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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利普查灌区用水情况调查的回顾

2013-12-29李艳红

科技资讯 2013年4期

摘 要:灌区用水调查是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济社会用水调查中的一部分,因地形地势、灌溉条件及人为因素等影响,灌区调查数据的获取较为困难,数据的准确性不够。解决好这些问题,将为下一次普查工作获取准确数据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水利 普查 灌区 因素

中图分类号:TV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2(a)-0219-01

为全面了解水利发展状况,提高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保护,国务院部署于2010年至201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历时三年多,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已顺利完成。

1 基本情况

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的目标是为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完善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实行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以及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等方面提供基础与支撑。调查内容包括:居民家庭、灌区、规模化养殖场、公共供水企业、工业企业、建筑业及第三产业单位、河道外生态环境用水。其中,灌区用水调查是农业用水情况调查的主要部分。

2 影响灌区用水调查数据准确性的因素

玉溪市位于云南省中部,地理坐标处于北纬23°19′~24°53′、东经101°16′~103°09′之间。区域最大横距172 km,最大纵距163.5 km,总面积15126 km2。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形复杂,山地、峡谷、高原、盆地交错分布,山地约占全市总面积的90%;区域内河流纵横交错。从而造成了灌区灌溉条件复杂而多样,灌区用水调查困难重重,数据准确性难以保证。

2.1 灌区用水调查对象代表性低,且灌区情况复杂

(1)因普查区水利普查准备工作不充分,且整个普查区的灌区数量没有资料可查,造成灌区用水调查对象数量达不到实施方案要求的灌区数量20%的要求;普查区内的灌区情况复杂,且基本无取用水计量设施,台账建设工作难于展开,为满足尽快建立台账的需要,仅选择了灌溉条件相对较好的灌区作为调查对象。全市灌区专项普查共涉及了1285个灌区,灌区用水调查对象仅117个,不足10%,从而造成了所选用水调查对象的代表性偏低。

(2)普查区内万亩及以上灌区实际无正式的规划资料,在市级水利统计资料中所涉及的15个万亩灌区中,有的按灌溉水源命名,如东风水库灌区,涉及6个乡镇,且不连片,其灌溉水源主要是东风水库,通过两条干渠输水灌溉;有的按管理单位名称命名,如元江灌区,涉及8个乡镇,属于山地灌区,且非常分散,从而造成了调查灌区取用水环境的复杂性。

2.2 灌溉条件复杂,情况难于控制

(1)因地处山区,灌区地势或高或低,灌溉水源多样,往往一个灌区有多种灌溉水源,从而一个灌区存在多个取水口,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条件选择灌溉水源和取水口。

(2)灌溉渠道较长,跨度较大,从而造成输水中途水量损失或其他用水计算困难。

(3)灌区取用水环境复杂多样,台账建设工作更为复杂。元江灌区总灌溉面积是109800亩,跨越8个乡镇,其区域内有15条1.0m3/s及以上的灌溉渠道,其中长度10公里以上的渠道15条;灌区内还分布有小型水库、坝塘、泉水及河流,取用水情况极其复杂。

2.3 灌区取用水量因设施及规划缺乏而难于按要求获取

(1)由于灌区调查对象选取时间靠后,台账建设工作较晚,导致灌区台账2011年1—5月的取用水情况基本无记录。

(2)由于大部分调查对象无取用水计量设施,且取水口情况复杂,造成灌区辅助台账无法建立,灌区取用水情况全靠采用以往的灌溉定额及渠系利用系数推算而得,与2011年区域内因干旱而灌溉水源不足的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差异。

(3)同一个取水口,其主要用途为农业,但实际还承担着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等任务,由于缺少辅助台账表,灌区、工业、生活等用水实际情况不明朗,造成灌区实际用水偏大或偏小。

(4)取水口取水量因输水渠道较长,中途其他用水情况难于控制,造成灌区用水量偏大。

2.4 人为因素的影响

(1)台账工作启动较晚,错失了台账建设的最佳时间。

普查前期工作不充分,导致台账建设工作匆忙上阵,对象选择及取用水计量设施准备不充分,影响了后期数据的采集与质量。

(2)台账建设培训工作不到位,造成灌区台账建设工作不全面,不规范。

由于普查区水利普查工作启动滞后,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对台账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够充分,造成灌区台账建设工作不完整,灌区取用水辅助台账建设缺失。

(3)灌溉定额及渠系利用系数无测算资料,在采用灌溉定额及渠系利用系数对灌区取用水量进行推算时,人为造成了数据的误差。

3 开展下次普查工作建议与意见

3.1 保证普查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经费是水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各级普查机构应提前做好水利普查经费的预算及申请工作,以保证水利普查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3.2 固定普查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指导

普查机构在选聘专项负责人时需全面考虑所选聘人员是否胜任本专项工作,有关该专项的培训工作均须专项负责人参与;适当加强县级培训工作,对相关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进行专项重点,增强台账建设工作完整性、专业性及重要性的意识。

3.3 未雨绸缪,提前开展工作

在了解了普查实施方案的前提下,专项负责人应先着手准备有关资料,选定灌区调查对象,在经费到位的前提下,开展调查对象(特别是万亩及以上灌区)取用水计量设施的安装、测试等工作,并选定各计量设施负责人,以备台账建设工作按时顺利开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4 增加对灌区台账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

灌区台账建设工作的成败决定着灌区用水调查成果的质量。在台账建设过程中,各级应加强对灌区台账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以及时掌握台账建设情况,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保证台账工作的完整性、规范性。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经过所有普查工作人员的努力顺利结束了,取得了最终的成果,工作中所累积的经验为下一次普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借鉴的依据;存在的问题应是下次普查工作解决的重点。

参考文献

[1]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

[2]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