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文化出版的发展优势
2013-12-29欧阳鸣
时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各新闻出版单位都在筹谋良策,力求生存与发展。其中,公益性新闻出版单位(如民族出版社、盲文出版社、中国残疾人杂志社等)的“公益性”特质决定了其暂且不必“投身人海”,但也绝非可以偏安一隅。或者,我们更应该适应改革的大趋势,适应“市场”,妥善“经营”,“招纳”贤才,发挥自身优势,才能真正繁荣和发展社会所需的公益文化。其中,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公益与市场不相悖:服务为本
公益性新闻出版单位主要承担社会文化公共服务的职能,也就是说公益文化事业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己任,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而“公益性”与“市场性”并不相悖,尽管我们无需“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但公益文化其实更需要广阔的市场。文化产品的“市场”简而言之就是这个产品的受众,当你拥有了愈加广泛的阅读人群,你就具有了愈加强大的文化影响力。而公益性文化出版单位的公共服务的特质,正决定了这个“市场”发展的走向一一提高公益文化产品的服务功能,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公益与经营能兼容:文化为本
公益性新闻出版单位的另一个特质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如此则似乎摒弃了“经营”的可能。但这里实际上存在着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公益文化产品的“经营”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文化的“产业化”,而更有可能或者说更应该做到产品的“文化化”。比如广告的刊载,这是一种最典型的“经营”行为。那么,公益性文化产品是否会受到广告的“污染”?以《中国残疾人》杂志为例,近年来广告所占篇幅呈逐年增多趋势。但我们有一个原则:只刊登与残疾人生活相关用品的广告和公益性广告,这其实正强调了作为残疾人文化产品的服务职能。当然,公益性文化出版单位“经营”的更高境界,则是在其产品宗旨、理念、风格等方面的更为精心的营造——实际上就一句话:使其更具有“文化”。而文化产品的另一要素则是对其质量的高度要求,作为杂志,在栏目设置、版面设计、内容编排、容错率等方面当然更应精益求精,有更为着力的经营。先进的经营方式可以造就先进性的文化。
公益与人才可双赢:以人为本
公益性新闻出版单位(这里专指事业单位),大抵需要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补贴以维持运作,这就形成了固定的“盘子”和“腾挪”的局限。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在“非营利”的前提下,别的不说,人才的招纳与维系不能不是一个现实的问题,公益性的理想色彩与社会人的利益欲望不能不出现矛盾。但这个矛盾也并非不可调和与解决,继续深化“内部管理机制、人事制度、劳动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都能起到良好的效果。而要真正留住人才,做到以下三点至为重要:①倡导职业的荣誉感。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上看,公益性文化作为普适性甚或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将具有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在现阶段从事公益文化这种前瞻性和先进性的职业,应该具有崇高的荣誉感。此外,公益性新闻出版单位相对稳定的运作机制,也可以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增强这种荣誉感。②强化道德的满足感。公益文化的传播对象是真正的普罗大众,其中更多的是边缘人物、弱势群体和当今社会种种不完善而亟待完善的状况,善待这些人群、改善这种状况,正是公益人在道德上的迫切使命,而一旦达成,则必将使公益人站在了道德的高度,享有充分的满足感。③体现价值的认同感。公益性文化单位的性质决定了其从业人员不可能也不应该属于高收入群体,那么,除了在职业荣誉、道德满足这些精神层面之外,在收入的分配机制上也应尽可能地体现其职业价值。这里“绩效工资”不失为一种好的分配机制。当然,这个“绩效”不完全体现为经济效益,而更多应强调社会效益,其实,社会效益在很多时候都可以转化为经济效益。这种根据绩效而分配的收入,即使不很高,也可以使公益人产生明确的认同感。
总之,公益性文化出版不应畏惧市场,而应积极开拓更广泛的市场,不应远离经营,而要运用各种手段更出色地经营;不应吓跑人才,而应具备更强烈的号召力以吸纳更多更好的人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公益性文化出版必将拥有更广阔的前景和更旺盛的生命力。
(作者系中国残疾人杂志社副总编辑、《中国残疾人》杂志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