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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维权大事记

2013-12-29

时代报告 2013年3期

从个人到组织:中消协的诞生

上世纪80年代初期,攀比着要改善生活的人们制造了一个纯粹的卖方市场:改革开放的物质需求让中国人的消费热潮一浪高过一浪。然而,一些见利忘义、聚敛财富、“先知先觉”的商贩混进卖方市场,将黑手伸进了消费者的腰包。

“好像突然之间,东西变得不经使唤了。家里省吃俭用买一台‘大件儿’,没几天就出毛病。”那是一个维权基本靠吼的年代,消费者(那时叫“人民群众”)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除了吃哑巴亏,唯一能做的就是这种口头运动。如果矛盾持续激化升级成吵架,就去商场领导那告状。消费者被无处不在的假货搅得心神不宁。

这种局面在1984年得到初步改善,那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正式组建。中消协首任秘书长王江云说:“当时人民群众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一概念还缺乏认识,多数人甚至闻所未闻。许多人蒙受经济损失和精神折磨后,却不知道该到哪里去‘讨个说法’。”

中消协首任秘书长王江云回忆说,中消协成立后不久,一位名叫李晓星的北京市民就给中消协写来一封投诉信,反映其用辛苦攒下的300元钱购买的夏友牌冷暖风机质量低劣,而销售单位却表示不负责维修、退换,这让他感到十分气愤。“这样的消费者来信、来访,在短短几个月间中消协就接到了数十起。”据了解,1985年,全国的消费者组织一共只收到8041件投诉,1986年,投诉量增至47403件,短短一年间,投诉量由四位数猛增至五位数。然而,对一个以“亿”为单位的庞大消费群体来说,这一数字只能算是零头。“维权意识”对当时大多数国人来说,仍是个极为陌生的字眼。

1986年3月15日,第一次“3·15”活动。王府井东安市场门前像往常一样人来人往,但是,敏感的北京人很快从平常中发现了不平常。一条写着“3·15维护消费者权益宣传咨询活动”的横幅悬挂在街头,横幅下,聚集了不少要求投诉的群众。

1987年9月,中消协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收为正式成员。从1988年开始,“3·15”活动在全国的规模和声势一浪高过一浪。

从基本靠吼到有法可依:《消法》的出台

而对中国来说,虽然,作为“娘家人”的消协为消费者提供了一道权益保障,但是一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仍然屡屡发生。这些困境的背后,凸显了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纳入立法规划到出台,用了8年时间。

1987年初,福建消委会接到群众反映:福州郊区樟岚村一农民,在废弃的粪坑用有毒的工业废盐腌售大头菜,这一消息轰动全国。与此同时,福建农学院教师集体购买到假冒伪劣电视机而无法解决等事件,使社会上对亟须设立一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规的呼声愈来愈高。

“保护消费者权益立法其实始于地方。”王江云介绍,在中消协起草消费者保护条例之前,不少地方已经推出了地方性的消费者保护条例。1987年9月4日,福建省人大通过了《保护消费者条例》,同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地方法规。

1985年3月,中消协联合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商讨《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起草事宜。当年12月,草拟稿出台。国务院法制局直接将其列入立法规划,但由于种种原因搁浅。6年后的199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制定工作再次提上日程。1992年,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近600名代表递交20多份议案,要求尽快制定专门的法规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上以127票全票通过。1994年的元旦是不该被忘记的!那一天,中国亿万消费者在庆祝新年来临的时候,收到了一份厚重的礼物:正式生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从理念到行动:维权志愿者风行

1999年3月1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天津市武清县农民郝建华、石家庄热电煤气公司职工郭振清等20位同志分别获得了“全国农村保护消费者权益十佳志愿者”、“全国城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十佳志愿者”称号;广东省河源市退休干部叶宏基等100名同志被评为“全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百名优秀志愿者”。此次活动由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同举办,旨在褒扬以无私奉献精神自愿保护其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志愿者。

消费维权志愿者主要从事消费维权宣传、消费纠纷调解、消费维权信息收集、消费维权监督等工作。多年来,全省各级消委会组织动员了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着力打造党和政府重视、社会各界关注、群众积极参与,有影响、有实效的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

如今,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大大增强,自认倒霉的消费者少了,他们大都敢于使用《消法》保护自己。另外,也有一大批维权志愿者涌现,他们有退休的教师、记者、律师、工人和村委会、居委会的干部,义务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各方面的援助和支持。他们多次在省物价部门组织的水、电、煤气、教育一站式收费、数字电视收费价格听证会上,作为省消协推荐的代表认真走访低保户和贫困户,倾听老百姓的呼声,公正、客观地向听证会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主张。

这一大批勇敢而坚韧的维权志愿者,他们敢于与不法经营者据理力争,敢于与不法经营者对簿公堂。也许他们为打官司倾家荡产,也许他们的维权路坎坷不平,但是他们不再是“沉默的羔羊”,他们勇敢捍卫权利的正义举动影响了无数消费者,而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史也因他们而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