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探讨
2013-12-29齐玉萍
笔者结合有关法规和工作实践,对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面作了进一步探讨,并提出相应对策。
1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的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做了明确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放射工作单位应当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行政执法机构应依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加强对放射工作单位的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2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存在问题
2.1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率低。致使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也低,职业健康监护率低,必将导致用人单位监护档案建立率低。
2.2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放射工作单位在给放射工作人员建立监护档案时不按规定的内容建立监护档案,而是随意建立,想怎么建就怎么建。
2.3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较乱。主要表现为,放射工作单位放射卫生法规意识淡薄,对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档案管理。有些单位还存在着由行政监管部门或职业健康服务机构代为保存的现象。
3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存在问题
原因分析
3 .1 放射工作单位方面。放射工作单位是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的义务主体。当前,用人单位为最大限度地获取经济效益,不愿意或不主动为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和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2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方面。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项: (1) 无资质的机构从事职业健康检查。(2)具备资质的机构不规范或超范围开展健康检查。主要表现在,重检查项目的检查,忽视对劳动者职业史、劳动现场作业场所等流行病学调查,重检查过程,忽视健康检查资料收集、整理、统计汇总等基础性工作。
3.3 从业人员方面,一是从业人员自身不重视健康检查和监护档案的建立,许多劳动者明知有放射危害,仍坚持到有害用人单位工作。二是享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对职业危害及其有关的防护知识不了解,不知道享有健康检查的权利。三是没有认识到档案资料是职业性放射病诊断与治疗的重要依据。
4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措施
4.1 加大卫生监管力度。要始终坚持执法监督与服务指导、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态度,积极帮助指导放射工作单位完善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限期整改存在问题。严格查处对档案管理工作不重视、不到位的单位。卫生监督机构要组织力量,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不给劳动者建立健康监护档案的用人单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必要时与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和当地政府联合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对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不规范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要依法严肃处理。
4.2 加强宣传与培训。提高放射工作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促进放射工作单位自主管理,依法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在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中,强调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和加强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从下而上监督用人单位为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和规范管理健康监护工作。
4.3 规范健康监护档案内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如何建立,笔者认为,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资料;(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5)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劳动者的处理和安置记录;(6)劳动者每年的原始体检表;(7)单位概况和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设备、工艺;(8)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和各工种、岗位接触人数分布;(9)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文件材料;(10)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11)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总结评价报告;(12)职业病患者及职业禁忌证者报告卡;(13)用人单位根据评价报告书的相关建议所采取的整改措施;(14)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4.4 加强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放射工作单位应采取档案集中管理,由档案室或指定科室统一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落实管理责任制,专(兼)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员负责将相关资料及时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室保存。集中保存能保证资料的完整性、长久性,以便于管理与使用。
(作者单位:河南省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来稿日期:2013-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