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的“裤子政治学”
2013-12-29董玉洁
2012年1月31日,法国妇女权利部部长娜雅·瓦洛·贝尔卡桑正式宣布:“不得在巴黎逮捕因穿长裤而被视为违法的女性。”此消息一出,引起世界各大媒体的关注。被称为自由和时尚之都的巴黎,居然长久存在着禁止女性穿裤子的法律,这让许多人难以置信。那么,这条被形容为“雷人”的法律是如何而来的呢?
大革命与“长裤禁令”
巴黎对女性的“长裤禁令”被人们认为是法国两条最荒谬法律之一,另一条是“禁止给一头猪取名‘拿破仑’”。这两条法律的共同点在于都起源于法国大革命时期,而“长裤禁令”则是受大革命时代局限性的产物。
封建时代的法国对于人们的着装有着各种严格的规定,这是一种比较容易区分等级和身份的手段。早在9世纪的查理曼大帝时期,就曾颁布过一项法令,禁止农夫穿高贵的服装。1279年,法王腓力三世颁布了法国最早的着装禁令,规定任何人,包括公爵、高级教士、伯爵和男爵一年内不得置办或拥有四件皮外套。只有最尊贵的人每年才允许拥有五件皮衣,等级较低的贵族只许有两到三件,财产没有达到一千镑的普通市民则禁止穿皮衣。在法国的封建传统观念中,由于女性被视为男性的私有财产,妻子服饰的不灵活、不实用性可体现女性的孱弱美及对丈夫的依赖性,因此,灵活而实用的裤装便成为男性的标志,女性穿着裤装则是社会所不能接受的。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在革命曲折的发展进程中,女革命者起到了不可小觑的作用。在革命之初,许多女性穿起衬衫和长裤,加入到“无套裤党”人的队伍中,一支由6000名女性组成的队伍在1789年10月甚至攻占了凡尔赛宫,迫使制宪议会和国王搬到巴黎。然而,在当时,女性的行动和要求一旦触及男性的优势与尊严,势必会遭到男权主义的打压,因此,虽然女性革命者要求获得更多权利的呼声此起彼伏,但并没有得到制宪议会的认可。在绝大部分男性议员看来,女性是天生的弱者,她们缺乏主见、感情用事、性情多变,是“一种交换的对象,其本身就是一种财产”;女性缺乏独立的身份和人格,只是社会和男性的保护对象,她们只能享有自然权利,而无能力参与公共政治事务。基于这种思想,在著名的《人权宣言》中,女性依然没有被赋予选举权。
拿破仑上台后,女性的地位再次被贬低。拿破仑的一位后人曾表示:拿破仑人生的最大败笔既不是滑铁卢,也不是远征俄国,而是他对待女性“非常反动、非常保守”的态度。在拿破仑引以为豪的《民法典》中,充斥着对女性权利的蔑视,其中,第213~226条俨然恢复了中世纪为妻者必须顺从丈夫的法定义务。正是在这种强烈的男权主义思想的支配下,1799年11月,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八天后,巴黎警察局长便签署法令,禁止女性在巴黎穿长裤。如果有人不想遵循规定,必须持医生证明向警局提出申请,否则就可能被监禁。这一条在现代人看来如同笑话一般的法令由此诞生,成为维护男性权利的手段之一。正像《变得可见: 欧洲妇女史》一书的作者所评论的那样:“在关于法国大革命的讨论中,我们会发现,当妇女未被纳入其中考虑时,这场革命似乎更具有民主性。……而当我们把妇女纳入到1793年之后发生的事情进行考虑和解释时,这场革命似乎更缺少民主性并具有更加强烈的压制性。”
时代的变迁与禁令的解除
“长裤禁令”生效后的一百多年里,因违反禁令而被送上法庭的女性不在少数。1892年,这一条文略有松动,允许女性在骑马时可以穿裤子,1909年,又规定了女性骑单车时可以穿长裤。
尽管如此,仍有许多女性敢于尝试裤装,包括法国19世纪著名女作家乔治·桑、画家罗莎·博纳尔、考古学家让娜·迪约拉夫瓦以及精神病医生马德莱娜·佩勒迪耶等等。乔治·桑在获得着裤装许可后,经常女扮男装出入各种场所,甚至是一些禁止女性参加的集会。马德莱娜·佩勒迪耶的男性装扮则更加无所保留也不屑于辩解。她留有一张著名的照片,穿男式西服,头戴礼帽,还拿了一根手杖。
对于下层劳动妇女来说,穿着裤装便于工作,因此,自19世纪下半叶开始,随着西方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推进,在许多欧美国家的女性矿工、医生、职员中,渐渐掀起一股穿着裤装的浪潮。美国服装改革家布鲁默女士大胆倡议女性服装应向方便、舒适、实用的方向发展,还专门为女性设计了一种灯笼裤。
不过,法国女性最终无所顾忌地穿上长裤,已经是20世纪60年代的事情了。1968年“五月风暴”前后,模糊性别渐成风尚,长裤不但象征着社会心理和时尚风气的变化,也成为一种诉求:女性要求像男人一样去工作,不想穿着裙子呆在家中。此后,很少有人再去用“长裤禁令”来限制女性穿着,就连巴黎的女警官也都穿着裤装执勤,使这一法令名存实亡。
在过去的200多年里,曾数次有人提议将这项明显有歧视意味的法令废除,但都未能获得成功,在政府看来,处理这样的法律条文就是浪费时间。1969年,当时的巴黎市政府要求巴黎警察局局长废除这一荒谬的法令。然而,警察局局长却拒绝了这一要求,并回复称,通过书面文字废除这条过时的法令是一项“不明智的行为”。2003年,法国“人民运动联盟”一名右翼议员再次致信当时分管男女平等的法国内阁部长,要求废除这条法令,但那位部长却回复称:“停止不用,有时候比修改法律条文进行干涉更有效。”直到2012年7月,参议员艾伦·胡珀特在给妇女权利部部长贝尔卡桑的公开申请中表示,这条法令的象征意义可能会削弱我们的现代意识,并请求部长予以撤销,最终,贝尔卡桑同意了他的诉求。在1月31日的声明中,贝尔卡桑指出:“法国的宪法及法国对欧洲的承诺书中明确列有男女平等的原则,而这项法令违反了男女平等原则。”
朝鲜的“裤子禁令”
无独有偶,将穿裤子禁令延伸到21世纪的不光是法国,还有亚洲的朝鲜,不过这一禁令已在2009年被打破。
“裤子是男人穿的。”朝鲜第一代领导人金日成的一句话否定了女性穿裤子的权利,因此,在以前的朝鲜,无论春夏秋冬,除女军人外,妇女们都会响应领袖号召,坚决只穿裙子,况且裙子本来就是朝鲜妇女的传统服装。在隆冬季节,女性会在长长的朝鲜大裙子里边穿上短棉裤以抵御严寒。一些退了休的朝鲜大妈,会在马路上以革命的眼神监督每一个过往行人,一是看他们是否佩带领袖像章,二是看看每一个女同志是否穿着真裙子,即过膝长裙。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裤子是朝鲜男性的标志。朝鲜女性俗称男性为“裤子”,未婚男子被称为“新裤子”,离过婚的被戏称为“旧裤子”,再次离婚的就被贬为“破裤子”。“新裤子”当然是多数朝鲜姑娘的目标。另外,有三种“裤子”最受朝鲜姑娘们青睐,他们就是“军裤”、“党裤”、“学裤”(即军人、党员干部和有高学历的男子),朝鲜姑娘都渴望成为这三类“裤子”的配偶。
裤子禁令还曾经殃及女性骑自行车的权利。1996年,朝鲜领导人金正日有一次偶然看到骑自行车的女性后颇为不快,表示“朝鲜的女人们传统上穿裙子,但是穿裙子骑自行车很难看。”于是,有人就下达了“禁止女性骑自行车”的禁令,当时,到处都能听到“将军同志讨厌女人骑自行车的行为”的议论。直到2007年,一女子因骑自行车被警察扣车,一怒之下跳河自尽,给社会造成很大影响,朝鲜才开始解除该禁令。
2009年8月,朝鲜劳动党机关报《劳动新闻》刊登题为《穿着应方便且好看》的文章,建议女性们穿“端正的裤子”,由此放松了对女性着裤装的限制。现任领导人金正恩上台后,掀起了一场“时尚革命”,朝鲜女性开始更加敢于打扮自己,戴耳环、穿修身长裤、脚踏厚底鞋。2012年9月,金正恩之妻李雪主身着长裤套装跟随金正恩视察的画面引起西方媒体和政界的关注,英国媒体更是将此事视作朝鲜改革的征兆。不过,在朝鲜,并不是所有的裤子都可以穿的,政府对于裤子的样式有着严格的规定,紧贴在女性下身的裤子、喇叭裤、超短裤就不在允许范围内,朝鲜的纠察队会对集市上贩卖的这些裤型进行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