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谁“捂堵拖”?
2013-12-31林琳
林琳
10月27日,新华社的报道梳理了近期典型的“捂、堵、拖”事件,包括今年2月1日,连霍高速河南渑池段义昌大桥因一辆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发生爆炸,造成半幅桥面垮塌、多车坠桥、十人死亡,至今没有公布事故最终处理结果;今年5月曝出的张艺谋有多名子女事件,无锡市计生委称“尽快答复”已近半年;“气功大师”王林非法行医事件,如何处理杳无音讯;河南林州民警摔童案,事发至曝光长达一个月时间;山西苯胺泄漏,迟报缓报造成事态恶化。
近年来,推行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政府是一个总体趋势,也是中央对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提出的要求。然而,与公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不少地方和部门存在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或者把一些简单表态当作“缓兵之计”等问题。
不可否认,诸如“正在调查”、“一定严惩”或者干脆默不做声,以及“不掌握这方面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不便公开”之类的回应可能确有现实情况复杂、调查需假以时日的因素,但更多的时候,这中间的“小九九”恐怕就像“皇帝的新装”一样,早已被公众看出端倪,这些“缓兵之计”不过是在等公众遗忘,等新的、更恶劣的事情曝出,然后成功淡出公众视野和舆情中心。
此时此刻,上述被梳理、盘点的当事地方政府部门和人员一定在埋怨——本来大家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媒体一追问,又想起来了,如何是好?
印象中,新华社定期追踪一些热点舆情事件的处理结果、最新进展已不止一两次,每一次都会有“捂、堵、拖”的地方和部门被点名,有些甚至一再被曝光。让人遗憾的是,与媒体“掀、追、究”的着急相比,一些被监督的对象和部门往往很淡定——你报道你的,我处理我的,我想处理谁、想什么时候处理、想怎么处理,我自己说了算,你若不嫌烦嫌累,尽管继续报。长此以往,这似乎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媒体曝光一次——相关部门回应一下——媒体追问一次——相关部门再敷衍一回。
为何“捂、堵、拖”?为谁“捂、堵、拖”?公众心里有杆秤。若牵涉的是无权无势的“平头小卒”,一些部门会“捂、堵、拖”吗?若真相的曝光有助于官运亨通、“政绩”斐然,一些人会“捂、堵、拖”吗?说到底,要“捂、堵、拖”的,往往是那些于政府形象无益的丑事。
如果说“捂、堵、拖”只关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形象与前程,媒体或许不会如此锲而不舍。问题是,一些被“捂、堵、拖”的事情往往关涉公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公共安全。试想,桥梁垮塌的原因含糊其辞、镉超标大米的流向无可奉告、非法行医的处理杳无音信,难道只是一座桥、一批大米、一个骗子的事情吗?
说到底,相关部门敢于并乐于“捂、堵、拖”,还是因为这么做的成本很低、收效很大。如果任何“捂、堵、拖”的事情都能被及时追责,任何怠于履行职责、混日子的公职部门和人员都将因此被摘官帽、断仕途,这些伎俩还会一再发生和奏效吗?
【原载2013年10月29日《工人日报·评论》】
插图 / 不接待 / 佚 名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