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论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之为“纯粹哲学”
2013-12-31彭志君舒远招
彭志君 舒远招
摘要:罗中枢教授关于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并非指通常意义上的自然科学,而是指纯粹哲学或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的观点非常独到,但也使人产生了两个疑问:首先,如果“纯粹自然科学”就是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那么,康德为什么在追问“纯粹自然科学是如何可能的?”时,还要把“形而上学作为一种自然倾向是如何可能的?”和“形而上学作为科学是如何可能的?”这两个问题单独提出来?其次,如果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就是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它与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有何关系?本文试图对罗教授的观点作一补释,从“纯粹理性的建筑术”的角度来理解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并力图解答上述两个疑问。
关键词:纯粹理性;建筑术;康德;纯粹自然科学;形而上学;纯粹哲学
中图分类号:B51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3)06?0027?08
何谓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这是学术界探讨已久的问题。通常认为,康德所谓的“纯粹自然科学”就是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它是一般自然科学的典型代表)。因此,康德对“纯粹自然科学是如何可能的?”这个问题的解答,其实就是在为当时的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做出理论辩护,即为其奠定哲学或形而上学基础。但是,这种理解可能过于简单了,它只看到了康德对近代的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奠基,而没有看到康德同时也在为当时的自然形而上学奠基。近来,学术界有人对上述观点提出了质疑。例如,四川大学哲学系罗中枢教授在《论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及其可能性》一文中指出:“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自然科学①,它指与纯粹数学相对应的另一类纯粹理性知识,即纯粹哲学或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1](48)可见,他把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直接等同于“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了。基于这种理解,他进而提出:我们不能把康德对“纯粹自然科学是如何可能的?”这个问题的探讨,仅仅归结为给近代的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奠基,而是要把它首先理解为给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奠基。罗教授对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的理解是非常独到的,这种富有启发性的理解要比通常的理解具有更大的解释力。但是,罗教授的观点及其阐释也使人产生了新的疑问。本文试图从“纯粹理性的建筑术”的角度看待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概念,并力图对罗教授的文章所留下的两个疑问做出解答。
一
罗中枢教授把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等同于其纯粹哲学或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不仅如此,他还进一步指出:“康德的所谓‘纯粹哲学指的其实就是‘一般的形而上学‘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自然形而上学的先验部分或‘本来意义上的先验哲学②。 康德已明确把‘纯粹自然科学称为‘哲学‘纯粹哲学或‘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并且把‘实体常驻不变‘一切发生的事情都有原因等纯粹自然科学的原理叫作‘哲学原理或‘真正的形而上学命题。”[1](48?49)这是罗教授对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的一种独到的理解。
首先,罗教授指出,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不可能是理论自然科学,如牛顿物理学。他提到,康德把自然学说(Naturlehre)分为“理性的自然科学”和“历
史的自然学说”;前者也被康德称为本义上的自然科 学③。换言之,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只能算本义上的自然科学。而且,一切本义上的自然科学都需要一个纯粹的部分为其提供合法性。这个纯粹的部分包含“纯粹数学”和“纯粹哲学”。他据此指出,“所以,本义上的自然科学或理性的自然科学以纯粹部分为基础,也就是以纯粹哲学和纯粹数学为其基础;而纯粹哲学,是不能等同于理论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的。”[1](48)他由此得出了一个结论:“康德所谓的‘纯粹自然科学,从狭义上说,指的是理性自然科学的纯粹部分中与‘纯粹数学相应的‘纯粹哲学。”[1](48)
其次,他引用了一些国外研究者的论述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比如,他引用了英国已故著名康德哲学专家罗曼·康蒲·斯密(Norman Kemp Smith)的论述:“他(指康德——引注)的所谓纯粹的或一般的自然科学(自然、如上面指出,对康德而言,是指‘所有一切)实在就是内在形而上学④,而关于实体与因果性的命题应该就列为形而上学的。”[2](107)又如,他引用了德国当代著名哲学史家沃尔夫冈·施太格缪勒(Wolfgang Stegmüller)的论述:“对康德来说,虽然不存在关于超感觉对象的形而上学,经验形而上学⑤(纯自然科学)作为那种(非数学的)先验综合的知识的总和,却构成了一切实证科学的基础。”[3](21)
再次,罗教授依据对《纯粹理性批判》《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以下简称《导论》)和《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这三部著作的解读,进一步展开了自己的论证。他指出:“事实上,无论是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还是在《导论》中,康德都反复强调先验原理(指纯粹知性的综合原理——引注)构成了‘一切对象的知识的基础,因而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自然科学,而属于哲学。”[1](50)他还认为,在《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分析论”中,“康德集中探讨了‘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问题,考察了因果关系、实体性等哲学范畴的来源、本性、效用、使用条件,讨论了‘在这些条件下,先天地从纯粹知性概念产生并先天的存在于其他一切知识的基础之中的综合判断——即讨论纯粹知性的原理。在《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中,康德集中探讨了‘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他通过‘物质概念及其属性——广延和运动——的适当构造,使它们与先验原理的诸种先验规定相符合,从而根据先天范畴和原理解释了经验自然科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法则。”[1](50)
总之,罗教授对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的独特理解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点:① 从狭义即严格的意义上看,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就是其纯粹哲学;② 康德的“纯粹哲学”又是指“一般的形而上学”“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自然形而上学的先验部分”或“本来意义上的先验哲学”。
我们认为,罗教授的观点基本上是成立的。除了他所援引的文本依据,我们还可以从康德的著作中找到更进一步的文本作为支持其观点的依据。
例如,在《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中,康德指出:
在本义上如此称谓的自然科学,首先要以自然形而上学为前提;因为诸法则,亦即必然性——属于一个事物的特定存在的那种东西的必然性——的诸原则,所关涉是一个不可以构造的概念,因为该特定存在不可能在先天直观中呈现出来。所以,本义上的自然科学以自然形而上学为前提。于是,后者(指自然形而上学——引注)必须唯一地包含非经验的纯粹原则(恰恰是因为这个理由它才享有一种形而上学的称号),但是它仍然是这样:要么它甚至能够不与任何确定的经验客体相关,并且对感官世界的这一或者那一事物来说不确定地探讨那些规律,从而使得一个一般自然的概念成为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就有了自然形而上学的先验的部分;要么它研究这一类或者那一类已经有了一个经验性概念的事物的一种特殊本性,但除了包含在这个概念中的东西外,并不把任何别的经验性原则用于对这种本性的认识(例如,它把物质或者一种能思维的存在者的经验性概念当做基础,并寻求理性关于这些对象先天地能够拥有的认识的范围);而在这时,这样一门科学总还是必须叫做自然的、即有形的自然或者能思维的自然形而上学,[但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就不是一般的、而是特殊的形而上学的自然科学(物理学或心理学),其中上面提到的先验原则被运用于我们感官的这两类对象上。[4](13?14)
在这段话中,康德首先指出了一切本义上的自然科学要以自然形而上学为前提。前面已经提到,包括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在内的自然科学都被康德称为本义上的自然科学。而一切本义上的自然科学都需要一个纯粹的部分;而且只有这个纯粹的部分使得自然科学能够被称得上是本义上的自然科学。但这个纯粹的部分不是自然科学自身提供的,而是由纯粹哲学或形而上学和纯粹数学提供的。所以,本义上的自然科学首先要以自然形而上学为前提。因此,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同样要以自然形而上学为前提。
在这段话中,康德还提到了自然形而上学的两个组成部分,即先验的部分和特殊的部分。其中特殊的部分也被他叫做特殊的形而上学的自然科学。基于此,我们也可以把自然形而上学的先验的部分称为先验的形而上学的自然科学。这种先验的形而上学的自然科学,由于其能够不与任何确定的经验客体相关,并且不确定地探讨感官世界的那些规律,从而使得一个一般自然的概念成为可能,因此它就是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这就是罗教授所谓的狭义的即严格意义上的“纯粹自然科学”。
至于特殊的形而上学的自然科学,其包括形而上学的物体学说和形而上学的灵魂学说。在其中,只有形而上学的物体学说才可以构成自然科学的纯粹部分。在康德看来,形而上学的灵魂学说之所以不能构成自然科学的纯粹部分是因为数学不能运用于内感官的对象(灵魂)之上。因此,康德也把形而上学的物体学说叫做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也就是罗教授在文章中谈到的“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
又如,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康德再一次提到了形而上学的自然科学。他指出:
对于涉及外部感官之对象的自然科学来说,人们必须有一些先天原则,而且把这些原则的一个体系以一种形而上学的自然科学的名义置于被运用到特殊经验上的自然科学亦即物理学之前,是可能的,甚至是必要的,这一点,在另一个地方已经证明过了。[5](221)
在这段话中,康德同样指明了一般自然科学需要一些先天原则,而且他明确地把这些先天原则的一个体系叫做形而上学的自然科学。这个被称为形而上学的自然科学先行于特殊经验的自然科学即物理学,并把其中的先天原则运用到后者。这种形而上学的自然科学是纯粹的,其就是康德所谓的“纯粹自然科学”。
罗中枢教授对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的理解是非常独到的。我们赞同他的观点,还试图为之提供了更多的文本依据。但是,他的观点及其阐释也使人产生了两个重大疑问。
第一个疑问是:如果纯粹自然科学就是自然形而上学,那么,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为何把“纯粹自然科学是如何可能的?”的问题,与“一般形而上学是如何可能的?”的问题并列起来,这种并列不恰好意味着纯粹自然科学与形而上学的区别吗?
众所周知,“先天综合判断是如何可能的?”这个问题是康德哲学的总问题。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和《导论》中把这个总问题分成四个子问题:① 纯粹数学是如何可能的?② 纯粹自然科学是如何可能的?③ 形而上学作为自然的倾向是如何可能的?或一般形而上学是如何可能的?④ 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是如何可能的?逐一加以解答。不难看出,康德是把纯粹自然科学与一般形而上学并列起来的。因此,人们可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既然在罗教授看来,纯粹自然科学就是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这就意味着第二个问题和第三个问题是同一个问题了,那么,康德为什么还要把二者作为两个问题分别提出来呢?而且,康德为什么还要进一步追问“科学的形而上学是如何可能的?”在我们理解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概念时,这个问题是不能回避的。
罗教授的在具体阐释自己的观点时,曾把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分为“严格意义上的”与“相对的、非严格意义上的”两种类型,他虽然指明了严格意义上的纯粹自然科学就是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但却未指明非严格意义上的纯粹自然科学到底指什么。从文章的论述过程来看,他似乎把普遍的自然科学或普遍的物理学就等同于与“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相对的“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⑥。罗教授还曾引用了康德的《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中的一段话来说明二者的关系,即后者使前者的概念和原理成为现实的。再者,他虽然注意到了要在纯粹自然科学与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⑦之间作出区别,但是对于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即形而上学的物理学、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三者之间的关系,还论述得不够清楚。
因此,第二个疑问是:如果普遍的自然科学或普遍的物理学就是指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那么,它与人们通常所说的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又是有什么关系呢?也就是说,普遍的自然科学或普遍的物理学是否也又可能指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呢?
显然,要回答这个疑问,需要对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即形而上学的物理学、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作出更准确的刻画。
二
康德所谓的“建筑术”(Architektonik)是关于诸系统的艺术。而他所理解的系统“就是诸种杂多认识在一个理念下的统一性”[3](860)。在《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方法论”部分,康德利用“纯粹理性批判的建筑术”的方法阐述了他关于形而上学的体系构想,尤其是关于其自然形而上学体系的构想。
康德在谈到他要建立的自然形而上学体系时指出:
较狭义的所谓形而上学由先验哲学和纯粹理性的自然学组成。前者只考察知性,以及在与一般对象相关的一切概念和原理的系统中的理性本身,而不假定客体会被给予出来(本体论);后者考察自然,即被给予的对象的整体(不论它们是被给予感官,还是被给予另一种类的直观,如果我们愿意这样的话),因而就是自然学(虽然只是合理的)。但现在,理性在这种合理的自然考察中的运用要么是自然性的,要么是超自然性的,或不如说,要么是内在的,要么是超验的。前者是在自然知识能够被(具体地)应用于经验这个范围内针对着自然界的,后者是针对着经验对象的超越于一切经验之上的那种连结的。因此,这种超验的自然学要么以内部连结为自己的对象,要么以外部连结为自己的对象,但两种连结都是超出可能经验之外的;前者是全部自然界的自然学,即先验的世界认识,后者是全部自然界与一个超自然的存在者的关联的自然学,即先验的上帝认识。[6](871?872)
在这段话中,康德从两个层次上对他的自然形而上学做了划分:首先,他把自然形而上学划分为先验哲学和纯粹理性的自然学两个组成部分;其次,他把纯粹理性的自然学又划分为内在的和超验的两个组成部分。在做了上述划分之后,他接着又把内在的自然学划分为以外感官的对象的总和为研究对象的合理的物理学即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和以内感官的对象的总和即灵魂为研究对象的合理的心理学即思维自然的形而上学。超越的自然学被区分为以自然界全体为研究对象的先验的世界认识或合理的宇宙学和以自然界全体与自然界之上的一个存在者的关系即与上帝的关系为研究对象的先验的上帝认识或合理的神学。在做出上述划分之后,康德总结道:“因此整个形而上学体系(指自然形而上学——引注)是由四个主要部分构成的。1.本体论⑧。2.合理的自然学。3.合理的宇宙学。4.合理的神学。第二个部分,即纯粹理性的自然学说包含两个部分,即合理的物理学(physica rationalis)和合理的心理学(psychologia rationalis)。”[6](872)
按照分析康德的划分,我们可以将其与《纯粹理性批判》的结构做一个统一的理解。按照康德的划分,较狭义的形而上学即自然形而上学由先验哲学(本体论)和纯粹理性的自然学这两个部分构成。先验哲学研究的是知性以及与一般对象相关的概念和原理的体系中的理性⑨。换言之,先验哲学由研究知性的部分和研究与一般对象相关的概念和原理的体系中的理性的部分构成。其实,先验哲学的两个部分恰好与《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分析论”和“先验辩证论”相对应。纯粹理性的自然学由合理的物理学、合理的心理学、合理的宇宙学和合理的神学四个部分构成;其中前两者被称为内在的自然学,后两者被称为超验的自然学。由于《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辩证论”研究的是合理的心理学、合理的宇宙学和合理的神学,因此纯理性的自然学与《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辩证论”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可见,先验哲学中研究理性的部分与纯粹理性的自然学中的合理的心理学、合理的宇宙学、合理的神学以及《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辩证论”三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最后是合理的物理学,其对应于先验哲学中研究知性的部分。而且,我们也知道,《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分析论”主要是回答“纯粹自然科学是如何可能的?”这个问题,而其“先验辩证论”主要是回答“形而上学作为自然倾向或一般形而上学是如何可能的?”这个问题。
所以,根据以上对康德的自然形而上学体系的理解,我们现在可以对文章第二部分提出的两个疑问作出解答了。
关于第一个疑问,我们可以这样来加以解答:当康德把一般形而上学与纯粹自然科学并列起来加以提问时,他所理解的一般形而上学主要是指超验的形而上学,而并未包括纯粹自然科学这种内在的形而上学。换言之,如果从“纯粹理性的建筑术”的角度来解答第一个疑问的话,先验哲学中研究知性的部分是在回答“纯粹自然科学是如何可能的?”这个问题,而先验哲学中研究理性的部分是在回答“一般形而上学是如何可能的?”这个问题。
康德在《导论》中也指出:
如今,可能经验的原理同时就是自然能够被先天地认识的普遍规律。而这样一来,我们所面临的第二个问题,亦即‘纯粹自然科学是如何可能的?其中所包含的课题就解决了。一门科学的形式所要求的体系性的东西,在这里全部都可以找到,因为除了上面所说的一切一般判断的形式条件,从而逻辑学所提供的一切一般规则的形式条件之外,再也没有什么条件是可能的了;这些条件就构成了一个逻辑的体系;而建立在它们上面的、包含着一切综合的和必然的判断的先天条件的概念,正由于此而构成了一个先验的体系;最后,把一切显象归摄在这些概念之下所凭借的原理,则构成了一个自然学的体系,亦即自然体系。这个体系先行于一切经验性的自然知识,首先使这些知识成为可能,因而能够被称为真正的、普遍的和纯粹的自然科学。[7](309)
这段话非常重要,其出自《导论》的第23节。这段话集中回答了“纯粹自然科学是如何可能的?”这个问题,而且也告诉了我们康德所谓的“纯粹自然科学”是什么。
在这段话中,康德明确提到了三个体系,即逻辑的体系、先验的体系和自然的体系。我们只要把《导论》第20节a中列出的三个表与刚才提到的三个体系对照起来研究就会发现:这三个体系跟这三个表之间形成了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逻辑的体系恰好对应于逻辑的判断表;先验的体系则恰好对应于先验的知性概念表(其也被康德叫做范畴表);自然的体系恰好对应于纯粹自然学的自然科学普遍原则表(其也被康德叫做纯粹知性原理)。不难看出,康德所谓的自然的体系指的就是纯粹知性的原理体系,即直观的公理、知觉的预测、经验的类比和一般经验性思维的公设构成的体系。可见,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就是这里所说的自然的体系,即纯粹知性的原理体系。
由此可见,先验哲学中研究知性的部分是由逻辑的体系、先验的体系和自然的体系共同构成的一个整体。康德在此部分追问“纯粹自然科学是如何可能的?”的这个问题时,首先是要为自己将要建立的自然的体系或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即严格意义上的纯粹自然科学奠定基础。
另外,《纯粹理性批判》中与先验哲学中研究理性的部分对应的是“先验辩证论”。在此部分,康德着重研究了传统的自然形而上学中的合理的心理学、合理的宇宙学和合理的神学;它们分别研究“灵魂”“世界”和“上帝”。“灵魂”“世界”和“上帝”是传统的或一般的形而上学研究的对象。但是,康德认为传统的自然形而上学试图用知性的概念去认识以上对象必然会陷入“先验幻相”。在《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辩证论”中,通过对合理的心理学、合理的宇宙学和合理的神学的逐一批判,康德得出的结论是:纯粹理性的诸理念,即“灵魂”“世界”和“上帝”只有调节性运用(regulativen Gebrauch),也就是说,它们对于知性具有调节作用,以此达到自然认识的最大统一性。因此,合理的心理学、合理的宇宙学和合理的神学不是在构成性(konstitutiv)意义上,而是在调节性(regulativ)意义上才是康德要建构的自然形而上学的组成部分。
因此,合理的心理学、合理的宇宙学和合理的神学的主要作用是防止谬误,而不是扩展认识。康德自己也承认:“形而上学作为单纯思辨,更多地被用于防止谬误,而不是扩展认识。”[6](875)出于此种原因,康德才把合理的心理学、合理的宇宙学和合理的神学保留在他的自然形而上学体系中。只不过,它们不是内在的形而上学,而只能被称为超验的形而上学。基于此,西方的某些学者,如P.F.斯特劳森(P.F.Strawson)将康德的自然形而上学划分为经验的形而上学(The Metaphysics of Experience)和超验的形而上学(Transcendent Metaphysics)[8](3)。经验的形而上学也就是康德的自然形而上学中的内在的形而上学,其包括逻辑的体系、先验的体系和自然的体系(罗教授所说的狭义的纯粹自然科学),而超验的形而上学就相当于康德的自然形而上学中的合理的心理学、合理的宇宙学和合理的神学。
其实,关于这一点,康德在《导论》的第40节中曾对形而上学的这种划分作出过明确的说明。他指出:“形而上学除了与任何时候都在经验中找到其应用的自然概念打交道外,还要与不能在任何哪怕是仅仅可能的经验中被给予的纯粹理性概念打交道,从而与其客观实在性(它们不是纯然的幻觉)不能通过人任何经验来证实的概念打交道,与其真伪不能通过任何经验来证实或揭露的主张打交道。”[7](331)可见,形而上学不仅与自然的概念打交道,也与纯粹理性的概念(灵魂、世界和上帝)打交道。这恰好对应于我们刚才所说的内在的形而上学和超验的形而上学。康德还指出:形而上学中与自然的概念打交道的部分即内在的形而上学是可以通过经验证实的;而与纯粹理性的概念打交道的部分即超验的形而上学是不能通过任何经验被证实的,其真伪也不能通过任何经验证实或揭露。
不仅如此,康德在这一节进一步指出:“此外,形而上学的这个部分(指与纯粹理性的概念打交道的部分——引注)恰恰是构成形而上学体系的根本目的的那个部分,其他一切只不过是它的手段罢了。这样,这门科学就需要这样一种为了它自身起见的演绎。因此,现在给我们提出的第三个问题似乎就涉及形而上学的核心和特点,亦即理性纯然对自身的研究,而且由于理性思考的是它自己的概念,就涉及被认为直接由此产生的对客体的认识,为此不需要经验作中介,也根本不能通过经验来达到。”[7](331)可见,康德要建立的形而上学的主体或核心部分是与纯粹理性的概念打交道的部分,即超验的部分;这个部分也是构成形而上学的根本目的所在。换言之,康德要建立的形而上学的主体或核心是超验的形而上学,而不是内在的形而上学;内在的形而上学只不过是康德为了建立超验的形而上学这个根本目的的手段罢了。
因此,如果从“纯粹理性的建筑术”的视角来看待康德对“先天综合判断是如何可能的?”这个总问题所做出的划分的话,第一个疑问其实涉及到自然形而上学内部的内在的形而上学与超验的形而上学之间的区分。换言之,当康德在追问“纯粹自然科学是如何可能的?”的时候其实就是在追问“内在的形而上学是如何可能的?”而当康德在追问“一般形而上学是如何可能的时候?”其实就是在追问“超验的形而上学是如何可能的?”。
关于第二个疑问,我们的解答思路是:罗教授所说的普遍的自然科学或普遍的物理学作为非严格意义上的纯粹自然科学,很可能并不是指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即形而上学的物理学或纯粹物理学,而是指人们通常所说的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下面,我们试图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形而上学的物理学与牛顿物理学三者之间的关系。
先来看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与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之间的关系。关于此点,罗教授在其文章中已经做过交代。他引用康德《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前言”中的原话作为证明。因此,关于此问题我们就不再赘述。只引用一个例子作为支持罗教授的理解的佐证。康德在1785年9月13日致克里斯蒂安·戈特弗里德·许茨的信中宣称:“在我动手写作已经许诺下的自然形而上学之前,我必须事先完成对物体学说的形而上学原理的研究,这个研究虽然纯粹是自然形而上学的应用,但却以一个经验的概念(指物质概念——引注)为前提。此外,在一个附录中,还要事先完成灵魂学说的形而上学原理。这是因为,如果自然形而上学应该是完全相同的,那么它就必须是纯粹 的。”[9](101)
接下来看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与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之间的关系。我们在前面已经论证了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就是《纯粹理性批判》中所谓的“纯粹知性的综合(去掉综合二字)原理”。在康德看来,这些原理是先天的。而之所以如此,“不仅是因为它们包含其他判断的原理于自身,而且也因为它们本身不可能再以更高且更普遍的认识作为根据。”[7](248)对此,德国当代著名康德研究专家奥特弗里德·赫费(Otfried H?ffe)也指出:“这些至关重要的原理存在于那些基本的、绝对普遍的自然规律中,只有这些规律才使关于自然的经验成为可能,并在类比的情况下具有了先验自然律的重要性。”[10](172)这也就意味着,经验的自然科学的根基其实就在纯粹知性的原理中。只有这些原理被运用于自然界才可能形成经验的自然科学,即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与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有着重叠的地方。关于这一点,康德有明确的指认。康德指出:“在那种普通的物理学的原理中,有一些原理实际上具有我们所要求的普遍性,例如这样的命题:实体常驻不变;凡是发生的东西,在任何时候都是由一个原因按照稳定的规律事先规定的;等等。这些实际上都是完全先天地存在的普遍自然规律,因此,事实上存在着一种纯粹的自然科学。”[7](297)由此可见,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中的一些定理既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又是自然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先天综合判断。也许正是出于这个原因,罗教授才把普遍的自然科学或普遍的物理学称为相对的、非严格意义上的纯粹自然科学。
最后,来看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或形而上学的物理学与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之间的关系。关于此问题,虽然罗教授没有展开分析,但是他告诉我们:“在《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中,康德集中探讨了‘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他通过对‘物质概念及其属性——广延和运动——的适当构造,使它们与先验原理的诸种先验规定相符合,从而根据先天范畴和原理解释了经验自然科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法则。”[1](50)可见,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构成了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的直接的形而上学基础。
在做了这样的阐述之后,罗教授谈到了相对的、非严格意义上的纯粹自然科学,罗教授是这样论述的:“这样看来,‘普遍的自然科学或‘普遍的物理学可视为相对的或非严格意义上的纯粹自然科学。说它是纯粹自然科学,是因为其中已有一些先天的、普遍的自然法则(先天综合命题);说它只是‘相对的或非严格意义上的纯粹自然科学,是因为它在纯粹性、普遍性和系统性等方面都还没有达到独立的纯粹自然科学所要求的程度。”[1](50)从这段话可以看出,他把“普遍的自然科学”或“普遍的物理学”视为相对的、非严格意义上的纯粹自然科学。但是,究竟何谓“普遍的自然科学”或“普遍的物理学”?罗教授并没有交代清楚。所以,罗教授的说法很容易导致人们把“特殊的有形的自然科学”与“普遍的自然科学”或“普遍的物理学”等同起来。因此,我们有必要辨明二者之间的不同。
首先,从二者的来源看,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的直接来源是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即纯粹知性的综合原理是先验范畴通过先验图型(Schema)在现象界(自然界整体)的运用而产生的先天综合判断。换言之,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根本的来源是先验范畴。当然,先验范畴最终来自纯粹知性。正如所康德指出的那样:“一般说来,任何地方出现了原理,这都只能归功于纯粹知性,后者不仅仅是相对于发生的事情的规则的能力,而且本身就是原理的根源。”[6](256)因此,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的最原始的来源是纯粹知性。与此不同,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来源于经验,它们中的定理是对经验的归纳得来的。其次,由于二者的来源不同,导致了二者的性质也不一样。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尽管与一个经验的概念(物质)打交道,但是由于它来源于纯粹知性,所以它仍然是纯粹的。而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由于来源于经验,因此它们是非纯粹的,即它们是经验的自然科学。再次,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中的原理具有严格的普遍有效性,而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缺乏这种严格的普遍有效性。关于这一点,康德指出:“只有后一种科学(指物理学——引注)才可能(至少当它致力于让错误远离自己的命题时)认为一些根据经验的见证的原则是普遍的,虽然这种原则如果应当是在严格的意义上普遍有效的,就必须是从先天根据中推导出来的,正如牛顿曾认为的,在物体的相互影响中作用与反作用相等的原则就建立在经验之上,而且尽管如此还把这个原理扩展到整个物质自然界。”[5](221?222)因此,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是不同于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的。我们不能把二者简单的等同起来。
总之,根据我们对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以及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三者之间的关系的理解,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即纯粹知性的原理运用于一个有形自然(物质)这个对象上,从而产生了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即形而上学的物理学。因此,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要以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为前提或基础。而这个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又构成了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的直接的基础。因此,这里涉及到两重奠基: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为特殊有形的自然形而上学奠定基础;特殊有形的自然形而上学又为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奠定基础。基于以上的理解,我们认为罗教授所谓的相对的、非严格的纯粹自然科学很可能并不是指特殊的有形的自然科学,而是指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因此,第二个疑问实则涉及到内在的形而上学内部的两个层次之间的关系,以及内在的形而上学与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之间的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是从“纯粹理性的建筑术”的角度看待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的。通过研究,我们不难发现: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就是他的内在的自然形而上学(含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与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两个组成部分)。这正进一步印证了罗教授的观点。此外,尽管康德把纯粹自然科学与牛顿物理学或通常意义上的普遍自然科学区别开来了。但他毕竟肯定了两者之间有重叠之处,正是基于这个重叠之处,我们因此也可以把牛顿物理学理解为相对的、非严格意义上的纯粹自然科学。但是,这个相对的、非严格意义上的纯粹自然科学并不就是特殊的有形自然的形而上学。因此,如果按照罗教授的观点,在康德那里,纯粹自然科学就不是两个层次,而是三个层次了。
注释:
① 按照罗中枢教授的说法,一般意义上的自然科学是指“自培根以来就一直为哲学们所关注和认同的依赖于观察、实验和后天经验积累的自然科学”。
② 这四者是不是完全等同,恐怕还值得进一步研究,我们在文章的第三部分对第一个疑问的解答涉及到这个问题。因为正如我们在本文后面将要指出的那样,“一般形而上学是如何可能的?”这个问题的一把形而上学是指超验的形而上学,而不是指纯粹自然科学。但是在罗教授的文章中,他似乎是把四者等同看待的。
③ 在康德看来,包括牛顿物理学在内的理论自然科学都称得上是本义上的自然科学,因为它们中都含有一些属于自然形而上学的定理,如“实体常驻不变”,“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相等”等。关于这一点,我们只要看一看《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的“前言”(Vorrede)就能看出来。
④ 罗曼·康蒲·斯密所谓的内在形而上学是不是就是罗教授所谓的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这个问题恐怕还值得进一步研究。就我们目前的理解来看,内在的形而上学包含一般自然的形而上学。因为严格说来,内在的形而上学是包含纯粹数学在内的,但是,如果不做严格区分的话,我们也可以将二者等同起来。
⑤ 经验形而上学其实也就是内在的形而上学。
⑥ 关于这一点可以参阅罗教授的论文:论康德的“纯粹自然科学”及其可能性[J].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第50页的论述。
⑦ 由于一般自然科学或牛顿物理学来自于经验,因此它们也可以被称为经验自然科学。
⑧ 由于Ontologie一词跟后面几个词即Physiologie, Kosmologie, Theologie在词形上的一致性,因此,将此词翻译为“本体学或存在学”可能更恰当,因为这样可以保持在翻译上的一致性。由于国内已经将此词翻译为“本体论或存在论”,而且这种翻译已成惯例,因此,本文也就沿用了这一惯例译法。
⑨ 显然,这里的知性和理性都是狭义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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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弗里德·赫费. 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 现代哲学的基石[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8.
Look on Kants “pure natural science” from “the architectonic of pure reason”—— Start to discuss from Professor of LUO Zhongshus view
PENG Zhijun, SHU Yuanzhao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1, China)
Abstract: In one of Professor of LUO Zhongshus papers, he pointed out that Kants “pure natural science” is not the general science, but the pure philosophy or metaphysics of general nature. It is obvious that Professor LUO view is original and instructive. But, Professor LUOs view has has given rise to two problems. First, if Kants “pure natural science” is general natural metaphysics, why Kant asked “How pure natural science is possible?”, and why he asked “How is it possible to take the metaphysics as a natural tendency?” and “How is it possible to take the general metaphysics as a science?”. Second, if Kants “pure natural science” is general natural metaphysics, whats the relations between “pure natural science” and general natural science or Newtons physics. The authors try to understand Kants “pure natural science” from “The Archetectnic of Pure Reason”, and tried to answer the two problems above, which attempts to develop Professor LUOs view about Kants “pure natural science”.
Key Words: pure reason; archetictnic; Kant; pure natural science; metaphysics, pure philosophy
[编辑: 颜关明]
收稿日期:2013?07?21;修回日期:2013?10?16
基金项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基金“何谓先天综合判断的‘第三者?——对康德先验哲学中一个重要问题的研究”(CX2012B164)
作者简介:彭志君(1982?),男,湖南怀化人,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德国古典哲学;舒远招(1964?),男,湖南辰溪人,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德国古典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