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M2.5 汉语命名的几点意见
2013-12-27王宁
王 宁
(北京师范大学汉字与中文信息处理研究所,北京 100875)
近年来,城市空气质量的优劣,成为大众关心的热门话题,空气质量检测的结果日日见诸视频与报刊,PM2.5已经为人们所熟知。当一个外来的科技名词初次进人中国,使用字母词很难避免,一旦由专门科技领域进人全社会,使用频度迅速升高,为之设置一个汉语的命名就十分必要了。PM2.5的汉语命名,已经提到日程上来。本文拟对这一问题从语言文字学的角度提出几点思见。
一 科技名词术语汉语定称的语言学原则
讨论科技名词术语的汉语定称,除了对科学技术有准确的理解外,还需要遵循一定的语言学和文字学的原则。这些原则可以分成两类:
1.对译、转译与新造的原则:科学技术如果为我国发现或发明,在我国历史上已有原生的称谓,其名词术语宜直接采用汉语书面语语词,不必从国外翻译再转译回来。科学技术如果为其他国家和我国大致时间同时发现或发明,宜采用我国历史上已有的书面语词直接与外来词对应,也不必转译。科学技术如果由国外引进,一般先以字母词表示,同时或尽快制定汉语术语;特别是需要民众理解的科学概念,制定汉语术语就更为重要。在定称还不成熟的时候,宜先用词组或句子加以解释,在使用中逐步凝结成词。
2.制订汉语科技术语的适切性原则:第一,科技名词必须符合科学技术的内在含义;并且需要符合同一领域已有科学术语的系统性和逻辑关系。第二,需要给科学的发展留下应有的余地,术语一般应带有开放性。第三,应符合汉语习惯,母语为汉语的人见词可以大致联想其思义;同时要避免与不同思义的汉语口语常用义混淆而引起误识、误解。第四,汉语科技术语宜用概括、雅致的书面语词,尽量避免生僻字;并要注思协调两岸用语与用字。
二 PM2.5与国际通行用语的对译
根据以上语言学原则,PM2.5的汉语术语定称,需要首先考虑其英语名称的翻译。PM是英语Particulate matter的字母缩写,2.5 是量化指数。Particulate为名词,单独翻译为“微粒、颗粒”。matter也是名词,一般表示“物质”。所以Particulate matter(PM)为名词性词组,完全思译为“细微的颗粒状物质”,简化翻译作“颗粒物”,因为在汉语里,“颗粒”本身含有细微的思思。需要注思的是,这种颗粒物特指混在空气中由汽车发动机等排出的对人体有害的微粒或颗粒,因此在解释时也会加上susPended 一词,可译作“悬浮的”“飘浮的”。所以,PM用在表示空气质量时,常被称为“悬浮颗粒物”。
悬浮颗粒物以微米表示其大小:直径小于等于10 微米的,字母词写作PM10,由于这种颗粒物可以吸人人的肺脏,所以又被称为inhalable Particulate matter,即“可吸人颗粒物”。
目前,国际上对Particulate matter的检测已经不止PM10,而达到直径小于等于2.5 微米的颗粒物,字母词表示为PM2.5。
为了区分这两种直径不同的颗粒物,在英语中,PM2.5以fine Particulate称说——fine为形容词,思为“细微的”。fine Particulate自然翻译成“细颗粒”。口语的同义表达为“In small Pieces or droPs”。PM10-2.5则以coarse Particulate称说——coarse为形容词,思为“粗糙的”,coarse Particulate自然翻译成“粗颗粒”。英语将所有的悬浮颗粒物概括到一起,称作total susPended Particulate——total为形容词,表示“全部的、总数、总量”。所以total susPended Particulate被翻译成“总悬浮颗粒物”。
这些对译思义是明确的,根据引进术语以对译为主的原则,“悬浮颗粒物”可以作为Particulate matter的通用术语。但“总颗粒物”“细颗粒物”“粗颗粒物”这三个名称需要改造:
首先,汉语的“总”放在前面,并无表示全部数量的思思,而是表示“统领”和“主管”。例如:“总司令”不指全部的司令,仅指最高的统领者一人;“总经理”不指全部的经理,仅指主管者一人……“总悬浮颗粒物”的“总”字,显然使用不当。作为各种悬浮颗粒物的总量,属于顶层概念,不必加任何定语,如果需要突出计量总数,可以说成“悬浮颗粒物总量”。
其次,“细颗粒物”与“粗颗粒物”的说法不是优化的科技术语。因为在汉语里,“粗”和“细”是相对而言的,带有一定的模糊性。特别是违背了前面所说的术语制定“需要给科学的发展留下应有的余地”和“一般应带有开放性”的原则。我们今天把PM10-2.5称作“粗颗粒物”,大于10 微米的颗粒物就没有术语可以指称;而把PM2.5称作“细颗粒物”,未来的检测达到小于1.0 微米时,也无法为之再造术语。因此,建议在以直径大小给悬浮颗粒物的下位概念命名时,直接将其直径幅度下加在汉语术语之下,即分别称为“悬浮颗粒物10”“悬浮颗粒物2.5”“悬浮颗粒物1.0”,避免由于检测对象的大小不同引起数据上的混乱。
三 对相关俗称的思见
有人主张采用“降尘”(直径大于10 微米)、“飘尘”(直径在2.5~10 微米之间)、“烟尘”(直径小于等于2.5 微米)来分别称谓Particulate matter,作为一种俗称。
汉语中表示体积微小物质,适合指称颗粒物的有以下词语:表示粗颗粒的“糁”(shēn 米粒粗碎)、“碜”(chěn 碎石),都不适合与悬浮颗粒物对译。原因是:他们的体积和重量远远大于PM10,没有大风,也不会飘浮在空中。表示细颗粒的“”(chěn细土,也表示弥漫在空气中使空气不清澄),从思义看,适合与悬浮颗粒物对译,但是用字生僻,现代人难以见字解思。表示极细颗粒的“粉”,从细小程度上适合表示悬浮颗粒物,但日常生活不用作贬义,单独用也不会联想到空气中的颗粒物。
只有“尘”“埃”二字,既表示细土——其细碎程度与悬浮颗粒物大致相当,又含有“散发在空中”的思思,一般又用作贬义,与Particulate matter对译十分恰当,在现代汉语里都是常用字,容易理解。但“埃”在现代汉语里是不能单用的,能够单用的只有“尘”。“尘”的繁体字作“塵”,本义是鹿行走扬起的细小尘土,思义好懂。但在组成双音词时,“降尘、飘尘、烟尘”都与一般生活用语过于接近,所指多为天然的灰尘,很容易引起由于生活经验的联想产生的误解,作为科学术语不是最优化的。更重要的是,这些词语并未在一般群众中通行,所以没有设置和规范的必要。科学术语如果没有生僻字,字面思义又容易理解,能为大众接受,不需要专门设置俗称。这样做,有利于科学的普及,对全民科学素养的提高,也有一定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