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民生于心 使命在肩
2014-01-04
走进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中心,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墙上一面面鲜红的获赠锦旗,和忙碌而有序工作的工作人员——这里是监察大队最热闹的地方,每天来访者络绎不绝,有来投诉的农民工,有前来咨询政策的职工,还有来办理缴纳工资保证金手续的建筑工程老板。劳动者把监察大队当作自己的“娘家”“主心骨”,“劳动维权找监察大队”是他们心中不变的信念,上级政府把监察大队当作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前沿阵地。
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推行劳动用工“12333”模式,着力解决欠薪问题,是近年来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重点,他们通过从源头预防、从一线治理、用制度保证,精心构筑了一张覆盖全县、牢不可破的劳动者维权“防护网”。
定制度下“猛药”
“公司不给我们工钱,我们要投诉!”9月19日,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了孙文建等70多名农民工的投诉,据他们反映四川元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苍溪县陵江镇、云峰201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施工四标段(古梁村、韩家坪村、民合村)项目工程”拖欠工资。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公正与和谐。县劳动监察大队迅速立案调查。经多方查证,提取证据后,确认四川元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情况属实。为让农民工能尽快拿到血汗钱,在陵江镇、云峰镇、财政局、农发办等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劳动监察人员到元盛公司现场办公,对公司相关委托人进行调查询问,制作调查笔录,当面与施工现场负责人、农民工本人一起核实欠薪金额,共计45.95万元。监察人员现场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元盛公司限期依法支付拖欠工资。尽管元盛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说不能兑现,但在县劳动监察大队的不懈努力和督促下,公司代表最终在监察大队会议室现场支付了所欠的全部工资。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下“猛药”。一方面,县劳动监察大队创新规范用工模式,先后出台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各部门、建设方、施工企业、劳务企业等的责任,加大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用工的追究力度,规定欠薪企业不能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资质不能增项升级、工商不予年检执照。全年累计依法督促64个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100.3万元。另一方面,大力推行建设领域劳动用工“12333”模式——要求企业与员工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和用工备案制度;要求用工企业建立员工花名册、考勤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花名册;要求施工企业在工地设立简易劳动合同样式牌、用工温馨提示牌和工资发放公示牌;落实总承包单位用工直接法律责任、业主单位的连带责任和政府的监督责任。现已在大获名城、松澜郡、帝景豪庭等23 个在建、新建工程项目中全面推广,累计悬挂标语横幅31条,建立公示牌23块,为促进农民工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严检查出“重拳”
劳动监察要动静结合,更需要主动出击。2014年,县劳动监察大队把查处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作为工作的重点,围绕当前劳动关系领域内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劳动保障年检、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劳务派遣专项检查、社会保险征缴专项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等8 次专项(综合)执法检查活动。
为确保专项检查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县劳动监察大队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并在11月初,召集县级相关部门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部门协调会,就全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要求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增强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确保专项检查收到实效。
为提高劳资双方依法维权的意识,县劳动监察大队加大了法治宣传的力度。如,在建设领域大力推行劳动用工“12333”模式,尤其是落实各建筑工地悬挂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相关标语,建立农民工简易合同样式牌、用工温馨提示牌、工资发放公示牌“3”块牌子;通过移动、联通、电信平台短信群呼,编写发送执法检查活动短信消息5万余条;在施工现场、厂矿车间设立维权咨询点,现场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理举报投诉,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接受现场咨询5300余人次;借助新闻媒体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违法情节严重、拒绝整改的用人单位进行曝光。
在执法检查中,县劳动监察大队主动协调公安、住建、经商、交通、工商、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进行拉网式实地检查,层层清理,不留死角。改变了过去以罚代教、以罚代改的工作模式,以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自身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对个别不配合、不整改的用人单位依法立案查处,加大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力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全年累计监察用人单位547 户次,涉及劳动者3.9万人次。整改违法违规行为35 件,其中,下达限期整改27 份;依法督促用人单位新(续)签劳动合同2387人,全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督促5家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督促用人单位参保缴费128万元,涉及劳动者230人;督促用人单位新(续)签集体合同21户,新(续)签工资集体协商制度35户,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1%。
快查处 解民忧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劳动维权中,一手抓预防,一手抓保护,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高效优质办结每一件维权案件,全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查处举报投诉及信访案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疏通举报投诉渠道。开通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来访投诉、来信举报等多条维权途径,实行举报投诉24小时受理制,工作时间内举报投诉电话有专人接听、专人记录、专人受理;非工作时间段专线电话与专职劳动监察员手机捆绑,可随时接处;开通了网上举报投诉电子信箱,凡通过电子信箱举报投诉的,3天内给予答复。二是实行案件分类处理。对立案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组织力量集中办理;对一般简易案件,电话协调解决,或上门督办处理;对群体性案件,优先处理;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解决;对疑难复杂案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积极稳妥处理。三是建立快速处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举报投诉接待台帐制度、首问责任制及限时办结制,做到来人有接待,电话有记录,投诉有登记,案件有回复,按照“快速反应、快速受理、快速处置”的原则,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畴的举报投诉及信访案件,做到“三快”,即快受理、快查处、快结案。四是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县劳动监察大队制定出台了《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就应急现场治安保卫、医疗救护、安全防护、信息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全体劳动保障监察员24小时待命,遇群体性突发事件,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控制局面,果断平息事态,妥善调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化。
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党的十八大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出发,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写入党的十八大政治报告,赋予了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工作新的任务和要求。为此县劳动监察大队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014年,在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天然气开发利用园区开展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在全县39个乡镇开展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活动。截至目前,辖区内已35个乡镇及用人单位按照标准创建达标,为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打下了基础。
民生于心,使命在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集结号已经吹响。苍溪县劳动监察大队将不断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继续探索新方法、新路子,为建设和谐苍溪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