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观3.0版:推进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
2013-12-29翟崑
十八大以来,周边外交的实践和理论不断创新,周边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制定了未来5~10年更加奋发有为的周边战略,致力于实现共同发展和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20年来,新安全观作为中国开展周边外交工作的重要理念,与时俱进,有力推动了和平周边与和谐周边建设。未来,新安全观可致力于推进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
新安全观从孕育到今天,大致经历了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第一个十年(1991~2002),主要任务是助推和平周边建设。新安全观萌芽于冷战结束,发展完善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和本世纪初,其核心理念是平等、互信、互利、协作。新安全观是在我国处理与周边国家关系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完善的,萌芽于中苏(以及苏联解体后的与我交界国家)边界谈判和边境裁军谈判,首倡于“上海五国”进程,发展于东盟地区论坛和日内瓦裁军谈判等地区和国际多边会议,落实于党的十六大报告文件。在新安全观的指导下,中国与中亚国家解决了边境领土问题,加强了与周边国家在“上海五国”、东盟地区论坛等地区组织内的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合作。这个时期的新安全观可称之为1.0版。
第二个十年(2002~2012),主要任务是助推和谐周边建设。新安全观理念贯穿于《中国和平发展白皮书》、《中国国防白皮书》,以及党的报告文件中,与其他外交政策理念相辅相成,构成有机整体,成为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推进和谐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安全观的指导下,中国推动建立了上海合作组织,与东盟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积极推动解决朝核问题的六方会谈,参与香格里拉对话会、东亚峰会、东盟防长扩大会议等,应对灾害、气候、能源、国际金融危机等全球问题。这一时期的新安全观可称之为2.0版,对维护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塑造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走和平发展道路、建设和谐周边,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周边首要,亦当首善。在周边工作座谈会上,习主席提出我国周边外交应贯彻“亲、诚、惠、容”理念,并与“平等、互利、互信、协作”等新安全观的核心理念相结合,发展出一整套推进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说法和做法,使新安全观成为中国、周边乃至世界的共同理念。换言之,新安全观将迎来第三个十年的发展,有必要在前20年的基础上创新3.0版:在性质上,使之更适应后金融危机时代的特征,反映世界及周边的发展态势;在实践上,对解决新时期的新问题更具指导意义,使平等、互利、互信、协作的核心思想更容易贯彻执行;在理念上,使之既能发展普适的共同安全思想,又体现中国修己安人的治理思想;在功效上,使之更有利于周边与世界的和平、发展、合作、共赢。
当下,新安全观服务于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应特别强调三层含义:
一是整体优化。各国都是命运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利害关系错综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整体不佳,个体必受牵连,这也就是“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没水小河干”的道理。比如国际金融危机致使周边国家的外部环境和经济环境趋紧。如果个体损人利己,结果也只能是于整体不利、于己不利,这也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道理。
二是变通适应。世界的变化是常态,需要各方不断顺势而为,进行阶段性调整,变通政策和做法,在相互适应中走向合作共赢。比如,美国在软硬实力下降的时候就采用巧实力,取得变通之效,但如果美国继续抱持绝对安全教条,一意孤行,可能走向穷兵黩武的死胡同。再如,中国超越冷战思维提出新安全观思想有助于促进地区稳定,但如果不根据实力的增长实施新的安邻政策,则会引起邻国和美国的不满与疑虑。
三是合作共赢。命运共同体各方互动的原理是合作共赢,推进国际社会的进化。在命运共同体内,各国只有相互尊重、相互适应、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共同增进人类共同利益,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冷战结束至今大国之间很难发生大战,可以说大致超越了“互为敌人”的丛林时代。当前大国之间以及大小国之间既竞争又合作,国际社会进入“对手与伙伴”的竞合时代,已蕴育合作共赢的要素,但同时也必须认识到这将是个极其漫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