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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昌:法外因素太多了

2013-12-29郭丽萍

南都周刊 2013年28期
田文昌认为,现在高官案背后的因素太多,不是法律问题本身能解决的。

7月3日,《南都周刊》记者在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里对田文昌进行了专访。

窗外不远处是央视的总部大楼,当晚,受新闻频道《新闻1+1》的邀请,田文昌还要去点评“萧山五青年案”。

书柜上方,摆着一幅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会赠送的书法作品,上书“正义之师”。

不过,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网上却有一篇文章把田文昌列为“中国四大腐败帮凶律师”之首,因为他曾经为轰动一时的原《福布斯》富豪杨斌、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沈阳刘涌案出庭辩护。

就在采访前,有副省长的家属想见田文昌。像其他找过他的高官案,田文昌不太想接。

“法外因素太多了。”田文昌说。

权力干预很可怕

南都周刊:还记得自己接过多少部级以上的高官案吗?

田文昌:不多。可以说,这些高职位的官员,绝大多数第一手都找我。但我接得很少。我现在接的案子本身也不多,找我的人太多了,这些年如果是案子都接,我根本接不过来。

再一个就是,有些高官案比较敏感,背景比较复杂,我不愿去掺和。有的人愿意做这个敏感的案子,但一般我都躲着。包括一些企业高管案、涉黑案,我并不太愿意办这些案子,敏感、有太多非法律因素。

办过高官案的并不一定水平就有多高,包括我在内。有时候,因办了名人案件而出名,只是因为案子本身有名,律师也跟着出名。出了名的律师未必水平就很高,水平高的律师也不一定都有名。我办很多高官案,也办很多老百姓的案子。我了解有些律师水平很高,能力很强,但并不出名,就是因为办的名案少。

南都周刊:你以前说过,这些大案是你想拒绝但拒绝不了的。为什么呢?

田文昌: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有的是各种关系找来的,中国是关系社会嘛。当然我们这个关系是正当的关系,不是说我是公权力的执行者。律师是民营的职业,代表私权利。同样的事情,朋友托来了,各种关系托来了,就得给这个面子,就得管。

过去有一种误解,非常可悲的误解。好多年前有一部关于律师的电影,说这个律师上午刚刚接了一个案子,是他的好朋友找他的。下午这个律师的对手来找他了,他感觉到对方是有理的,所以就毅然拒绝了他朋友的所托,帮助有理的一方。当时要写这剧本的时候,征求我意见,我是反对的,有人跟我争论起来了,说律师就应该这样。

我老说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其实就是要纠正这种认识误区。律师不能代表正义去包打天下,更不能仅仅依据自己的判断去评价是非。再者,如果都挑有理的,那没理的官司谁打?律师不是光打有理的官司,没理的你也得帮,要帮他输得合理合法,输到明处。

南都周刊:拒绝过多少后来为大家熟知的案子?cda5a9cc3edba15d13660e8cca65b590

田文昌:不知道,特别轰动的起码不下一二十个。至于其他的,每年也有几百件。我不主张办的件数太多,担心影响质量。

中国社会的法治环境还是不尽如人意的,掺杂的法外背景比较多。刚刚又有个副省长的家属要见我,我不太想接,法外因素太多了。

南都周刊:为高官案辩护的最大难点是什么?

田文昌:干预,权力的干预太可怕了。

我有我的特殊性

南都周刊:一些高官案,会有多律师、律所争着做。你怎么看?

田文昌:现在高官案背后的因素太多,不是法律问题本身能解决的。在正常的法治环境下,我们律师是法治建设的一个组织部分,在整个诉讼程序里发挥着应有的作用。但是高官案背后很大程度上抛开了法律的因素。所以往往会形成一种可怕的扭曲思维:我要办这个人,谁要给他辩护,就是帮凶,你帮他,就是跟我过不去。

所以律师也面临着风险。因为你虽然自认为是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却不知道得罪了什么人,不知道背后要整你的人是谁。高官案本身并不是那么好办的。当然了,如果是不负责任,走个程序、走过场,出个名,那简单,但我认为那样是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若想要认真地办,面临着一系列的难题,也面临着一些风险。

南都周刊:既然高官案、大案里存在许多法外因素,作为辩护律师来说,能做什么?

田文昌:只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自己的努力,最大限度去做,没有别的办法。

比如当初的刘涌案,是我一个在司法部工作的校友找到我请我接,先头就有两拨人找我,我都没接,我校友是第三拨。接的时候我根本没想到闹这么大事。

我们两个律师,三年半,总共收20万。当时刘涌案搞得乌烟瘴气的时候,我一句话都不说,任何场合我保持沉默,说话没有意义。已经没有讲道理的条件了。

但我有一个原则,不管什么案子,只要我接了,不管我后悔不后悔,不管案子多大难度,我必须认真负责到底,这是做律师的原则,也是我做人的原则。

南都周刊:你在选择接不接案子上,有什么标准?

田文昌:没有什么明确的接案标准,我比较喜欢典型的、有争议、有价值的案子。案子本身法律问题比较复杂,有发挥你能力的价值。如果案子很简单,谁都能办,那我就不接了。我是学者出身,我经常要把业务和研究不自觉地结合起来的。看到一个典型的案子,我主要考虑的是真正价值有多大,而不是收益多少、影响多大。我也不需要这些东西,我有我的特殊性,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

南都周刊:以你在众多大案、要案中的辩护经历看,中国这些年的法治环境有怎样的变化?

田文昌:中国的法治在近十年呈现倒退。其间一个最大的结构性的变化,就是公安部门的规格。法制建设之初,检、法两院高于公安半格,形成了比较合理的司法机关结构设计。后来,提高了公安机关的规格,就完全打破了这种相对合理的诉讼结构,可以说这是一个结构性的转变。

不过现在有很大改变的是,新一代领导人正在连续展示推进司法独立的决心,似乎看到了法治新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