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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火灾:人心难考,制度可考

2013-12-29刘远举

南都周刊 2013年3期

一场火灾,无情烧死了河南兰考一家孤儿收养家庭的七名孤儿,也使公众对“爱心妈妈”袁厉害的描述出现了分裂:有人说她心好、行义举;有人说她利用收养孤儿牟利,“拿弃婴骗低保”、“向政府提条件”。在相互矛盾的罗生门式叙述中寻求真相,对普通大众来说并不容易,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涵盖相互抵触的叙述,折中地去思索此次悲剧。毕竟,这个世界并不黑白分明,保持正视世界灰色的态度,理性的平和反而更容易达致事实。

在中国人的心目中,金钱、收益似乎从来就和善行、义举不相容。这种从金钱角度的诛心,就意味行善举之人的心被掏出来反复供世人审视,而其行为的善果,却有意无意地被忽略了。世界本是灰色的,在被世间苦难所钝化的麻木人性之前,生命并非如小清新视界中那般的诗化。有时候,生命不过是、也只能是,善与恶、利与义、价值与成本、理智与情感、人性与兽性之间的挣扎和妥协。

如果我们认识到这一点,就不难接受:即使袁厉害从收养孤儿的义举中获得一些利益,也是理所当然。更何况,当她在医院给在福利院的孩子打电话时,即使她能作伪,孩子们温暖的问答又岂会是假的?

应该说,兰考民政局也并非完全无所作为。几年之中,考虑到袁厉害的收养能力有限,也曾几次说服袁厉害将收养的部分儿童送往开封市福利院。去年9月,在媒体报道后,在压力之下,兰考当局也说服袁厉害再次将一些孩子送往开封福利院,但剩下的十几个孩子,袁厉害坚决不同意带走。最终,惨剧发生。

兰考官员应该面临严厉的指控。他们“未能预见他们本应该预见到的”事故的可能性——袁厉害收养能力有限,孤儿必然处于不安全、不完善的状态之中,这种状态又必然导致事故概率的上升。事实上,这种不安全的状态不但仅体现在此次火灾中,在监护缺失、医疗条件较差的情况下,袁厉害抚养的孤儿死亡率比较高,而当地民政部门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从这个意义上看,当地官方不仅是“应该预见而未预见”事故,更是一种“故意放任”。在过去漫长的26年中,因这种放任而失去生命的,远远多于此次火灾中死亡的七条幼小生命。惨剧不只发生在当下,更是长期持续性地发生着。

和这种长期持续发生的惨剧并存的,则是袁厉害在当地的知名度。警察、出租车司机、医生都知道可以把遗弃婴幼交给袁厉害。所以,不管袁厉害的收养状态是非法,还是合法,当地相关部门的责任已经不能推卸。

惨剧已经过去,除了追责,更重要的是善后。而在善后举措中,需要注意的是,政府会不会简单粗暴地强令禁止私人、社会收养孤儿的义举。孤儿毕竟不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对于他们来说,情感的需求、成长的稳定环境都是底线式的生存条件。从这方面看,家庭寄养,或最接近家庭环境的小机构寄养,比政府集中式的儿童福利院更人性化,也符合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大方向。

目前,类似袁厉害收养孤儿的案例很多。河北的“爱心妈妈”王小芬28年收养30余名弃婴;山西的“爱心妈妈”杨云仙收养40余名残障孤儿;唐山滦县高淑珍开办的“爱心小院”都是这种形式。她们所面临的困难并不比袁厉害少,如何扶助、监管这些机构,就是民政部门应该认真面对的问题。

对兰考火灾事件,还有更深层次的追问。在袁厉害收养的34名孤残儿中,只有6人在官方低保名单上,大多数孤儿并没有领取“孤儿补助”的资格,很多孩子是户籍上的“黑孩”。这正体现了基于文牍系统的户口体制对人的蔑视。人的身份和权利需要靠环环相扣的文牍系统来证明,孩子作为人的身份,需要靠父母的文牍来进行认证。而没有父母的孩子,那么,理所当然的,就不再是人了,基本的保障也就无从实现。这种基于血统、父母身份的文牍系统,实际上抹杀了人本身的存在意义,反映出我们离“以人为本”这四个字还有漫漫长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