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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强国视域下群众体育社团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3-12-31张丽娜

理论观察 2013年11期

[摘 要]随着全民健身计划的深入实施,我国自发成立的群众体育社团组织发展迅速,这些社团组织对区域群众体育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组织、指导和推动作用。体育社团在体育强国建设中具有为公民提供参于体育活动的组织方式,促进良好体育生活方式的养成,满足社会对体育活动的多元化的需求等作用。体育社团在发展中存在管理体制繁琐、经费紧缺、自身管理水平和指导能力低下等问题。建议加强监管、放宽准入制度,进一步提高筹资能力,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建立群众体育社团骨干人员的培训体系等。

[关键词]体育强国;群众体育社团;主要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11 — 0059 — 02

2008年北京奥运会我国竞技体育成绩进入到世界第一集团的行列,这标志着我国进入到竞技体育强国的行列。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总结表彰大会上提出“我国要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战略思想”。〔1〕由此,我们国家开始致力于体育强国的建设,体育科学的专家学者们也纷纷对此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体育强国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体育综合发展水平的评价,主要表现在竞技体育的国际竞争力和群众体育的发展水平。〔2〕群众体育的发展水平是我国实现体育强国战略目标的关键,如何推动13亿多人口的群众体育快速发展,则是专家学者研究和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随着国家政治的繁荣和稳定,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在国际经济地位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更加富裕,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群众的余暇时间明显增多。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花钱买健康已经成为一种时尚,部分人群已经主动投身到群众体育的活动之中。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是我国发展体育事业的根本宗旨。群众体质水平的提升是我们建设体育强国中的一个瓶颈问题。随着我国全民健身计划的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逐步健全,各种社会自发组织的体育社团组织的创建,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群众体育的快速健康持续发展。近几年,我国自发成立的群众体育社团组织发展迅速,如体育舞蹈协会、滑冰协会、冬泳协会、健身舞协会、太极拳协会等等。这些社团组织对区域群众体育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组织、指导和推动作用,各级各类体育社团将肩负促进群众体育快速发展的历史重任。

一、概念界定

(一)体育强国

体育强国主要是指国家民族身体强,体育竞技水平强,社会体育设施强,人民群众对体育由衷热爱,全民体育参与度强等等。在群众体育领域,要使全社会广大人民热爱体育,投身到全民健身之中,使国民体质水平得到普遍提高。要建立完善的覆盖城乡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在竞技体育领域,要在奥运会等具有代表性的重大国际比赛中,保持领先的竞技水平。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使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促使中华民族体育文化在世界上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总之,在国际体育领域,中国体育要有更大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要在推动世界体育发展、进步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体育社团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3〕。体育社团是公民合法人以从事和发展体育事业为目的,自愿结成的群众性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和组织群众参加体育运动,团结和动员社会力量参加体育运动,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社团具有民间性、自愿性、组织性、共同性、非盈利性等特征, 体育社团是社会团体的重要类型,也是体育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

二、体育社团在体育强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为公民提供参于体育活动的组织方式

体育社团多数都是以推广或管理某一个体育项目为目的而成立的社会组织。这些社会体育团体分布在大大小小的社区,他们把喜爱某一个体育活动项目的人群组织起来,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健身活动,并提供科学的健身指导和体育技能指导,为公民提供了参于体育活动的组织方式。各个区域的同一体育项目的体育社团,还可以定期组织体育技能的交流和竞赛活动,有效地推动了群众体育的快速、高效发展,强有力地助推了体育强国建设。

(二)促进良好体育生活方式的养成

体育社团组织能够对百姓健身进行科学指导,并能够积极引导身边人群加入到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行列,使之逐渐成为良好的体育人口,培养了公民健康,科学的体育观念、意识,使人们积极、自觉地投身到全民健身的行列,促进良好体育生活方式的养成。

(三)满足社会对体育活动的多元化的需求

由于人们的兴趣、爱好、价值观等都具有差别性,构成了对体育的不同需求,形成了体育兴趣的多样化特征。体育是现代社会生活方式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人们的生活中越来越离不开体育。不同阶层人群从健身、娱乐和人际交往等多方面对体育提出新的要求,形成了体育需求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各种单项的群众体育社会团体的主要工作职能,就是满足对某一体育活动喜爱的人群,有效组织、指导这一人群进行专项体育技能提高和科学健身指导。现阶段,群众体育的发展需要体育社团发挥它的独特优势,以弥补政府在满足体育多元需求方面的缺陷。

三、体育社团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体育社团管理体制有待改革

随着我国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快速建设,人们对待体育的思想认识也在发生着积极的变化。花钱买健康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一种时尚,这种思想的形成,加快了群众体育的社会化进程。群众体育的触角迅速伸向社会的每一个层面,各种类型的民间群众体育社团也遍及社会的每个角落〔4〕。随着民间体育社团组织的多样性建立和发展,现行的体育社团管理体制表现出较多的问题。例如,体育社团组织必须经过县以上政府体育管理部门的审批,才能到民政部门登记,并且要有规定的注册资金,较多的注册资金制约了部分群众体育社团的登记注册。再有,在同一行政区内如果已经有相近体育项目的社团注册,那么就不得对新申请者进行注册。〔5〕这些硬性的规定,使得很多群众体育社团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得不到政府体育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资金的资助,制约了群众体育社团的快速发展。

(二)体育社团经费紧缺问题有待解决

群众体育社团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依靠的是开展具有吸引力的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但是开展活动就必须要有经费作支撑,经费是群众体育社团组织开展活动的物质基础。但是,现阶段群众体育社团组织资金来源单一,基本都是依靠会费来维持运行。在民政局注册的体育社团有少量的政府拨款,个别体育社团有时会得到各类组织和个人的的赞助,但很不稳定。可以说群众体育社团经费十分紧张,是困扰着群众体育社团快速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从现实情况来看,以健身群体为服务对象的体育社团大多数属于民间自发性的群众组织,这些群众体育社团组织与体育政府部门的联系较少,很难得到政府在经费上的资助,因而经费紧缺问题尤为突出。

(三)体育社团的管理水平和指导能力有待提高

一项调查资料显示,61.6%的体育社团不作年度财务报告,只有4.3%的社团每年年终由会计作年度财务报告,并通过注册会计师等作外部审计。〔6〕其他体育社团虽然做了财务报告,但没有严格按财务要求办理。目前,我国民间体育社团组织自律机制不完善,严重地影响了群众体育社团组织的健康发展。这些管理混乱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群众体育社团组织在全民健身中作用的发挥。另外,部分体育社团的领导者或体育指导者多为退休的老年人,他们中多数人员文化水平低,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体育专业学习,很难对社团会员和参加练习者进行科学的健身指导,这一人群的管理水平和体育指导能力有待提高。

四、有效发挥体育社团组织职能的对策

(一)加强监管,放宽准入制度

群众体育社团的成立,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在业务上应该积极指导和监管,并积极鼓励他们进行注册登记,以便得到体育行政部门在业务上的长期指导和法律的保护。应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放宽准入制度,简化审批手续,形成一站式服务,有效促进群众体育社团组织的发展壮大。群众体育社团得到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管,将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使其更好地发挥其引领作用,带领社会人群进行科学健身,提高群众体育的质量,为体育强国战略目标的早日实现做出贡献。

(二)进一步提高筹资能力

资金是群众体育社团良性发展的又一保障,进一步拓宽群众体育社团的资金来源渠道,将有效提高群众体育社团的组织职能,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现阶段群众体育社团组织必须解决观念上的问题,把筹资当成一项重要的工作,充分开发筹资的人力资源。应选派群众体育社团有关人员,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筹资技能培训,多进行交流,通过学习及早提高筹资水平。允许群众体育社团兴办经济实体,开展经营活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可以有效地提高群众体育社团的生存能力,以利于群众体育社团组织在全民健身计划中发挥其固有的优势。

(三)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群众体育社团组织建设的立足点应该是明确自身的性质、特点和使命,以服务各阶层不同群体健身为宗旨。体育社团组织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启发、引导社区民众参与到健身活动中来,给大众群体提供健身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健身方面的问题。以灵活多样的活动方式积极开展大众健身活动,也可以把大众健身群体的愿望和要求反映给上级有关部门。

(四)建立群众体育社团骨干人员的培训体系

群众体育社团的组织者和业务骨干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直接影响到体育社团组织的壮大,体育健身知识的推广等等。政府的业务主管部门应建立群众体育社团骨干人员的培训体系,对这些从业人员定期组织专家讲学、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等活动,提高群众体育社团的的组织和管理能力,提高业务骨干的运动技能和科学健身的指导能力,使群众体育社团真正成为大众健身的引领者、组织者和指导者。

〔参 考 文 献〕

〔1〕胡锦涛.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2〕董翠香,茹佳,季浏.体育强国视阈下中国学校体育发展方式探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1,34(11):88-92.

〔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Z〕.中会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号,1998.

〔4〕卢元镇.中国体育文化纵横谈〔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5.

〔5〕李晴慧,郭郁文.体育社团与体育体制改革〔J〕.体育学刊,2002,(03):138-140.

〔6〕黄彦军,徐凤琴.影响中国民间体育社团发展的因素及对策〔J〕.体育学刊,2005,(06):45-47.

〔责任编辑:陈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