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的建议
2013-12-31韩峰
[摘 要]当前,齐齐哈尔地区的农业产业化正发生深刻变化,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下,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大量涌现,蓬勃发展。它的发展可以有助于改变农业的弱质地位,提高农业的规模化效应和农业的竞争力,有效地推动农业结构调整, 对促进我市农民增收和促进就业能产生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可带动一些相关产业的发展。最近通过对我市农民合作经营组织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发现我市农业产业化还面临一些新问题。
[关键词]农业;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11 — 0085 — 02
农业竞争不再是单项产品或单个生产者的竞争,而变成包括农产品质量、品牌、价值以及经营方式等一整套产业体系的竞争,所以不断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发展,可以有效提高我市农业的竞争力。齐齐哈尔市农业人口比重大,农业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所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意义重大。多年来,齐齐哈尔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托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积极优化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业,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明显加快。齐齐哈尔市耕地面积广阔,物产丰富,其所属甘南、讷河、克山、富裕、依安、泰来等地,交通便利,信息发达,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现有耕地分布在黑龙江省第一到第三积温带,活动积温2250~2850℃,无霜期118~138天,年降水量369~496mm,土壤类型主要是黑钙土、草甸土和风沙土,能够满足多种农作物对土壤、气候的要求,自然气候独特,发展绿色、生态、有机农业前景好。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市的农业产业化已形成一定规模,农民合作组织呈现较好的发展势头。目前,我市农业产业化组织的经营运行正在逐步规范,农民组织化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其功能不断彰显,带动农民增收显著。但客观分析,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虽然发展势头不错,但总体水平不高。首先,企业的实力不强, 组织规模很小,经济带动作用不大,竞争力比较弱,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合作组织的深层次发展;其次,企业的内部机制也不完善,由于我市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没有统一规划,使得农业领域的市场法规不健全,利益机制不完善, 农村经济运行机制和市场的矛盾变得日益明显;再次,我市农业合作组织的科技含量普遍不高,部分企业在管理方式和技术研究开发上,也存在很大问题,目前,初加工的农产品比较多,精深加工的产品非常少,加工层次低下,加工产品的技术手段落后,导致产品缺乏竞争力。最后,我市农业组织的发展还缺乏资金和政策支持,农民贷款不仅难度大,而且成本高,农户的贷款期望值与实际发生额相差甚远,农村金融资金总量的供给不足,已经成为当前农村金融的最突出表现。在为合作组织提供信息咨询,法律援助、质量检测等方面,地方政府一定程度上存在“缺位”现象。因此,怎么样合理利用自身的优势去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发展,是目前我市农业面临的一个大问题。
面对我市农业产业经营组织发展现状,我们应该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村合作组织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部以及市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先进合作社典型,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广大农村干部及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干部与群众投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发展。想办法使农民企业进行观念上的改变,排除思想上的障碍,开放思想,从根本上打破产业封闭,实行产业开放,使农村与城市连通,进而带动经济连通,同时要加快搞好政策服务,切实制定和落实支持农业产业化的优惠政策,为农业从业者提供政策支持,加强我市农业企业的科技创新,并注重从业人员的的专业技术培训。各相关机构应为经营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应加强组织自身内部机制的完善,更重要的是各级政府也要充分发挥出政府职能所起的作用。具体建议有以下几点:
1.针对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发展现状,我认为,应该轻数量重质量,要不断规范合作社管理,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形式,完善运行机制,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现阶段我市农民合作企业规模化基地建设与农户分散经营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要在规范定单形式,稳定合同形式,鼓励合作与服从形式的同时,对那些同基地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真正带动农民增收的龙头企业予以扶持,引导企业建立稳定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形成同农户的长效利益联结机制。要从企业发展的长远出发,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和最低保护价收购等方式,与基地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机制;龙头企业与农户要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发展订单农业,通过订单规范产销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农民专业合作经营中存在“逆向选择”问题和“代理问题”,需要从组织成员和经营规模控制、民主管理机制、分配机制等方面进行约束,不断完善和创新利益联接机制。
2.科技创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源泉,所以合作组织要想跟上改革的节奏,必须加快科技创新步伐,要鼓励农民合作企业与科研单位之间开展合作,创新研发的能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合作组织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给予加大。有关职能部门要为企业搞好技术信息、技术咨询等,为企业产品研制、技术开发提供服务。企业要积极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品和技术双升级。要在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上下功夫,将现代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将最新科技成果引入合作组织,并开发出适应市场需要的新产品,有关部门应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努力提高企业的技术竞争力。要引进竞争机制,以奖代补,鼓励企业创一流技术、树知名品牌,提高农业企业的科技含量和产品的技术水平。
3.农民合作企业自身以及各级政府要努力加快合作经营步伐,以优势项目、优势产品搞好招商引资,通过利用国内外企业投资的方式进行合作经营,一方面可以缓解资金上的压力,另一方面还可以吸引其它企业的先进技术。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民合作组织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在税收方面,国家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减轻这些企业的税务负担,这样一来就相当于降低了成产成品,最终会有利于提高盈利水平。与之相关的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也要积极为这些企业提供给资金上的支持,比如给予利率优惠的待遇,并可提供专项资金支持,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农业企业的融资环境,完善资金支付方式,为农民合作组织运作提供资金保障。
4.从企业长远的发展出发,我认为农民合作组织应该从经营模式、管理方式、分配机制等方面不断加强内部机制的完善,积极探索农民合作组织的有效形式,正确处理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系,注重农业标准化建设,按制度统一标准,建立健全价格保护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有条件的合作社还可以建立风险基金,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和最低保护价等方式,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增强组织整合能力和管理效率。另外,在财务管理方面也要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监督制度,定期公开收支情况,并接受合作成员监督,逐步形成自我规范,自我发展,完善激励和制约机制,妥善处理合作成员的利益分配,提高组织化程度。另外还可以建立互助性保险合作制度,降低自然灾害对组织的影响。
5.我市现有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很大一部分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不高,所以在以后的发展中应着力提高企业的内在竞争力,加强人才支持,有计划的定期进行培训,或者组织员工出去参观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措施,组织效益好、懂技术的示范户进行经验介绍,聘请专业人员到合作社进行指导,全面提升各级干部、员工的素质和技术水平,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能力。
6.农业产业化经营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又是一个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制约的弱质产业,从总体上看,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发展进程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我市一直把发展农业产业合作组织作为重点工程来抓实施,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政府不但要扶大扶强,还要扶小扶弱,不断完善优惠政策,宏观调控和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引导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政府要在调控的基础上对企业所需要的信贷产品和信贷政策,由政府给予贷款贴息,建立以政府投入引导其他社会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综上所诉,我市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上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加快农业产业化只的发展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手段,如何把握机遇,发挥自身优势,释放潜力都是我市下一步农业工作的核心问题,也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农业工作的重点。本文章结合近年来我市在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发展取得的成绩,分析了阻碍进一步发展的障碍问题,给出一些建议,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和迎接新挑战,保障我市农业健康发展。总之,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成功的经验有很多,但各地政策往往不同,我们在借鉴经验的同时,不能生搬硬套,应该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利用我市的资源优势,努力破解制约我市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的瓶颈问题,科学的实施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我市农业类型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农业转变,不断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组织水平和现代化水平,带动我市整个农业向前发展。希望我市力争三至五年内,在建立一大批专业合作能力强、为民服务能力强、周边辐射能力强、承担风险能力强、自我完善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让专业合作社产品范围覆盖整个农业产业和特色优势产品,服务覆盖农业生产经营、流通全过程。
〔责任编辑:陈 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