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成因与对策
2013-12-29龚世才
土地违法现象屡禁不止,耕地得不到真正的保护,执法监察软弱乏力,已成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经常被提起的热点话题。目睹张家界市存在的上述现状,作为一个从事二十多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国土人”,倍感肩负的担子责任之大。究竟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彻底扭转以往将宝贵的土地矿产资源“竭泽而渔”、“杀鸡取卵”,只顾眼前短期经济效益而掠夺性经营土地资源的行政主体及客体行为,将以往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失误过渡到用科学发展观调控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逐步实施我国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待我们找出“病因”对症下药。笔者有如下浅薄之见解。
成因之一:普法宣传欠到位,有“动”也是“走过场”
多年来,也曾年复一年地配合“6·25”全国土地日进行过土地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也曾利用电台、广播、大小会议等形式在中层领导干部中,在大街小巷、重点集镇部位,应付性地进行过“运动式”的普法教育。而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这些土地违法“重灾区”却变成了被遗忘的角落,形成了普法宣传的“空白”,故此孕育了土地违法现象的不断发生。
对策:深层次普及教育,做到家喻户晓
普法宣传要立足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新一条“运动式”普法宣传和“常宣不懈”相结合的新路子,宣传方式上要将电台、广播、各种会议和资料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条完整的宣传体系,把土地法律法规“送货上门”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使之人人明白。与此同时,普法培训对象的阵容,要打破以往只培训到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干部的格局,把培训对象扩展到乡镇办事处一般干部和居(村)组干部中去,从上到下构筑起一道遏制土地违法现象发生的“防洪大堤”。只要能做到如此,土地违法现象的遏制是指日可待的。
成因之二:监察网络不健全,事发萌芽“不知情”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了城乡居民步入“小康”的步伐,城市规划区的扩展,城市人口规模的增加,各类建设用地对土地的需求已是“兵临城下”。纷至沓来的“用地热”对土地执法监察加重了“负荷”。就张家界市土地监察网络体系而言,市里虽有一个监察支队,区里有一个监察大队,而各办事处、乡镇国土所没有健全的监察网络,村(居)组没有专职的土地监察信息员,靠区监察大队监控整个城乡范围内的用地信息动态,实在是“鞭长莫及”。由于信息不灵,“地”动我不知,无法将处于萌芽状态的违法用地及时遏制,客观导致了很多违法用地者“此墙不能画,你画我也画”,故而诱发了乱占滥建的“连锁反应”,造成了土地违法现象的屡屡发生。
对策:完善监察网络,做到“地”动我知
监察网络的健全和完善是及时有效地预防土地违法现象产生的“一门绝招”,是防范于未然的一剂“好处方”。街道办事处、乡村组可配备专职的土地监察信息员,负责掌握本管辖区域的用地动态,把“瞭望哨”设置到村、组、居民小区这块“前沿阵地”,如条件成熟可用高科技手段实行电子监控,以便及时准确快捷地反馈“地情”,为土地监察部门提供信息。与此同时,可把“违法用地、违法批地”举报箱设备到村(居)、组的人口稠密处,实行群防群治,多方监督,这样将会收到制止土地违法案件发生的“立竿见影”效果。
成因之三:违法查处缺“重拳”,以罚代处不治本
以往,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实际操作过程中,习惯地采用“以罚代处”的“亡羊补牢法”,实际上这种模式,不但只治标不治“本”,反而为受罚者提供了通过罚款取得的宗地投入到隐形市场进行地产交易牟取更高暴利的良机。当今社会,有钱人比比皆是,违法者认为,只要通过罚款能取得一宗又一宗的地皮,再将一宗一宗的地皮私下交易给需求用地者,其牟取的暴利相当可观,何乐而不为?因此,“以罚代处”、“以罚了事”的处理方式,不仅使国家失去了本来就稀少的土地资源,耕地得不到真正的保护,而且还酿就了“治标不治本”的恶性循环。
对策:查处从严动真格,违法建筑坚决“拆”
针对“以罚代处”的弊病,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政府和土地执法监察部门,必须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加大打击力度。“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要“杀一儆百”,对违法者重拳出击、严厉制裁,对违法违章建筑动真格“拆”!只有这样才能杜绝土地违法现象的屡屡发生,“但惜方寸土,留于子孙耕”才不是一句空话。
成因之四:批后用地欠督查,放任自流“生病根”
少批多占,随意扩建也是土地违法现象经常发生的主要成因之一。历年来,通过对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摸底,显而易见地发现,在各种违法用地的案件中,批少占多、批东建西、随意扩建占有相当分量的比重。造成以上后果的原因,主观上是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疏忽和失职。过去的用地报批工作流程,往往只走用地选址“一步棋”,报批结束后,发了审批单现场放了样就万事大吉了,再加之各类用地涉及面广、宗地多、部位分散,“三到现场”的工作要求根本顾之不及,人为地给用地者留下了一条有机可乘的违法用地“灰色通道”。
对策:坚持用地“三到位”,不给对象“留空子”
过去,由于工作的疏忽和失误,教训匪浅。如何破解国土资源监管工作中服务难题,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国土资源部门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具体的工作部署政策措施;必须按照科学、务实、精干、高效的原则,立足“情”为用地者所系,“利”为用地所“谋”,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信息化、规范化、服务化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益,深入基层开展服务,走进社会发证咨询,走进农村帮扶指导,走进企业高效办事,走进现场保障用地。坚持做到“用前选址定界”、“用中督查监督”“用后审核验收”三到位,既关“前门”又堵“后门”,从源头上截止“病根”,使土地违法现象由“屡禁不止”逐渐步入到“不禁而止”的良性循环轨道,使本来稀少的土地资源得到真正保护,只有这样才能死死守住我国规定的“18亿亩耕地”这条不可跨越的红线。
(作者单位: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永定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