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次
2013-12-29张漫
对她来说,那样伤筋动骨的爱,一生只一次,之后遇上的,都是蹩脚的赝品。
真迹早已无处可寻,而且因其罕少贵重,决计不能用来承装柴米油盐,所以最终陪着她度过人间烟火的,终归是赝品。
至于真迹,时时捧着反会磨损,也许藏起来,才是最好的归宿。很多年以后,当她老了,要凋谢了,会有一些蛛丝马迹衔接上记忆,真迹忽然就见了光,让所有人讶异:嚯,原来她竟有过这样的宝啊。
故人归
思真坐在酒吧的角落里,马丁在对面。
中间的复古木桌上,放着一盏青铜色烛台,微弱的烛光摇曳下,红酒愈发妖娆起来,仿佛美人流转的眼波。四周飘着若有若无的音乐,一个女歌手坐在角落里,浅吟低唱着一首不知名的歌。
马丁的嘴巴不停地开合,如从前一样,一直微笑着,仿佛生活中并无什么烦恼。思真听不进他在说什么,隔着烛火看过去,两人之间,像隔了层叠的时光。他显然不再年轻了,脸上有了岁月留下的沟壑,但比从前健谈。他的视线掠过思真的锁骨,她下意识地放低肩,小外套就顺势滑落,又露出嶙峋的胛。
离开时,思真回头看酒吧招牌,小城故事,心里凉凉地划过一道线。然后肩头一热,她感觉到他掌心的温度落在上头,一扭头,看到他试探的目光。
“在一起吗?”
“好。”
就跟他走了。奇怪,恨了那么久,在心里筑起固若金汤的堡垒,怎么一见面,就土崩瓦解了?思真想起《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的一句话,你的声音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只要你叫我,我就是在坟墓里,也会涌出一股力量,站起身来,E艮你走。
果然是这样,还是这样,跟他走了,这宿命的枷锁真的让思真好难过。
床上的马丁仍然强壮,在她的身上尽情彰显,紧扣住她的身体,要将她勒人生命里。思真则婉约,是曲意承欢的姿态。末了,他翻身下来叹一口气,不知是意犹未尽,还是意兴阑珊。他抚着她的身骨,说,肉肉,你瘦了。
思真的确瘦了,掉了三十多斤。蝴蝶骨,琵琶骨,水落石出般凸显出来,少了柔和,多了鲜明轮廓。
她再也穿不了旧衣裳,从前的衫子都是圆滚滚的裹在身上,叫人无端感到逼仄,现在套上,却显得松垮极了,像穿了一身不合身的爱情。
恩爱一时间
时间倒退回四年前,韶光未逝。地点,是北方一座微不足道的小城,一条普通的街巷。
彼时的马丁,是一家爵士乐酒吧的老板,店子小得只能容纳十几人。晚上,马丁站在吧台里,灯红酒绿的光衬得他格外苍白迷人,一双眸如浓烈的鸡尾酒般不可捉摸,后来思真想起来,他真像《暮光之城》里的吸血鬼。
彼时的思真,是店里的兼职学生妹,为了谋生才在此打工,喜欢围着马丁转来转去。他由着她,只是间或伸手敲住她的头,假愠道,“走开,眼晕。”思真捂着脑袋直叫疼,心里想的却是,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她想依靠他。
她装着成熟女人的样子,说,马丁,我爱你。
马丁苦笑着摇摇头,小姑娘,你何时才长大?
思真贪恋马丁那样的眸,宠溺地看着她,眼神里一面是无奈,另一面,她觉得是爱。思真方才21岁,马丁长她13年,34岁,是过尽千帆的年纪了。她就爱那深谙世事的神情,仿佛什么都看透,身上一股随遇而安的淡然,一直微笑着的样子,让她像被蛊惑一样黏上去。
当夜渐渐深了,客人散去,店里就剩他与她,清扫着一地的狼藉。然后,马丁教她识酒,百利甜,芝华士,种种般般,各种调制方法。爵士乐仍然放着,像一位好身段的女郎,在两人之间翩跹,她脸上就起了红云。
爱情一定是伴着酒味发生的,否则,思真的心不会一直醉着。
思真那样年轻,看上什么,是无论如何都要得到的。当她第四次向马丁示好,却仍旧被拒绝时,心里充满了一股自暴自弃的倔强。你不要我,你不要我,好的,总有人要我。
那阵子,店里生意出奇地好,有不少人都是冲着思真来的,她总是殷勤地坐到酒客的身边,聊着天,纤纤双手掰开一粒开心果,再捏起来送到男人的嘴边。还是那张纯真的脸,却故作出风尘的面孔,让男人们着了迷。
那一日,思真一面半推半就窝在客人怀里笑,一面斜斜地望着马丁。他却不在意,认真地调着他的鸡尾酒,一杯杯红的绿的送过来。客人就在马丁面前搂紧了思真,他无动于衷,思真恨恨的,泪就流下来了,站起来要走,客人醉了,死活不让,一只手就顺着她站起的身子,从衬衣底下探了进去,思真胸口冰凉一片。
就是在那一刻,马丁出手的。思真从未见过那样的他,暴躁,凌厉,冲上去将那个人按倒在地上,拳头一记一记地落下去。同桌的其他几个男人一起围上来拉住马丁,不济事,他已经疯了。
晚上,思真和马丁在派出所里过的夜。她苦苦哀求男人们,让他们放过马丁,把身上所有的钱都取出来给了,想了想,又把银行卡连同密码一起交出去,里面是她在马丁店里所有的工资积蓄。先动手摸了思真的男人也自觉理亏,就这样算了。
回到酒店,东方已经微微泛白,天就要亮了。店门前,思真忽然搂住马丁,“还说你不爱我,你怎会不爱我。”马丁没有说话,但他第一次,回抱了她,那么用力。思真的心里,顿时花都开了,开得到处都是。
“我不是多好的人,不值得你这样为我。”马丁说。思真不听,有她这样爱他,他还能坏到哪去呢?“我不会负责任,我害怕承担。”思真不介意,她的爱情,她自己懂得付代价。
就这样,在一起了。
彼时,马丁叫她肉肉,用指甲抠她手背上小小的涡。彼时,思真圆鼓鼓的,是易发福的体质,身上墩墩的全是肉,像夜里落了一层无声的厚雪,一股子膨胀的美,虽胖得可观,但委实年轻,自然是漂亮的。
马丁倒也着迷,你这么胖,这么胖,他抱着她满满一怀,骚她的痒,她就咯咯笑得像个孩子。不过,思真也有苦恼的时候,店里总有莺莺燕燕的女人,花蝴蝶一样绕在马丁身边,思真想用眼神杀死她们,可她们压根不怕,踩着高跟鞋斜睨思真的样子,真让她心里恨,恨得想抛弃理智。
她以为,自己会做一个美丽的小新娘,嫁给他,成为一个快乐的小妻子。思真就是这样想的,所以后来怀孕了,她就固执地要生下来,甚至退了学,住到马丁的小房子里。可没过多久,却意外流产,之后,马丁就消失了。
他悄悄地把店转让,并让新老板将所有的钱都给了她,自己如肥皂泡一样,在阳光下破碎了,无影无踪。思真找不到他任何踪迹,他就像从未出现过,她在店外的角落里坐了三天三夜,终于站起来走了,相信他不会回来。
这些年,思真过得很艰苦,一个人流离,也谈过恋爱,却没有爱情了。她的心就像热闹的吧台,可他走后的空缺,始终没能填起来。
时过境迁,两人身份也变了。那些年过去,思真换了一座城,成为一家小报的广告业务员,而马丁,他成为一家食品连锁公司的老板。她在拉广告的时候遇到他,他微笑着的脸再次打动了她。后来,他邀请她去酒吧小坐,便是篇头的那一幕,就这样续了前缘。
终归旧情就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尝尝也无妨,毕竟彼此轻车熟路,省去很多弯路。
只是,思真从未问过,当初,他为何撇下她离开。而他,也闭口不说。
一个输,一个苦
马丁在思真工作的报纸上,投了一整版的彩色广告,让她拿了不少业绩提成。每周,他理直气壮地来她租的小房子里住一天。不足十平米的空间,除了床和衣柜,一无所有,那张床,大得过分,占据了房间的半壁江山,显得暧昧。
马丁嫌瘦骨嶙峋的思真,硌痛了他,报复似的把她弄得很疼。他总是先睡着,她就安静地躺在旁边,看他的睡颜,数他的睫毛,他的喘息扑在她的脸上,痒痒的,像经年之前他搔她的痒痒。
世上怎样的事情最可贵?思真觉得,是失而复得。她失去过他,这样兜兜转转数年,又遇到了他。他是她的来处,也是归宿,思真有了良家女子的姿态,洗衣做饭,贤良淑德,时不时笨拙地提醒,希望修成正果。他闪烁地回应,说给我时间。她说,好,我等着,态度坚决,语言铿锵。
马丁就扭过头去,不看她。有时候,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肉肉啊,你该嫁人了。
思真生气了,过去他不要她,现在他依旧不要她。思真抓住马丁的衣服,发疯地问道,“我哪里不好,我到底哪里不好?”马丁开始不说话,后来叹了很久的气,说,“你还是跟从前一样。”
之后,他竟有一个多月都不曾来见她,思真打电话过去,被挂断,再打,再被挂断。他发简讯,“我不方便,晚上去找你。”
晚上,马丁就来了,说:“肉肉,我要结婚了。”
思真听出了潜台词:我们分手吧。她想骂,嘴里吐出来的却是,“那可要恭喜了。”
其实,她知道的。思真偷偷跟踪过他,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刚好,看到他幸福的样子。那个挽着他的女人,语焉不详的长相,寻常身材,可他殷勤地为她拎东西、开车门,还温柔地叫她,肉肉。
肉肉,原来不是思真的专属。思真一直以为他曾这样唤她,是因为她胖,后来才听人说,肉肉,是马丁家乡俚语里男子对心上人的昵称。肉肉,喊着香艳,听着缱绻,却只是一个职称,可以由无数人走马上任,你未唱罢,她已登场。
马丁还把手机里的婚纱照翻出来,给思真看。那位准新娘,素颜觉得不美,但也耐看,浓妆艳抹起来,却是又呆板又显老,思真忍不住揶揄道,“婚纱照也能拍出残花败柳的感觉,真是人间四月芳菲尽啊。”
他忽略她的嘲讽,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叹气,又是叹气,在她的面前他总是在叹气,思真的心事忽然就像多米诺骨牌,稀里哗啦倒了一地。
莫攀我,攀我心太偏
世上有可以挽回的和不可挽回的事,而爱情的经过和离开,就是一种不可挽回的事。但太多人都不明白,总是殚精竭力,耗尽所有想去握住根本无法掌控的东西,即便早就知道是徒劳,却也放不下。明明看到前方是荆棘,还想上去抓一把,让满手心的血珠,凝成相思的红豆,这就是爱,这么残忍。
思真就试着想挽回,她找人调查了婚纱照里的女人,竟有惊喜。那人并不是纯良的角儿,是马丁的下属,却时常跟马丁公司的小主管混在一起,行径亲密。
思真就拿着偷拍的照片寻去,委婉地警告她离开马丁,女人虽惊慌,但没有乱了分寸,迟疑地说,她并不是马丁的未婚妻。
她给思真解释。原来,马丁给了她些报酬,许诺给她男人加官进爵,请她合演一出恩爱的戏,而观众只有一个,就是思真。
思真顿悟,马丁没有女友,没有未婚妻,他不过是在用迂回的办法,试图跟她划清界限,这真相多残酷。她从女人口里,听说了这些年的事,马丁身边的人的确朝代几换,每一任都叫肉肉,但总是时间短暂。而思真,她发觉自己已是他的历史了。而且是野史,是轶事,无从考究。
这一刻,她觉得自己瞬间苍老,心里却开始磨刀霍霍。回到家,一,二,三……思真一年一年地数,之前竟没有算过,整整七年了,她认识他七年了。眼前的镜子里,思真又数着自己眉角的纹路,一,二,三……
她想起从前,马丁睡着的时候,她也曾这样数着他的白发,一,二,三……数着数着,就把自己数老了,思真28岁了。
一面满足,一面残酷
思真几乎花光了自己这几年攒下来的所有的积蓄,绑架了马丁,就在她的房间里,那些雇来的人把他捆得像个粽子一样送过来。有钱真好,想要什么都可以做到。
面前的椅子上,摆放着两杯下了毒药的酒,没有风,水纹却在杯中荡漾着,像美人落泪的眸,一会儿又像诡笑着的脸。
思真看着毒酒,看着马丁,新仇旧恨叠加,让她心里滋生了一只张牙舞爪的鬼。重逢之后,她不再提从前,他也不曾提。可他和她怎会不记得,七年前,马丁不想要那个孩子,思真不从。马丁态度强硬,那次吵架,说不出是有心还是无意,将她推了一把,她就从楼梯上滚下去,失去了孩子。
当时,她还在医院卧着,他居然自顾自离开。那两个月,她瘦了三十多斤,脱胎换骨。
思真把心中的感念,字字句句地说出来,被缚的马丁蜷坐在墙角,字字句句地听,脸上没有惊恐神色。他说,“肉肉,你一直是我心中的一声惊叹。”
马丁说,他眼里的肉肉,以穷凶极恶的态度爱着他,让他欢喜,更多的却是害怕。她就像一张网铺天盖地,让他透不过气。
七年前,思真寸步不离地跟着他,围绕着,不许任何女人接近。酒吧里,一有女人跟马丁暧昧,哪怕只是眼神碰了眼神,思真就会拎着一个酒瓶,冲上去,要么打破女人的头,要么扎伤马丁的手。马丁不是不爱她,但更多的却是怕。当时,他已经是三十几岁的男子了,想要风平浪静的爱情,他知道思真那样的狂热,是自己惹不起的火。那个孩子,他的确并非有意,但他更知道,如果此时不走,怕是再也走不开了,于是带着愧疚和罪恶感,落荒而逃。
七年后,思真28岁,马丁41岁。他曾以为思真变了,却还是发现,她还在暗暗地跟踪他,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他是后来才知道的,那次重逢并不是巧合,是她的布局,这七年里,她一直在马不停蹄地找他,终于让她找到了。
这样的爱真伟大,但也真可怕。马丁说,他受不了密不透风的感情,她让他窒息,只想远观。言毕,他竟痛哭流涕。思真有些茫然,她的爱,怎么就把他逼成这副样子,哭得这么卑微。
想了想,思真就给他灌了准备好的毒药,然后,轻吻他的唇,看着他沉沉地睡过去,然后开始收拾简单的行李,离开了。
转身才发现泪爬满了脸。被风吹着,生疼,然后哭得更重了。
安于非命
半年后,在南方的一座小城,已经显怀的思真嫁给了路人甲。
简单的婚礼上,她像木偶一样笑着,握着新郎的手臂,对每一桌的宾客频频端起酒杯,语笑嫣然。杯中装的是白开水,路人甲说,要敬太多酒,怕她受不了。末了,思真没忘记敬自己一杯,经历过那样的爱情,居然还能放下执念,过到人间烟火里。
思真摸摸肚子,是那个小奇迹,给了自己这样的勇气。失去第一个孩子时,医生曾告诉她,也许没办法再怀孕。所以,她觉得这是老天爷对她的恩赐。轰轰烈烈地去大爱大恨,是一种勇气,俯下身来接受平淡的生活,也是一种勇气,而且更难,更难得。
路人甲,是思真通过交友网站认识的男人。此人性格温顺憨厚,工作乏善可陈,比思真大八岁,有一套小房子,因不育离过一次婚,因而竟不介意她腹中的孩子,不介意她的从前,一心待她。
婚后,他为思真煲各种汤,说,你太瘦了,恨不得把所有营养都给你。这是思真从他嘴里听过的最甜蜜的情话。此时,思真的心和胃,只能接受温柔的事物,那些太过坚硬的感情,已淡忘了,这样真好。
半年前,其实马丁没死,思真给他喝的,只是足够美美睡到天亮的安定。毒不是没有,就在她手边,两杯水,一杯是生,一杯是死。到最后,她还是把生机给了他。而在那一刻,她忽然觉得,自己可以放下他了,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放过他了。
马丁说得没错,她的确是以视死如归的姿态爱着他,所以,不忍心伤他。更何况,她再次怀了他的孩子。这次,她没有告诉他。爱是一把用来烹饪的刀,可以雕刻出美食,也有很多人都用它伤了人,他是,她也是。即使再竭尽人力,该受伤的人也无由幸免,不用归咎谁,是命,那就认了吧。
她知道,天亮了马丁就会醒来,离开,他也许会想念她,也许不会,也许会将她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也许从此缄口不再提她。这些,都没关系了,他一直微笑着的脸,也将一直在她的记忆里。
思真终于明白,所谓爱情,不过是有生之年狭路相逢,一生只一次,之后遇上的,都是蹩脚的赝品,真迹已无处可寻。但真迹,因为贵重和罕少,决计不能用来承装柴米油盐,陪着你度过人间烟火的,终归是赝品。
那又怎样呢?谁不是惦着记忆里的段段凄美,痛着内心里的阵阵缺憾,在辗转经行的万丈红尘前,卑微地臣服下来。
每次挺着肚子,慢慢走到街上,看着四周孤单或者幸福的女人,思真都会好奇地想,她们是不是也与自己一样,曾经也刻骨铭心过、疯癫过,然后又是在哪一刻,为了什么,甘愿臣服到普通的生活里?
真爱也许死了,而思真和她的孩子,还要安分地活下去,她正在等待着他的出生。
为了孩子,思真早已戒了酒,但仍旧喜欢闻着酒香。路人甲下班就要回来了,她端起杯,斟满,假装再进一杯酒,谨以此,祭奠每个人都曾有过的,那段伤筋动骨的爱,一生一次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