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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守法观念 落实全民守法

2013-12-29本刊评论员

档案管理 2013年4期

全民守法,即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

守法既是档案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依法治档的根本要求,要真正走向档案法治,实现依法行政,落实全民守法,就要转变守法观念。

转变守法观念,首先是实现从强调档案行政相对人守法向强调档案行政管理主体——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管理者守法的转变。要清楚档案行政管理主体是档案守法的主要对象,其守法意识决定着档案法律实施的效果。只有档案行政管理主体带头守法,档案行政相对人看到档案行政管理主体带头守法和真正依法办事以后,他们自愿守法的意识才会逐步形成。

转变守法观念,最重要的任务是从档案守法宣传教育向构建档案守法环境转变。即改变单纯以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来培养档案守法意识,而是通过构建档案守法环境使人们自愿守法。档案行政相对人档案守法意识的培养,不能仅靠空洞的说教,更不能靠强制,而要靠其对现实档案法治状态的切身体验。这取决于档案行政管理主体的守法状态,取决于档案法律在档案行政管理主体那里被怎样尊重、服从和严格执行。档案行政管理主体守法程度决定着社会档案守法环境,因而,构建档案守法环境就成为档案行政管理主体守法的重要任务。

转变守法观念,还要实现从“消极守法”向“积极守法”转变。即从被动的不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转变为积极主动地用好档案法律法规和维护档案法律法规的权威。所谓“积极守法”,即以遵守档案法律法规为己任,以档案法律法规作为档案事务行为的指南,自愿自觉地履行档案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与职责,维护自身和他人的档案合法权益。

转变守法观念,构建档案守法环境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当务之急,只有形成了档案行政管理主体自觉积极守法、档案行政相对人自愿积极守法的档案守法环境,才能有效地保障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