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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迎黄金周大考

2013-12-29刘夷

经济 2013年11期

国内首部《旅游法》于10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迎来2013年国庆黄金周的考察。自今年4月25日公布草案以来,条款中“纠正低价收客、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等条款深得人心,引起了广泛关注。黄金周开始之前,《旅游法》曾引起诸多争议,《经济》记者在节日前后对相关部门、游客、旅行社等进行采访,结果难免让人担心黄金周旅游经济的走势。《旅游法》能否经受住市场的考验?节后,记者又走访了相关人士,验收《旅游法》成果。

节前《旅游法》引发的疑虑

法律所带来的规范与安全感是不容置疑的,但十一假期之前,团费“大涨”多少让游客有些抱怨。

记者致电几家旅行社,咨询十一出游路线。一家旅行社告诉记者:“如果能请到假,现在就出去玩吧,等到十一,价格就贵了。”“价格会涨多少?”“现在是3000多元,十一的时候可能就5000多元了。因为《旅游法》出台,十一以后就没有‘低端’的团了。”

所谓“低端”的团,指的就是那些“一日游”、“二日游”等5日以内就完成的路线。在这些“低端”路线中,由于行程短,以前主要靠将游客带去购物点赚取提成,现在有了《旅游法》,旅行社就觉得这些路线“划不来”了。“以前的很便宜,湖南到北京4天5夜的那种,火车来,飞机回,住在南三环附近,餐费是15元的标准,2400元就能包括全部的费用了。现在,涨到5000多元了。之前去泰国,3000多元足够了,现在也不会低于5000元。目前我还有团可带,但过一段时间,就真说不准了。”北京一家私营旅行社销售人员告诉记者。

那么团费上涨,影响了旅行社的生意,对一个行业的影响也是可以预期的。在9月10日国家旅游局举行的《旅游法》相关问题咨询会上,国家旅游局政法司司长刘小军对到会媒体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团费上涨,也不是旅行社想要看到的。如果因此生意不好了,他们比旅游者还要着急。”

云南康辉旅行社的销售人员小元在9月中旬时告诉记者:“因为涨价,我们好几天都没有出团了,有些行程凑不够人数都停团了。”小曾坦言:“现在生意没以前好了,旅行社只好想一些别的招数来招揽生意,比如‘提高品质’、‘开拓新路线’等口号。”实际上,过去大部分旅游者之所以选择跟团,一是为了“省心”,二是为了“省钱”。而今团费大幅上涨,“省钱”这一巨大优势已经流失,如果如小元所说,“省心”方面,“提高品质”仅仅是一个口号,那么旅行社生意就实在不让人看好了。

团费上涨旅游者不开心,报名人数下降旅行社很担心。这些起伏让记者在节前不免有些担忧黄金周旅游经济走势。

旅游市场规范度大大提升

“取缔强制购物”是《旅游法》草案出台以来最受欢迎的条款,黄金周过去,大家如何评价它的效果呢?

北京神州国旅市场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十一黄金周之前,旅游团里的“强制购物”、“隐性消费”现象就已经受到严格管控,黄金周期间旅行社更是严格遵守《旅游法》,最大限度保障游客权益。

记者也联系到节前采访过的云南康辉旅行社的销售人员小元,小元透露:“十一期间旅行社改革,现在我们只有‘纯玩团’,带游客去购物的现象都不存在了。”黄金周之后,媒体普遍反映,强制购物现象鲜有发生,旅游中旅行社的违法违规现象虽有出现,但最终都受到了法律制裁,相关工作人员也受到处分。

为了检验旅行社答复的真实性,记者走访了一些黄金周跟团旅游的游客。

湖北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十一期间她为了接待朋友,报名旅游团去了某著名景点。张女士注意到,导游与司机全程都没有带游客去购物点。虽然景点在出口处几乎都设有当地食品、饰品、玉石等“特产店”,但游客都是自行选择购买纪念品,导游并未对他们作任何要求。

从外地来北京旅游的小欧却和导游产生了矛盾。小欧是第一次来北京,希望多带一些纪念品回去给老家的亲戚朋友。跟团游玩途中,他走进一家景点内的购物店仔细挑选礼物。因为是“纯玩”团,带游客购物不包含在合同中,下面还有军事博物馆等行程要走,导游对小欧多番催促。小欧上车后,与导游商量增加购物行程,导游说要严格按照行程走。小欧又向导游询问购物地址,希望空闲时间可以去购物。但导游拒绝回答,称不提供此项服务。小欧向记者表达自己的看法:“《旅游法》抵制强制购物是没错,可是现在旅行社的做法是不是太过了?他们只按照字面上的意思理解法律条款,对于游客的需求完全视而不见。”

如此看来,《旅游法》确实对强制购物、隐性消费等现象进行了强力遏制,旅游市场的清洁度得到提升。但旅行社忽视旅游者的购物需求、拒不提供购物指导,并不是《旅游法》的初衷。

报团人数略微下降,旅游产品仍然火爆

那么,涨价对旅游产品销售的影响究竟有多少呢?

根据目前已知的数据,国庆长假期间,全国共接待游客4.28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333亿元,同比均取得增长。旅游经济收入并没有如许多人预期的那般出现下降。据各地统计,经历过了黄金周的“大考”,《旅游法》之下的旅游经济还是给出了优异的成绩。山东、江苏、河南在2013年黄金周旅游收入排名中位列三甲。前十名之内的陕西、湖北、山西分别获得了30.72%、27.12%、25.41%的旅游收入增幅。许多著名景区在黄金周期间都迎来了游客“爆棚”现象,关于游客人数超出景区承载能力的新闻也层出不穷。

北京中国国旅销售人员小刘告诉记者:“黄金周价格大幅上调,但依然十分火爆,报团人数和去年差不多,基本上没有取消团的情况。”记者致电北京神舟国旅市场部,对方告知,黄金周团费确实有一定上涨,报团人数较往年有略微下降,但总体来说生意仍然火爆。

云南国际旅行社境外游产品销售处告诉记者,出境游报团人数和预期一样,9月底旅行社为出境游游客办理了大量签证。云南康辉旅行社则告诉记者:“游客面对较高的价格,第一反应都是‘为什么这么高’,有的游客对价格十分不适应,只能望而却步。”据云南康辉旅行社小元透露,价格确实吓跑了一些游客,今年自驾游、自助游数量明显增加,但总体来说,报团人数并没有明显少于以往,旅行社生意还是很好。

早在9月10日国家旅游局举行的《旅游法》相关问题咨询会上,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磊就表示:“10月1日《旅游法》实施后的报价,有了非常明显的上升。但这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涨价’,而是其价格水平理性的、正常的回归。”李磊介绍,以前的“亏损性”低价纯粹是为了吸引顾客,旅游者觉得得到了优惠,但旅途中被导游、司机强迫购物,还要参加一些事先未通知的付费旅游项目,不知不觉花的钱远远超出预期。旅行社与购物点、景点暗中合作,提取佣金,从而挽回成本。《旅游法》在制定的时候,团费的理性回归就已经在预期之中,这说明《旅游法》已经开始展现效应。

国家旅游局政法司司长刘小军在咨询会上鞭策各旅行社负责人:“过去,各旅行社为了谋取利益,忽略旅游者的正当利益,使旅游产业的发展走了很多弯路,旅行社自身也吃了很多亏。如今,在《旅游法》的敦促下,我希望各旅游经营者能够规范自身行为,认认真真把旅游者的利益放在首位,打造优质的旅游产品。”

《旅游法》首次试水,体现出法律的权威,保障了旅游者的利益。价格上调,对于游客对旅游产品的购买意愿影响并不明显。

李磊告诉记者:“在立法规范的基础上,旅游经营者亟需调整组团经营模式,剔除潜规则,保护旅游者的权益。”拿着优质的旅游产品来吸引顾客,用承诺好的贴心服务来树立良好口碑,这才是旅行社接下来的进取方向。

旅游业改革任重道远

当然,黄金周旅游市场仍然暴露出诸多问题:著名景区游客扎堆超出景区承载量,旅游质量,伤害旅游地生态;游客素质参差不齐,对旅游地的环境造成破坏;少数地区仍存在强制购物现象,法律监管有漏洞。当然,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景区经营者观念问题,也有旅游经营者组织管理问题,但这些问题都在为《旅游法》进一步完善提供依据。

对旅游业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导游曾经是“肥得流油”的职业。但黄金周《旅游法》的正式实施,让导游的高收入前景面临破碎。

北京一家私营旅行社导游小曾在节前向记者透露:“过去,因为旅行社和购物点有合作关系,导游如果不带游客过去的话,要扣导游人头费。带游客过去购物,如果有消费,我们也有回扣,好的时候月收入能有几万。”而今,带游客去强制购物变成了违法行为,以往那些“灰色收入”成为了历史,小曾有些垂头丧气。湖北一家旅行社的导游小齐也向记者表达自己的不满:“以前像黄金周这样的假期,我一天的收入大概是500元甚至更多,旅行社不给工资,都是带游客进购物店赚的回扣。这次十一,不能进店了,收入只剩下导服(导游服务费,旅行社支付,一天100元到200元)。”

从“月收入几万”和“天收入500”到“天收入200”,降幅至少有60%。如此大的落差,导游的情绪可想而知。

小曾告诉记者,在他们旅行社,导游是没有工资的,“导游的收入分为三个部分:游客买东西的回扣;加景点的门票钱;旅行社给的导游服务费(大多数是一天200元,也有一天100元到150元的)。可以看到导游的服务费很低,一般靠前两项赚取收入。”小曾给记者举了个例子,恭王府的门票70元,导游去买的话只需要35元,剩下的35元就是利润,假如一个团是50人,那么仅这个景点就可以赚1750元。一旦“新法”实施了,前两项成了空,很多导游对此不满。小曾说,他和同事现在都处于“观望”状态。他坦言:“新法律法规出台的时候都会管得严一些,现在都不允许加景点,也不能带游客进购物店,不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样,也许过一段时间政策又放开了呢。”

过去灰色收入太多,所以导游的正式工资一直未受到重视,而今强制购物已明令禁止,导游收入模式不健全的问题就显得异常突出了。作为旅游经营的核心力量,导游对旅行社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导游收入改革迫在眉睫,导游群体对于新收入体系的心理适应也需要过程。在有关部门大力整顿旅游市场、规范旅游经营的背景下,寄希望于“政策放开”与“政策疲软”,接着利用强制购物赚取额外收入显然是不现实的。

火热的十一黄金周过去了,旅游经济实现了应有的增长,《旅游法》使旅游市场更加规范、游客更加放心。如何让《旅游法》的效力不仅仅停留在黄金周,如何让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更好地理解与遵循法律,如何规范导游收入与加速导游心理适应,是旅游市场改革接下来要着力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