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2013-12-29
微焦点
感谢校长当年......
校长、教师、官员猥亵、强奸幼女的荒唐事,时有所闻。最近又发生一宗:海南某小学校长与政府职员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事发后,警方的调查结论又被发现有洗罪之嫌。朗朗乾坤,竟然发生这等不可思议之事,一时间,微博大哗,网友纷纷吐槽。
骇人事实
@共识网:调查显示,性侵案中8成为熟人作案,其中公职人员占45%,年龄超43岁者近7成,施暴者的双重人格现象严重。专家认为,将“嫖宿幼女罪”认定为“强奸罪”更有利于保护幼女,并同时建议,学校和家长应加强对儿童的性教育。
@汉中张灏:安徽潜山小学校长杨启发性侵9名女学生,海南万宁小学校长陈在鹏带6名女学生开房,广东湛江小学校长林登平强奸11名女学生,湖北竹山小学校长朱端文猥亵6名女生,吉林长春小学副校长高玉峰猥亵7名女学生……妹子们,还不快感谢小学校长当年不性侵之恩!
国外情况
@袁国庆的围脖:在美国,明知对方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对之奸淫的,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属于强奸罪;而在中国却戏剧性地诞生了嫖宿幼女罪,其目的无非为领导开脱、减轻罪名,强烈建议取消此罪名一律按强奸罪判刑。
@凡人肖申克:近日,伊朗通讯社公布的一组照片。4名罪犯因强奸幼女罪被公开执行绞刑!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包括伊朗,没有嫖宿幼女这一罪名。
古代情况
@尊儒者吴钩:自宋代在法律上首次确立“强奸幼女罪”之后,强奸幼女都是极严重的罪行,朝廷也不敢等闲对付。清代道光年间,直隶文安县发生了一起强奸十一岁幼女未遂案,因为知县未将嫌犯及时监禁,“延至二十余日”,便受到弹劾,皇帝下诏要求调查该知县是否“有听嘱受贿及意图消弭情事”。
@木子老龙:高衙内穿越到现代,游历数日后,不禁悲从中来,放声大哭:老子堂堂国防部长的儿子,想当年,为了霸占林冲他老婆,还要骗林冲夜入白虎堂这么麻烦。你们倒好,小学校长找6个幼女过夜,也不过叫作“带学生开房”,连强奸都不叫强奸,叫“嫖宿幼女”。你们还好意思管我叫恶霸,太欺负人了!
微新闻
一个比一个牛
@散步的鱼9712: 【“供电局班长”惹不起……】5月17日11时,柳州交警对一辆违章大货车检查扣证,与该车司机一起的男子自称是“供电局班长”,不还证回去就把电停了,说完便离开。结果12时15分,交通信号灯真的突然熄灭,交通瘫痪了半个多小时。经查,被查的大货车属于城市照明管理处。
@南方都市报: 【我爸是村长,砸了派出所】5月11日,两男一女在福州一家KTV唱歌时,与隔壁包厢人员发生冲突。三人动手殴打民警,其中一名女子大喊“我爸是村长,信不信我叫我爸把派出所砸了”。三人已被刑拘。经了解,女子的爸爸确实是福州金山建新镇某村村主任。
微趣图
@杨政:【模仿】美国女摄影师海梅·穆尔在女儿埃玛5岁生日的时候,让女儿模仿5位杰出女性,拍摄了一组照片。她希望以此让女儿明白:大多数女孩不会成为公主,但她们可以成为医生、宇航员甚至总统。这5位是航空家埃尔哈特、设计师香奈儿、女权运动领袖苏珊·安东尼、残障教育家海伦·凯勒和动物学家简·古多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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