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发布航天成果应用国家政策
2014-01-09王霄
俄罗斯发布航天成果应用国家政策
2014年1月,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了《2030年前使用航天成果服务俄联邦经济现代化及其区域发展的国家政策总则》(简称《总则》)。该总则旨在推动俄罗斯航天成果应用,推进俄联邦经济现代化及其区域的发展,主要内容如下。
一、概述
近年来航天成果的典型应用是以GLONASS系统为基础开发和使用航天产品,特别是在交通监测和大地测量领域有着广泛应用。利用地球遥感卫星数据解决大范围内自然资源管理的合理利用、气象水文、气候、自然和人为突发事件、环境监测、测绘和地球科学基础研究及其演化等问题。一些地区已开始执行卫星导航定位技术区域专项规划。航天成果应用可推动联邦主体社会经济的创新发展,因此应尽快发展航天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
为提高航天成果应用效率,应协调各级国家权力机构活动,并制定俄联邦区域长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及行业战略规划。
根据俄联邦国家航天活动专项规划和其他的国家、部门以及区域专项规划,制定航天成果应用的目标及实现的途径和方法、工作任务与财政保障,保证在相应的财年和规划期内在预算拨款的范围内执行该总则。
二、主要内容
明确了2030年前为实现俄联邦经济现代化及其区域发展,“航天成果应用”应实现的国家利益、应遵循的国家原则、航天成果应用的主要目标、优先事项、主要任务和实施阶段。
1.国家利益
合理有效利用航天成果,加速国家经济现代化及区域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大规模使用航天活动成果,推动国家、联邦区、州和联邦主体管理和监督方法创新。发展国家高新技术经济项目,鼓励中小创新型企业参与航天成果应用;逐步建立国内航天产品(服务)市场,并加速其发展;不断挖掘和利用航天成果应用的竞争优势及潜在机会,争取占据国际市场的领先地位;充分参与国际航天产品(服务)制造和推广项目。
上述国家利益的实现旨在保证巩固俄罗斯联邦的航天强国地位。
2.政策原则
航天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应遵循系统性原则,以专项规划为基础指导,以项目为依托;将国家调控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推动航天成果应用的公-私合作;航天成果应用应遵循综合管理办法;保证俄联邦公民、法人依据相应法律可自由地使用航天活动成果产出的信息资源和产品;为解决国家管理问题,经济发展问题,州及市政建设问题,极重要的和(或)潜在的危险工程型国家基础设施、社会知名建筑设施及自然保护区监测等问题,应保证俄联邦航天应用的相关硬件、软件自主可控;航天成果应用应遵循国际法,并保证俄联邦国家利益;在开发航天产品和提供航天服务时应保证信息安全。
3.主要目标
航天成果应用国家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最大程度满足国家各级机关及所属部门、商业团体和个人对航天产品的需求。加快航天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保证航天产品(服务)满足终端用户对其数量和质量的预期需求。
4.优先事项
能量是进行生命活动的基础。细微(持久的)的能量摄入和支出平衡失调,均可导致严重的病态[8]。Gorissen等[9]报道,禁食一周后,斑马鱼(Danio rerio)肝瘦素A的mRNA水平升高,而瘦素B的mRNA水平显著降低。2016年,Yuan等[10]指出,瘦素A参与桂鱼(Siniperca chuatsi)能量代谢的主要调节,在调节摄食和能量代谢中发挥重要作用;而瘦素B调控特殊中枢神经系统的能量交换。瘦素A在石斑鱼(Epinephelus coioides)调节摄食和能量代谢中发挥重要作用[11]。
航天成果应用应满足各级政府的需求,提高国家、联邦区、州和各经济领域的管理质量;在全国经济层面、社会和生活层面有效地、大规模地应用航天成果,提高公民生活质量和解决其安全问题;建立和推动航天产品(服务)的国内市场快速发展,使俄罗斯航天产品(服务)占据全球市场的领先地位,扩大航天产品(服务)出口的种类和范围。
5.主要任务
航天成果应用要解决的法律法规方面的主要问题是:
对航天产品开发的管理问题、航天服务提供及其在国家各经济领域的应用形成法律规范。明确航天成果应用的目标、任务及负责协调工作的联邦权利执行机构的权利和职责;明确此领域其它配合机构的主要任务和权利,明确两者的相互关系,形成规范性文件。完善航天产品开发领域公私合作的原则和法律规范保证机制,利用航天成果提供服务,建立航天成果应用的国家基础设施,全面有效地解决航天成果应用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市政建设的问题。为提高航天成果的应用效率,完善法律基础,改进各地区航天成果应用活动的评估标准和程序。
航天成果应用基础设施建设、产品推广、服务提供方面的任务是:
分阶段建设用于开发航天产品、提供航天服务的基础设施。建立统一的法律标准,明确航天成果应用的产品(服务)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建立认证体系、授权体系及独立的检查制度。在国家及市政管理方面,限制使用境外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技术平台,保证国内产品的竞争力。成立管理遥感数据及其增值产品的联邦基金会,建成遥感数据终端用户服务系统,在国家保密法允许的范围内为终端用户提供开放式访问途径。加强载人航天领域和空间基础研究项目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开发先进的“综合性信息-导航保障和监测”技术,提供客观的量化信息。集中规划和管理地理信息、信息管理、建模、预测和分析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方面航天成果应用,推动各级政府在各项活动中航天成果的应用。研发航天产品和提供航天服务时,将航天成果应用信息与其他类信息(航天类和非航天类)综合集成,将国内的航天成果和国外的航天成果高效集成。整合联邦、州、市级及其他专项规划资源,建成各类综合性和专业性航天产品和服务,扩大应用规模。建立将航天产品(服务)提供给终端用户的服务体系。建立国内航天产品和服务市场,推动其发展。所有运营方和航天产品及服务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制定信息交换和共享协议书。同国外航天成果应用运营方合作,将本国的航天成果、地理信息服务与国外资源进行综合集成。建立信息反馈体系、对航天产品的终端用户需求进行系统化分析,保证用户参与航天产品的开发和日常运行。为商业团体、科学教育机构、社会团体和非营利性组织参与航天成果应用的讨论和决策创建有利条件,同时为该领域的国家政策实施创建有利条件,推进俄联邦经济现代化和区域发展。
在航天成果应用基础设施准备及提高专家技能方面的国家政策的任务有:
在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学校及中等教育机构的参与下建立航天成果应用的连续性教育基础设施;明确培养方向、专业,建立国家教育标准,形成航天成果应用完整的教育体系;建立航天成果应用基础性教育,科学合理地开设基础教育课程和专业技能培训课程;
在地方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建立航天服务(中学、大学)创新-教育中心;形成国家订货机制,提高航天成果应用专业技能和水平,满足国家和市政管理的需要;为负责航天成果应用(包括为实现联邦和谐及发展而使用的航天成果)的运营方建立培训机制,提高其专业水平。
航天成果应用的国际合作任务包括:
分阶段实现俄罗斯的航天产品走进发展中国家市场,然后再占领发达国家市场的目标;同国外合作伙伴形成稳定的、长久的业务关系,包括共同开发具有竞争力的航天产品和服务,将其引入国际市场;优先与前苏联成员国发展合作伙伴关系,优先与独联体国家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利用空间系统将全球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体化的综合信息网,实现全球和区域首创,并同其它国家共同开发大规模的航天成果应用项目;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同发达国家进行平等互惠的技术、知识、产品、服务及专家的合作与交流;保证俄罗斯积极充分、公平平等地参与与航天成果应用紧密相关的国际空间法相关问题的筹备、讨论和决策;协调俄罗斯与国际法在航天成果应用方面的法律差异,引进国际标准和国际协调(确认)系统。
6.政策执行
为实现航天成果应用国家政策的目标,俄联邦政府批准了落实该总则的实施计划。该计划预期成果包括:
2020年前(建立阶段):
部署航天成果应用的国家基础设施,包括:建成统一的区域数据分发体系、地球遥感信息编目、存储和传送系统;成立联邦地球遥感数据基金会;部署第一阶段的地球遥感数据终端用户服务系统;在俄联邦主体、各经济领域、市政建设、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部署航天服务基础设施;建立航天产品(服务)的国内市场,建成航天服务运营体系,建立航天成果应用的公-私合作机制;为解决国家管理问题建造和完善航天成果应用基础平台,包括航天各领域专业化软件平台,在航天成果应用基础平台上建立各类各区域信息分析系统来解决国家和市政管理问题;建立完整的航天成果应用活动的法律法规;在国内交通部门大规模应用GLONASS卫星导航服务;发展并推广一系列的面向航天产品和服务的载人航天项目;通过区域专项计划推动各联邦主体的航天成果应用;建立先进的基础设施,提高制造商、运营方和航天成果终端用户的技术能力和水平。
2025年前 (完善阶段):
完成航天成果应用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保证遥感数据的终端用户数据保证系统和航天服务中心分布网;保证俄罗斯航天应用成果打入国际市场,同国外合作伙伴形成稳定的业务关系;各级国家管理机构和国民经济部门能够独立自主地使用航天成果;建立全球综合信息网,开发优质的航天成果和服务。
2030年前(发展阶段):
发展航天成果应用的国家基础设施,以推动国家经济现代化和区域发展,确保俄罗斯在航天产品(服务)国际市场上的领先地位;完全掌握“综合性信息-导航保障和监测”新技术,发展有前景的项目,改进提供航天服务的方式;面向终端用户的需求,不断发展航天成果国家基础设施,持续开展科学技术研发工作,包括掌握和利用行星资源、预测和防御来自小行星及陨石的威胁,并发展其它有前景的知识密集型任务。
·王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