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北京地质学院
2013-12-29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适应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1952年,教育部根据“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院校,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的方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院系调整。北京大学地质学系、清华大学地学系地质组、天津大学(原北洋大学)地质工程系和唐山铁道学院采矿系地质组,以及西北大学地质系本科3个班的学生(46名)合并成立了北京地质学院。
1952年7月14日,成立了北京地质学院筹备委员会,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李四光任筹委会主任,李曙森、宋应任副主任。地质部党组副书记兼副部长何长工参与领导了筹建工作。
1952年11月1日,在北京端王府夹道举行了北京地质学院首届开学典礼,教育部副部长曾昭伦,地质部部长李四光,党组书记、副部长刘杰,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何长工和北京大学副校长汤用彤、石油部严爽等各部门的代表出席了大会并讲话。李四光说:“现在新中国办起了惊天动地的事业,航空学院是惊天,地质学院是动地。你们就是动地的勇士……你们是新的土地公公、土地婆婆。”学校定11月7日为北京地质学院的“校庆日”。
1952年12月24日,政务院任命井冈山时期参加革命的红军老干部刘型为北京地质学院首任院长,著名地质学家、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赞勋任副院长。学校实行院长负责制。
建校初期,学校分别在北京沙滩(原北京大学地质馆)、端王府夹道(原北京大学工学院)和河北宣化地质学校三处办学。1954年后陆续迁入北京西北郊学院路新校址。1957年1月~1958年10月期间,学校曾更名为北京地质勘探学院。
1970年学校外迁湖北江陵,更名湖北地质学院。1975年学校迁往湖北武汉,改名武汉地质学院。1987年11月7日,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充分发挥京汉两地在学术上的优势,由武汉地质学院及其在北京的研究生院、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部、地矿部北京管理干部学院及武汉地质科技管理干部学院联合组建中国地质大学,形成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两地办学的格局,学校隶属地质矿产部。2000年2月12日,学校划归教育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