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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铁路征地的“四满意”如何实现

2013-12-29肖刚

国土资源导刊 2013年12期

从实践探索中逐渐破解了集中安置“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来、安置怎么快、人往哪里去”的四大难题,逐步实现了由“单一性解决到整体性解决、应急性安置到品质性提升、传统政策性保障到结构性和谐”三大转变,达到“建设业主满意,施工单位满意,市县政府满意,拆迁群众满意”的工作效果。

伴随湖南“两型”社会建设的嘹亮号角,境内铁路建设如火如荼,沪昆高铁、长株潭城际铁路、衡柳铁路等国家重点铁路建设项目正在三湘大地上实现着速度与发展的对接。在省政府领导下,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肩负着全省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总负责的重任,具体工作由厅征用地事务中心承办。湖南的征拆安置工作以民生为本,立足发展大局,突出集约高效,逐步摸索出一条让经济受益、百姓受益、环境受益的集中安置之路。

铁路项目征拆安置现状

湖南铁路建设项目实行省政府领导下的省国土资源厅总负责和铁路沿线市、县政府领导下的市、县国土部门分别负责的工作模式。征用地事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全省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包括提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安排意见、组织征地拆迁前期调查、提出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及标准、负责审核农村集体土地征拆实物量、个案搬迁补偿等一系列工作。近三年来,湖南铁路建设项目完成征地7万余亩,拆迁房屋300余万平方米,建设集中安置点228处,解决了7471户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累计拨付征地拆迁安置资金60亿元,达到了“建设业主满意,施工单位满意,市县政府满意,拆迁群众满意”的工作效果。

铁路征拆的经验与做法

征地拆迁,重在安置,难在安置,成在安置。安置模式决定了拆迁群众的安居方式,安置速度决定了拆迁进度的快慢,安置成效决定了拆迁阻力的大小。湖南铁路项目征拆工作突出“以人为本”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实行了如下措施。

增强工作动力,解决“为了谁”问题。铁路建设是一个线性工程。湖南省辖区范围内,铁路建设拆迁涉及10个市、40个县,涉及面广、地市多、部门多。针对各市县具体情况复杂多样,少数地方政府“重拆迁、轻安置”,少数国土部门对安置工作认识不足、力度不够、措施不强,部分拆迁户安置积极性不高、配合不到位的现状,征用地事务中心以“摸底调查、沟通引导、政策指导”三结合的方式,由中心领导亲自带队,分别走访全省市、县政府30余个,深入一线工地100余处,调研安置工作现状和实际问题,大力提升市县人民政府作为安置主体的重要性认识,强化指导国土部门如何将红头文件落实成红瓦白墙,实现了我省征拆安置工作认识的高度统一和“三个转变”:一是地方政府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二是国土部门从“份外事”转变为“份内事”;三是拆迁户从被动配合转变为主动参与。

多方并用,解决“谁来做”的问题。一是发挥国土部门的“领头效应”。充分发挥国土部门的领头作用:健全制度,协助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要关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长远生计问题;保障经费,省国土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相关规定,对集中安置补助资金予以重点保障,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管理,按政策及时足额拨付。到目前,全省已拨付集中安置补助费用4.2亿元,拨付到位率达100%。充分发挥国土部门的职能优势:要求地方政府履行职责,鼓励并指导地方政府着力解决安置难题;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帮助指导地方政府节约集约用地;通过上门走访、现场办公、实地踏勘等方式,坚持安置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和尽量不占耕地的基本原则,避免二次搬迁。

二是发挥多部门的“协作效应”。征用地事务中心与省直相关单位、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基层指挥部等单位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针对集中安置点的资料审核、资金拨付等系列工作,采取分流程多部门协作、集中办公、现场办公等方式,营造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

三是发挥示范点的“先锋效应”。新晃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西部,山多地少,地形地貌复杂。如何妥善安置喜好依山傍水聚集群居的侗族拆迁户成了沪昆高铁建设征地拆迁急需解决的问题。征用地事务中心创造性地推行“以区域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惠民举措,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拆迁房屋175栋,拆迁3.2万平方米,安置拆迁群众664人。而这只是湖南铁路征地拆迁安置建设当中一个小小的缩影。

因地制宜,解决“怎么做”的问题。细化安置模式,从各县市复杂多样的实情出发,对安置地理条件较好且财力较为雄厚的区域,如长沙、株洲等地,要求当地政府实行集中安置;针对怀化、邵阳等经济实力一般但安置条件尚可的市县,鼓励当地政府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针对财力不足、缺少安置条件的区域,如偏远山区,从政策层面予以补助,并同意进行分散安置以便改善老百姓居住条件。

制定科学化的补助标准。湖南专门出台了针对集中安置补助费用的相关政策,其目的主要是用于安置地的“三通一平”工作,提高集中安置的标准。此补偿标准是通过大量的数据测算,参照各个市县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制定而成,基本达到了减少地方财政压力,提高集中安置水准,进行适当补助的目的。

争取最大化的优惠政策。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长株潭地区,土地增值收益较大,集中安置势必会影响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和拆迁户民生利益两者间的考量。我们采取增加用地指标的方式让地方政府有更多经济发展的空间;而针对怀化、邵阳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我们在参考当地集中安置政策的基础上,对集中安置的户数、面积方面按照农村传统习惯尽可能在政策范围内向地方倾斜,这样既保证了政策的严肃性,又加强了地方政府对集中安置的信心。

实行专业化建设。由征用地事务中心安排相关专家对安置方案进行审核,不仅从专业角度指导地方政府从实际出发合理设计集中安置小区,同时减少了支出;另一方面发挥施工单位工程建设专业性的长处和就近的特点,不仅帮助地方政府提高了集中安置小区的质量,同时节约了集中安置资金,和谐了路地关系。

经过多个铁路征拆项目的实践和创新,征用地事务中心深刻体会到,落实项目用地是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的先决条件;落实项目资金是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的决定性因素;落实好拆迁户的生产生活保障是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的重要基础。同时,从实践探索中逐渐破解了集中安置“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来、安置怎么快、人往哪里去”的四大难题;逐步实现了由“单一性解决到整体性解决、应急性安置到品质性提升、传统政策性保障到结构性和谐”三大转变;推动了我省安置房建设品质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进一步改善,城乡统筹进一步强化,社会关系进一步和谐。

(作者单位: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征用地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