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治不良行为习惯
2013-12-31刘潋
刘潋
一、事件呈现
小吴是聋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先天耳聋的她却有着很强的认知理解能力,在班里学习成绩优异,那聪明劲儿丝毫不输给正常的同龄孩子。平日里的表现也很好,懂事乖巧,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不仅爱帮助同学,还是老师的得力小助手。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让我不得不更加仔细、全面地看待这个孩子。有一天,带她的婆婆给我打电话,说叔叔回家把外衣放在沙发上,她趁叔叔去卫生间的时间从叔叔的钱包里偷拿了100元钱,当叔叔发现钱少了后询问她,她还企图诬陷家里的另一个小孩。最后从她房间里找出钱后,她又说自己是因为想团结同学,给大家买礼物才拿的钱。整个过程,一直面不红,心不跳,应对沉着,思维敏捷,逻辑清晰,让她的家人又急又气,不知如何是好。
二、出现偷摸行为原因的调查和分析
经过认真的调查发现:小吴出生在一个个体经营户家庭,父母整天忙着生意,无暇顾及孩子的生活和教育,从小小吴有什么需求,都在自家店里的钱柜里拿钱。在小吴3岁时,为了孩子的教育,父母把她送到离家较远的我们学校接受学前教育,把她寄养在别人家中,方便照顾她的学习和生活。期间因为一些原因,小吴先后更换过3个寄养家庭,对寄养家庭缺乏信任感和亲近感,慢慢成长为一个独立、敏感、相对内向的孩子。
她在幼儿园时期,曾经有过偷摸行为,喜欢偷拿自己喜欢的别的小朋友的东西,被老师发现后,因为年幼,也没过多指责。小学一年级时,偷拿了寄养家庭的一元钱买零食,被发现后,解释自己的行为是赌气,因为寄养家庭的婆婆批评了她,生婆婆的气,才拿了钱。因为数额较小,孩子又是初次拿钱,当时老师和家人只是针对她的这种不当的“报复行为”适当地予以了批评,她也很快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自那以后,一直到最近这次的偷拿行为的出现,中间近两年的时间都没有出现过类似行为,或是没有再被发现。
从以上的调查及分析可以看出,小吴的偷拿行为的原因由几方面造成:
1. 幼儿时期,自我意识还没有形成时的行为。这个时期的儿童分不清自己和他人,更弄不清物品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拿过来,因而有了幼儿园时期偷拿其他小朋友东西的行为。
2. 手语的误导。对于聋儿,手语就是他们的母语。手语里的“借、用、拿”都是用“借”的手语,孩子们受手语的误导,在低年级时往往很难区分这些概念,因此他们在借了、用了别人东西的时候,也意识不到应该还给别人,如果低段老师在教育中也疏忽了这个问题,那很多聋童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养成偷拿他人东西的不良行为习惯。
3. 成人没有及时引导。儿童最开始没有形成正确是非意识的时候是通过成人对自己行为的反应来辨别的。小吴在第一次在自家钱柜里拿钱,在第一次拿小朋友东西的时候,都没有受到正式、严厉的批评,在幼小的小吴心中,很可能就把这种偷摸行为认定为正确、可行的行为了。
4. 需要没有得到满足。从小寄养在别人家里的孩子大多没有安全感,他们只有通过表面的迎合、乖巧的行为来讨好周围的人,就像小吴这样敏感、胆小的孩子是很难向寄养家庭表达自己的愿望和需求的,他们都是被动地接受别人的给予。再加上现在她寄养的这个家庭的婆婆,教育观念守旧、苛刻,不止一次地向我表述过“女孩子不应太贪吃,也不应追求打扮”的观念。虽然只有小学四年级,但天生聪明,心智比其他孩子成熟得早又敏感的小吴,怎么可能看到别的小孩都在吃零食的时候不渴望,别的孩子都穿得很漂亮的时候不羡慕呢?
5. 偷拿行为的隐蔽性不易被发现。一个在学校、家里各方面都表现良好的小吴,即使一直都有偷拿行为,也是很难被发现的。小学低段孩子本身的丢三落四,家人对钱物管理的不谨慎,父母的疏于看管,让小吴有很多机会“成功”,一次次成功所带来的心理和物质上的满足促使她把这种行为转变为一种习惯。是多少次的练习让一个十岁的孩子能这么熟练地把握时机,偷拿如此大数额的钱财还能沉着应对呢?
6. 为了报复,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这个远离父母的疼爱,常年寄养在别人家里的孩子,这个在学校各方面表现良好,老师很少会教育批评的孩子,她得到的关注真的很少。在明知道这样的行为会让老师、父母生气,明知道这样的行为有损自己好学生的形象,会遭到同学们的排挤和厌恶,却还要去做,是不是有意无意间也有想引起大家关注的原因呢?另一方面,这个在寄养家庭里完全没有发言权,渐渐又有了自己独立意识的孩子,是不是也会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和抱怨呢?
三、矫正过程
1. 给予小吴足够的关心。从小吴偷摸行为养成的过程来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无法得到所渴望的重视与关爱。小学时,因为爸爸妈妈只爱弟弟而忽略了她,她为了满足物质的欲望,就去偷了。如果她的爸妈足够关心她,也许,她就不会有偷窃的行为发生了;到了初中,她偷窃的动机是为了引起老师的重视,因为老师忽略了她,于是,她采用了很偏激的手段来达到目的。为了弥补对她忽视的过失,我们要求家长经常与孩子沟通,了解孩子的心理,多多关照她的生活、学习、心理。老师每星期都找固定的时间,放下老师的架子像朋友一样与她谈心,让她感觉到老师的关爱,无须再用过激的行为来提醒老师。并告诉她,只要她改掉偷窃的不良习惯,我们会帮助她申请撤销处分。
2. 进行法律常识的教育。首先,让小吴明白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就是指所有人(财物的主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理的权利。告诉小吴:“家里的钱,所有权是父母的,父母可以享有占有、使用钱等权利,而你却不具备所有权。也就是说,你要用钱,要经过爸妈的允许。而不经过父母的允许,就拿钥匙打开抽屉,拿了钱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是不可以的;到别人家里,不经主人允许就拿走你喜欢的玩具、物品等等,那就是一种偷窃的行为,因为你不具备钱、物的所有权。”其次,让她明白偷窃的严重后果:无论偷窃的动机是什么,都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指导她学习《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及《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这两条法律对偷窃者的刑事处罚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情节的轻重可以判偷窃者:拘留、有期徒刑、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通过法律常识的教育,让她明白偷窃行为后果的严重性,以震撼她的心灵。
3. 采用厌恶心理疗法。通过此法让她对自己的偷窃行为感到厌恶。主要运用图片、影视、舆论和想象等手段使她在产生偷窃欲望的同时产生制约感,从而在心理上造成威慑作用。为了教育更多的同学,我们组织全体同学观看“远离偷窃”的图片展,观看有关偷窃犯罪者的“铁窗泪”的纪录片,再将片中小偷被众人指责打骂的情景重复地给他们看。并指导小吴:当偷窃癖发作时,马上狠狠地打自己的耳光,或者使劲捏自己的大腿,并想象自己被逮着,当众被人羞辱的情景。这样反复多次后,就会对偷窃的行为产生厌恶的感觉,甚至会产生恐惧感。久而久之,对“偷窃癖”有很好的抑制作用。给予小吴足够的关心。从小吴开始偷窃到经常犯偷窃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无法得到所渴望的重视与关爱。因此,老师每星期都找固定的时间,放下老师的架子像朋友一样与她谈心,让她感觉到老师的关爱,无须再用过激的行为来提醒老师。并告诉她,只要她改掉偷窃的不良习惯,我们会帮助她申请撤销处分。
经过近半年积极的心理治疗,小吴同学的偷窃癖得到了很好的矫正,政教处也准备撤销对她的处分。她现在很阳光、很上进,学习成绩也有了很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