来的。

流传至今的古代物品

现在,虽然很多人在炎热的夏天会使用风扇或空调,但也有人用扇子。还有,在保存大酱或辣椒酱时,有人不使用空气流通性差的塑料桶,而用能够调节空气流动和湿度的陶器。为了不使衣物受损,尽管有洗衣机也尽量用手洗;为了制作更美味的食物,不使用粉碎机而使用石磨。

融合了古代物品优点和现代物品便利性的物品

虽然使用起来不很方便,但很多古代物品拥有着现代生活用品所没有的优点。因此,兼具古代物品优点及现代物品便利性的用品便出现了。比如,塑料桶的便利性,加上陶器的保鲜性,便成就了“会呼吸的泡菜桶”。还有,利用能蒸出香喷喷米饭的锅制造出的电饭煲;利用棒槌敲打衣物时产生空气泡的原理生产出来的洗衣机。

消费者既有权利,也有责任

购买了价格不合理的商品,或者商品在使用中出现了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像这样感到不满或者受到伤害的时候,消费者应该怎么办?消费者的权利和责任都有哪些?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再思考对策吧。

消费者的权利有哪些

在使用商品或服务的时候,如果出现了问题,受到不公平待遇或者销售者没有遵守承诺,那么消费者有获得赔偿的权利。这就是消费者保护法(韩国)规定的“消费者的八项权利”:安全的权利、获取信息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反映意见的权利、获得赔偿的权利、接受培训的权利、组织团体进行活动的权利、在舒适的环境下消费的权利。

消费者也有责任

对于任何一种行为,如果拥有权利,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正当的消费者,当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和质量出现问题时,有告知商家的责任。此外,如果遭受了不公正待遇,有对此进行追究的责任:不得由于自己不正当的消费,给他人带来损失的责任;保护环境,不使用污染和破坏环境的物品的责任:为了解决问题而联合起来的责任。

消费者感到不满的时候

最近,随着商品的种类越来越多,判断哪种商品比较好,就变得越来越困难。不仅如此,由于各类媒体的广告宣传越来越多,更造成了消费者选择商品时的困扰。由于商品选择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经常有消费者购买到劣质产品,或者受到欺诈。对于这种情况,以前的消费者只能吃哑巴亏,但是现在,他们可以通过开展维权运动,使问题的影响在社会中扩散,从而积极维护自身的权利。

消费者获得赔偿的方法

消费者在遭受损失时,最常使用的方法就是拨打客服电话进行投诉,或者到客户服务中心的网站留言。通过这种方法,虽然能迅速获得赔偿,但却无法阻止其他消费者遭受同样的损失。因此,我们不妨采取公开的方式,就是与消费者团体进行沟通,或者通过各种消费者维权机构来获取赔偿。

保护消费者的消费者团体

消费者团体是通过了解消费者的遭遇、提供相关培训和信息,维护消费者的权利,从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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