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运行和风险控制
2013-12-29盛宏清
关于影子银行,有些人雾里看花,有些人将其妖魔化,也有些人对其中的部分业务表示肯定。下面我们以客观的态度分析影子银行的各项业务,以及各项业务可能对正规金融体系的冲击力度,探讨影子银行的风险控制问题。
影子银行的内涵
影子银行的概念最早是在2007年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PIMCO)的保罗·麦卡利(Paul McCulley)提出的,之所以称之为“影子”,是指“有银行之实,无银行之名”的含义,即指那些游离于正规商业银行体系之外、从事与银行相类似的信用中介活动却不受严格监管或几乎不受监管的金融实体与金融活动。在中国,影子银行从其具体门类业务的角度定义较为合适:泛指正规商业银行体系、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以外的金融中介活动,主要包括:银行理财、券商资管、信托融资、委托贷款、表外商业汇票、小贷公司、担保典当和地下融资八项。 从影子银行业务运行角度看,中国的影子银行业务存在以下四个基本特点:
一是受监管较少,或影子银行业务本身具有规避监管倾向。影子银行业务游离于正规金融渠道之外,不受或很少受到专门针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债券市场或股票市场的严格监管。中国的影子银行业务覆盖了商业银行表外或边缘业务、证券、信托、民间借贷等极其宽泛领域,在现有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情况下,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对其专门监控。监管“漏网”给市场以“规避监管”和“融资创新”的机会,褒贬是非有待历史的检验。
二是资金链条脆弱,“类资产”与“类负债”存在严重期限错配。影子银行资金最根本来源还是储蓄资金,容易受到信贷政策影响,同时影子银行体系为次级贷款者和市场富余资金搭建了桥梁,成为次级贷款者融资的主要中间媒介,在资金的运用上大多存在“期限错配”情况,一旦经济下行或企业陷入较严重困境,势必倒逼影子银行体系的资金链或流动性,同时,影子银行体系也得不到监管层的救助。
三是杠杆率较高。由于中国影子银行受监管较少,并且没有商业银行那样丰厚的资本金,影子银行大量利用财务杠杆举债进行经营,这也就造成了杠杆率较高;而且,很多融资企业在利用完“正规金融渠道”后再次通过影子银行加杠杆。
四是不太透明的场外交易。影子银行的产品结构设计一般较为复杂,隐含的信用担保链条较长,其中许多产品、业务很少有公开的、可以披露的信息。如民间的地下融资、担保典当等,其交易过程较为隐蔽、相关信息难以披露。
影子银行的构成及规模
从央行公布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近年来中国银行业贷款占社会融资总量呈现快速下降趋势,由2002年的91.9%下降至2012年52.1%。企业的融资不再仅仅依赖银行业,尤其是原来极度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将其旺盛的需求转向了信托、民间借贷等影子银行业务。
影子银行总规模
影子银行是最近三年快速膨胀起来的。影子银行的规模究竟有多大?由于中国影子银行在界定上尚存争议,并且影子银行体系的盘根错节,有阳光的、也有非阳光的,难以获知准确数据,因此,各界均依据自己对影子银行的理解、定义进行估算,因此,估算规模大相径庭。如果依据本文对影子银行的定义,截至2012年末,其规模(存量)大约在32.09万亿元,考虑到理财、信托等产品间的交叉重叠,目前影子银行实际规模约28万亿元,占中国银行业总资产21%,占2012年M2的29%,占中国金融资产总量(150万亿元)的18.7%,且在近三年时间里,影子银行规模呈逐年快速上升趋势。
影子银行业务结构
从影子银行各构成上看(见图1),理财产品和信托融资所占份额最大,二者之和占比达45%;其次是表外商业汇票与委托贷款,占比分别为21%和19%;至于最不透明的地下融资初步估计占11%左右。
具体分细项看:
其一,理财产品发行数量从2010年的1.3万只上升至2012年9月的2.8万只,同期发行产品的余额由3.2万亿元突飞猛进至7.6万亿元。
其二,表外运行的商业汇票余额(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余额与到期贴现的商业汇票余额之差)在2009~2012年突然放大,由2009年9月末的1.5万亿元急剧上升至2012年9月末的6.1万亿元。
其三,最近四年,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在社会融资总规模中的占比大幅度上升,两项相加占比由8%的水平上升至15%的水平。截至2012年9月末,委托和信托融资余额约为12.3万亿元。
其四,最近三年,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典当融资发展也很快,截至2012年9月末,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为5629家,贷款余额为5329亿元。其中,担保典当融资在2012年9月末约为5600亿元。
其五,券商资管业务近年来异军突起。自2011年四季度开始,券商资管规模迅速膨胀,截至2012年12月末,券商资管规模已突破万亿元,达到1.5万亿元。其中,定向资管银证合作规模更是逼近1万亿元。券商资管的快速增长,主要是依托于银证合作业务规模扩张。
影子银行业务运行模式
考虑到影子银行体系庞大并且运行交错复杂,因此,将其分解为五大块主要业务,了解影子银行体系的“资产负债”情况,然后对这五大块业务运行机制进行分析。
影子银行的“类资产”与“类负债”
依据本土情况大体将影子银行体系分解为五大块业务:银行表外业务、银行其他表外业务、信托融资业务、券商资管业务及民间融资业务,并从这五大块业务产品、资金来源及资金投向分析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类资产”与“类负债”情况(见表1)。
总体来说,影子银行的资金(类负债)主要来源于:储蓄资金、企业闲置资金、居民及利用从银行融资便利的企业或个人从银行套取的低利率贷款资金;资金投向(类资产)主要是:难于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房地产、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及居民,影子银行大部分资金流入实体经济。另外,以上各业务中,理财产品、信托融资及券商资管业务近些年来扩张迅速;同时,理财产品、信托业务及地下钱庄构成了影子银行体系的三大块。
影子银行各大块业务运行机制
银行理财。目前银行理财主要分为三类:代客类、债券票据类和外资行的理财。
代客类是指投资人入股集合成一大笔资金后,银行根据客户风险偏好设计出投资项目与规模,银行充当资产管理方和投资顾问的角色。
债券票据类:绝大多数是采用“资金池”模式,“资金池”也可具体分为:债券类资金池(目前占绝大多数)、票据资金池及委托贷款资金池。以票据资金池为例:银行方设立一个票据池(央票、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然后向市场募集资金以构筑与“票据池”相匹配的“资金池”,接下来进行“融短投长、滚动操作”盈利,如,银行投资一年期的项目(放贷、债券等)收益率7.5%,然后滚动发售期限在3个月,收益率为5.0%的理财产品,中间获利2.5%。这一类理财产品的定价主要是依据当时市场资金面及同业竞争情况来定的。
外资银行的理财产品:外资行主要通过开发“结构化产品”代理客户在国内外进行投资,投资方向有固定收益的债券类,也有不同风险程度的金融衍生品,如:期权、期货等。
信托融资。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业务:
银信合作业务:银信合作的模式主要有:渠道合作、信用增级、产品合作及股权投资模式。但其本质在于银行绕过贷存比、信贷额度等约束曲线向企业贷款。银行将募集来的理财资金交给信托公司,以信托贷款的形式贷给银行指定的企业等。如某企业需要贷款,可以依信托平台将项目打包成理财产品,利用银行的信用优势进行代售,然后,银行将所融资金交托给信托平台,并以信托贷款的形式贷给相应企业,信托平台收取服务费。
政信合作业务:信托公司与各级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领域开展的业务合作,地方政府对还款做出承诺或以地方政府的债权收益作为融资标的。自2008年国家四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启动后,地方政府为配套中央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成立地方融资平台并以其为主体进行融资,其中信托业务是其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
房产信托:目前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其运行机制是信托公司主要通过开发信托产品向银行融资,然后信托公司将所融资金贷给房地产商,信托公司从中获取服务费,这就避开了监管,并且从近年来的情况看,此类资金来很多是源于银行理财产品。
券商资管业务。2012年末,券商资管1.5万亿元的规模中,集合理财整体规模稳定在0.2万亿~0.3万亿元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占比也不大,券商资管规模膨胀主要得益于定向资管的银证合作,其规模已逼近1万亿元大关。银行将理财资金以定向资产管理的方式委托给券商资管,进而银行信贷规模由表内转移至表外,从而规避了监管部门对理财资金运用的限制,这实际上是银信合作模式的翻版,是影子银行的新渠道。
民间融资。主要通过地下钱庄、小贷公司及典当担保进行资金融通。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个人或套取银行贷款等;资金主要投向个体私营的中小企业及个人等。其中,80%担保公司的主要对民营及外资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并收取费用;小贷公司通过向银行及民间融资后,包装成阳光化的贷款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
委托贷款。它是指一些有剩余资金的企业将其在银行存款向指定的企业或项目企业提供贷款。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只是充当存款和借款企业间的中介,自身并不提供资金。本质上是一个企业向另一企业放贷。受托的金融机构在整个过程中只负责信用调查、代发、监管和回收,同时收取手续费,不对贷款风险承担责任。
表外票据业务。银行的表外票据业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间的同业存款,目前最主要的业务涉及承兑与贴现。部分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有的通过转贴现以套取利差收益,有的以票据转贴现卖断并买入返售,逃避贷款规模监管,有些商业银行的承兑汇票甚至成为了其主动调整资产结构的工具,自主性和灵活性强,监管对其无效。
影子银行业务对商业银行的冲击
定性分析
影子银行业务对商业银行的冲击主要体现为:
首先,影子银行的发展对现阶段居民储蓄资金形成某种诱导,由于影子银行体系内的资金价格高于正规银行体系内的利率水平,许多居民的储蓄转而通过理财、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小贷公司等流入影子银行体系,这就从源头上分流了银行业传统的资金来源。
其次,由前面分析可知,影子银行的资金最主要是来源于正规的银行体系,并且业务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虽然影子银行受到的约束少,资金运作自由,但由于影子银行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较弱,很多资金运用存在着“期限错配”等问题,决定了影子银行流动性链条的脆弱性,一旦融资主体、信用中介或企业出现资金链紧张甚至是断裂,势必倒逼过来冲击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稳定。以理财产品为例,若理财产品是结构性的,支付利息与标的资产相匹配,那么资产负债管理是安全的。但是目前许多资产担保的理财产品,并无明确的资产作为担保,而是以资产池为标的,这样资产池现金流入与利息支付时点并不匹配,就容易造成了资产负债管理的复杂性,一旦资金池规模缩减导致融短贷长不能持续,商业银行有可能陷入兑付困难。
其三,由于影子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经营之间的联系密切,一旦游离于监管体系外的影子银行业务发生损失,必定波及关联度高的商业银行,即使损失不大,也将对银行的声誉造成极大负面影响。
定量分析
前文已经对中国“影子银行”中理财、信托等六块主要业务的运行机制、业务规模进行了分析与测算,中国影子银行业务的总体规模在28万亿元左右,六大主要业务占影子银行业务的比重见表2。整体上看,表外商业汇票、理财产品、信托融资、券商资管等业务,为商业银行资产表外化提供了“通道”,通过这些业务渠道绕开相关限制与监管,扩大了资产投向,但同时增加了银行呆坏账率发生概率;民间融资业务中大部分资金主要来自于民间的借贷,与商业银行关系密切基本是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业务等,影响相对轻;而委托贷款业务,商业银行仅起到中介的作用,对银行的资产的影响很小。
综合考虑信托、理财、券商资管及表外票据四项业务的主要投向、业务间联系等因素,这四项业务对商业银行呆坏账影响的资产规模约在8万亿元左右;民间融资在2万亿元左右;委托贷款对商业银行呆坏账影响近似为零。因此,影子银行业务对商业银行呆坏账有影响的资产规模在10万亿元左右,约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7.6%,也可以理解为影子银行对商业银行呆坏账的影响(“贡献率”)为7.6%,进一步地,根据影子银行中各业务占比可测算出各业务的“冲击系数”。
如果采用“影子银行资产转化为正规银行表内资产计算呆坏账”的方法,那么,由影子银行业务造成的呆坏账大约在1000亿元左右,而目前中国正规银行体系的呆坏账大约在1.3万亿元左右,占比约7.7%,因此,目前影子银行对商业银行的总体冲击仍在可控范围。
风险控制的“三防”措施
针对影子银行的特点及对商业银行影响,建议在如下三个方面加强防范:
一是防信用风险。一方面,影子银行在资金运用方面自由度高,其资金投向往往是风险较高的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受经济周期、宏观政策的影响较大,这就造成了影子银行内在信用风险较大;另一方面,影子银行大量地通过银行表外业务开展,银行实际上为其中很多业务提供了隐性担保,银行为此也承担隐性担保责任,如:理财产品。
二是防流动性风险。目前,市场对影子银行普遍比较担忧的是其传导的流动性风险。而中国影子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来源于:“类资产”与“类负债”的“期限错配”、交易不太透明及风险管理能力弱等方面。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正规银行体系的资产负债错配是建立在稳定的存款吸收机制之上,而影子银行并无存款吸收机制。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对表外业务加强风险管理,明确资金投向并作出严格的风险评估,如:信托产品、资产池等。
三是防声誉受损。商业银行在进行表外业务创新时,对开发的金融产品运作风险要有较为充分的估计,同时,严格防范商业银行内部的操作风险,以维护商业银行良好声誉。
(作者单位:中国光大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