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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13-12-29

红旗文稿 2013年15期

陈晋:中国道路超越历史的华丽“转身”

坚持走好中国道路,要清楚哪些路是不能走的。党的十八大再次重申,“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就是为了突出坚持走中国道路这个要求。不走“老路”,不是说对过去的探索都不尊重,而是说,实践已经证明,过去以苏联模式为代表的以及像“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已经走不通了,所以才通过改革开创出新路。不走“邪路”,不是说,对外国各种道路中好的东西不尊重,不需要汲取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和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了,我们的改革不前进了,而是说,各个国家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发展道路,但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只有一条,换句话说,中国道路是有原则、有方向的,在改革开放中,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不能用其他什么方向来动摇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这个方向。总之,不走“邪路”、“老路”的具体含义,就是坚决抵制抛弃社会主义的各种错误主张,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同时,要自觉纠正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措施。

(来源:《社会科学报》2013年7月4日)

李捷:重温党史和国史,坚定道路理论制度自信

党史和国史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史的辉煌篇章,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探索史和发展史,也是中国共产党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真理、纠正错误、总结经验、开辟新路的历史,还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中不断弘扬优良传统和中华民族精神的历史。因此,党史和国史是继承中华文明5000多年优良传统,坚持近代以来170多年形成的革命传统,在当代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最为生动的教科书。历史连着未来,历史通向未来。只有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才能更好走向未来。历史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够领导中国人民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走自己的路,必须顺应世界大势,必须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必须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必须坚定道路理论制度自信。这就是重温党史和国史必然得出的结论。

(来源:《光明日报》2013年7月18日)

周文彰:形式主义误事伤民

我们不少工作中存在这样的情况:从上级到下级,层层都记住了怎么说,层层都没想怎么做,形成“操作真空”。结果,会没少开,话没少讲,文件没少发,多少年过去了,问题还是问题,不但没解决,反而更严重了。这就是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及其恶果。形式主义不是个别,也不是一时,在有些地方,形式主义已经成为一种工作方式、工作流程、工作习惯。比如: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开过了,文件发过了,就算工作做过了,精神贯彻了;工作浮在上面,活动此起彼伏,声势浩大,就是做不到基层去,做不到群众中去;抓几个典型,做几个景点,供领导考察调研时使用,其他地方不闻不问、不管不顾;制定规划、制度、规章、纪律时,认真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讨论,但制定完了就完了,至于执行了没有,落实了没有,基本不去关心;每逢重大节日,找几个贫困家庭、生病教师、下岗职工、残疾人,前呼后拥登门看望,送上慰问品,电视报纸一报道,关注困难家庭的工作就算做过了;等等,不一而足。误事、伤财、毁容,这是择其要者而言的。实际上,形式主义危害怎么评估都不过分。一定要摒弃形式主义的恶劣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同时,作为领导干部,要对形式主义深恶痛绝,不让形式主义的东西轻易过关,也坚决不用搞形式主义的人。假如这样做的领导干部越来越多,形式主义的市场就必然会越来越小,直至最后消失。

(来源:《党建》2013年第7期)

李平:听真话 就要接地气

曾几何时,一些领导到基层检查工作或搞调研,喜欢大张声势,甚至“人马未到、粮草先行”。到了基层之后,又喜欢按照人家事先安排好的路线进入状态。其实,看哪些东西、见哪些群众、听取哪些汇报材料,都已经事先被基层安排得天衣无缝了。领导只需在陪同人员的前呼后拥之下走一走过场,就万事大吉了。这好,那好,全都好,听到看到的全是好事。与此同时,领导可以“广播里有声、报纸上有名、电视上有影”。正所谓“到此一游”,圆满完成了一场“领导走秀”活动。这样的检查或调研,根本就听不到真话(民意),看不到实情(民生),是纯粹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甚至可以说是劳民伤财、误事坑人的行为。共产党人最是要不得这些糟粕。作为一个正直的、心怀百姓的领导,一定要有“雅量”,一定要有官德,一定要善于、勇于倾听“不和谐”的音符(老百姓掏心窝子的真话、实话)。只有这样,才是“以百姓之心为心”,才能“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

(来源:《中国监察报》2013年7月23日)

陶文昭:社会焦点是改革的切入口

改革的进程,从某种意义上就是不断发现问题、直面问题、回答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如何看待这些问题,最根本的要实事求是。具体说来要把握两点。一是要承认问题的存在。我们说改革开放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这里说的是“方向”,而不是说改革的具体措施、改革的具体细节都是完全正确的。不能因为改革的辉煌成就,就回避社会所存在的问题。二是对问题不能夸大。在总体上,应该说,成就是主要的,问题是次要的;成就是全局的,问题是局部的。社会中多数人是改革的受益者,分享了改革的成果,在生活方面都得到了改善。没有这样的总体判断,就会对改革以偏概全,乃至一叶遮目。在具体问题上,也不要夸大问题的性质和程度。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是多大的问题,就是多大的问题。不能将任何问题,都说成是普遍问题,有些是个案的;不能将任何问题,都说成是严重问题,有些是轻微的。我们要重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涉及到民生的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症下药才更有效。改革如何深化,一直存在争议而且还会争议下去。我们要不受各种极端思潮的干扰,但也不搞过去的那种思想斗争、路线斗争。有理说理,一时说不清、说不通的,不搞强制,要靠实践和时间去解决。

(来源:《北京日报》2013年7月15日)

谢宝富:法律政策不应只是看上去很美

近年来中国各大城市为治理群租现象,规章和政策一个接一个地出台,但群租似乎不仅没消停,反而愈演愈烈。法律政策制定难,执行更难。其执行到位,不仅取决于政府和社会的执行决心和动力是否强大,而且取决于其本身是否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以及其背后社会问题的解决和社会需求的满足与否。以禁止群租和违规建设为例,如果一线城市彻底执行相关法律政策,而又不向广大中低收入流动人口充分提供较廉价的公租房,那么都市底层漂泊者的安居问题将无法解决,市场上必然充斥着极其强劲的低端租房需求。在此背景下,不守规矩者比守规矩者更易获取利益,且一般情况下其违法或违反政策的成本较低。因此,有关部门在制定法律政策时,既应重效率,更应重质量,以便能在实践中得到较好的实施。

(来源:《环球时报》2013年7月23日)

蒲国良:苏联时期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实践探索的经验教训

苏联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苏共在践行社会主义公平、公正、平等原则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不过,这些成就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热烈向往、对社会主义所寄予的厚望与苏联社会现实中大量不公平、不公正、不平等现象的长期存在之问的心理落差以及由此而造成的社会积怨,是导致人民群众同执政党之间离心离德的重要因素,这种情绪的不断积聚和持续发酵则是苏共最终为人民群众所抛弃的重要诱因。我们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党当前对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认知水平和自觉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认知历程。

(来源:《科学社会主义》2013年第3期)

[西班牙]欧亨尼奥·布雷戈拉特:中国发展是真正的历史性事件

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英国用60年使GDP翻了一番(工业革命高潮时期年增长率为3%),19世纪的美国用了50年,日本用了35年,韩国用了11年。中国仅用了9年,而且9年后再次翻了一番,未来9年可能更快。世界银行指出,中国用一代人的时间取得了其他国家需要几个世纪才能取得的成就。没有任何国家提出要在这么短时间内实现这么多目标。中国试图完成两项转变:从计划到市场,从农业社会到城市社会(或许可以加上第三项,从封闭的经济到开放的经济),这在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这些转变进程相互作用的复杂性也是空前的。“硬实力”的基础是经济,科技、军事以及国家实力都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然而,现在还不清楚中国过去30年所发生改变的深层意义。这是过去一千年里发生的屈指可数的重大历史进程之一,其意义可与欧洲文艺复兴、工业革命和美国的崛起相提并论。这些进程改变了全球地缘经济和地缘战略秩序以及世界历史进程。我们所有人都将受到影响。

(来源:《参考消息》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