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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2013-12-26王丹赵苏烨

学理论·上 2013年11期
关键词:大庆市市场监管

王丹 赵苏烨

摘 要:大庆市是一座年轻的城市,丰富的资源使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对法律的需求日益增多,法律服务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成为趋势,从法律服务市场的建立及法律服务市场主体着手,阐述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谈谈对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完善的新思路。

关键词: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监管

中图分类号:D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1-0150-03

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兴起于1979年。1979年大庆油田发现20年,大庆市从此诞生,与此同时,伴随着全国律师制度的恢复,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也就此萌芽。1979年,在大庆市辖的5个区分别成立了服务于各区人民法院的法律顾问处,主要业务是基于1979年《刑法》实施而做的刑事辩护,此时的律师属于国家干部,律师的性质界定为“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占国家行政机关编制。尽管如今,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处于蓬勃发展时期,但也存在不少需要我们直接面对和予以解决的问题。

一、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的现状

1.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的主体。大庆市的法律服务市场近年来的发展变化很大,所涉及各领域的法律问题需要不同的人才,因此法律服务市场的主体也很广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是最主要的主体,再加上企业登记代言人不下十几种。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中,律师是最重要主体。到目前大庆市已有446名执业律师,其中专职律师411人、公司律师18人、法院律师6人、兼职律师11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万分之一点六。大庆律师中具有本科学历的410人,硕士研究生、博士学历的19人,专科以上学历的17人。我国的司法体制要求,公证员与律师一样,执业有严格要求,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准确应用。公证是一项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制度,近年来,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很多群众不想日后出现纠纷,会对可能发生纠纷的财产进行公证,比如婚前财产公证是最被熟知的并且应用最广,如果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日后发生了纠纷,会给诉讼带来很多便利,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增加了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度。法律服务市场本身存在区域性和集中性的特点,很多有执业资格的人都会涌向发达城市,导致县城、农村的法律服务市场缺失,因而出现了一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身处基层的群众提供服务和咨询,乡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农村的法律服务市场产生了巨大作用,他们是全市法律服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全市法律服务起到补充的作用。相对于前三类主体的应用之广,企业法律顾问则主要集中于大中型企业中,他们负责企业内部与法律有关的制度建设、如何确定企业与职工的权利与义务、对外商业经营方面为企业提供法律建议、进行合同审核,他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增加了企业工作效率,减少风险,被许多大中企业所应用,实际上也发挥了巨大作用。

2.服务的范围。大庆市现辖萨尔图、红岗、让胡路、龙凤、大同五个区,肇州、肇源、林甸三个县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口大约290.4532万人,是黑龙江省第二大经济强市,位于哈大齐工业走廊核心的节点城市,是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首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大庆市对法律服务的需求量很大,近年来也出现了很多对外的法律服务需求,大庆市的律师和法律工作人员也在向多方面发展。现在,大庆市的法律服务市场已经遍及全市,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有很强的法律意识,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现已是全国先进基层法院,其他区县的基层法院也在迅速发展,但是,就最普遍的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而言,目前主要集中在市区,在四县中虽有存在但是数量有限,与县城的法律服务需求来比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因此,许多农村百姓发生法律纠纷却要来到市区来咨询和求助,给法律工作带来许多不便和负担。

3.服务的内容。大庆市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已经走在全国的前列,因此,无论在市内还是对外,民事、经济类纠纷的数量很大,法律服务也是主要集中于此,省内许多大型经济案件多发生于大庆市。并且,值得肯定的是,大庆市部分法律服务机构的业务已经从诉讼领域转变到非讼领域,这样的做法不仅提高了法律服务的效率,也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司法资源。但是,不可否定的是,大庆市的刑事案件也一定数量地存在着。其中,侵犯财产犯罪775件涉案1 263人,占案件总数的45.27%,成为案发率最高的重灾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335件涉案559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326件涉案447人,分别占案件总数的19.57%和19.04%,位列第二、第三位。大庆市的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这期间,离不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很多律师敢于做无罪辩护,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很多经济困难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就得到了突显,并且拓宽了法律服务的领域,真正发挥了法律服务的作用,使每一个公民都能享受到法律赋予的权利。

4.服务的形式。目前大庆市甚至全国范围内,诉讼都是解决纠纷最主要的方式,并且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但是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程序过于复杂,耗时较长,一起案件如果运用诉讼方式少则都要用几个月的时间,效率低下,甚至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损失。现在很多时候,尤其是企业间的经济纠纷,当事人会事前在合同中约定用仲裁方式解决案件,这种方式不但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发挥了仲裁机构的作用,同样可以使纠纷在专业人员的裁决下得到很好的解决,同样可以得到很好的执行。仲裁解决纠纷方便、快捷,正在得到广泛的认可。在小型的民事案件中,法官会在受理后对双方进行调节,尤其是在《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绝大多数民事案件的诉前调解成为了必经程序,这样的做法,无疑可以使纠纷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得到解决,是最合理的纠纷解决方式,双方都乐于接受,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和司法资源的有效利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判断法律素质的一项重要标准。

二、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

1.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混乱。据大庆市纪委驻司法局纪检组调研结果发现,从他们每年收到的对法律服务市场人员的投诉信件来看,有相当一部分投诉的是没有法律服务执业资格人员。这些人以律师或法律服务人员以及当事人亲友的身份,在社会上代理案件,采用各种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混淆视听,使一些不明底细的当事人上当受骗,进而牟取暴利。其中,更有甚者,在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咨询的同时,对当事人进行诱骗和误导,然后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牟取大量财物;还有一部分原在政法部门工作过的老同志退休后在利益的驱动下,进入法律服务市场,利用原来的关系和脸面,无限包揽代理案件,为个人牟取经济利益,造成“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混乱局面。目前大庆市的法律服务市场执业环境较为恶劣,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等问题普遍存在,给律师在办理案件中造成了相当大的困难,既打消了律师的从业积极性,又不利于良好的法律服务市场的建立,律师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在很多重大疑难案件的代理工作中,法院、检察院限制律师辩护和调查取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的秩序,在同一市场、同一地区,不同主体、不同标准,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价格、案源等全方面的恶性竞争。

2.法律服务市场监管不到位。由于市场的竞争性是本质属性,所以法律服务在市场的运营状态下也体现了竞争。法律服务市场本身需要宏观调控和监管,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缺乏有效的统一监管,不同方面的法律服务机构受不同部门管理,尤其是对于交叉业务方面没有明确的机构进行管理,监管不到位会出现许多问题。缺乏统一的市场准入机制,进而导致法律服务市场中主体多方混杂,一些黑律师、土律师由于没有人监管日益横行,一个普通没有执业资格的人,以近亲属身份长年代理刑事案件现象很突出,从而导致了被服务者常常受到诱骗,无法以最优的市场配置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真正有司法服务资格的法律服务者的市场也被没有资格的黑律师占据着一部分,从而导致了有需要的人得不到律师的服务,律师又得不到好市场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对于法官滥用职权没有有效的管理措施,会导致很多错案的发生。因而,只有加强法律服务市场内部秩序规范,加强监管力度,才能使大庆市的法律服务市场更加规范。

3.法律服务主体的竞争态度不正确。在当今的法律服务体制中,对于案件的审判,法官有着很大的自裁量权,尤其是刑事案件,法官的裁量影响着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而许多律师在工作之余与法官的关系十分密切,如果把握不好度,就会严重影响司法的公证,群众在寻找代理人时也会多方打听律师与法官关系如何,律师在寻找案源时也会以其与法官的关系作为吸引案件的“优势”,打官司也因此成为“打关系”,这种不正之风不仅损害司法公正,也使法官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大大降低。这种情形持续下去对大庆市的法律服务市场有害而无益。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以律师为主,其他主体为辅,他们本应各司其职,开展业务,但是却存在很多主体业务交叉,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农村群众代理案件中,他们利用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以收费低为诱饵开展辩护业务,这种普遍存在的现象给大庆市的法律服务市场带来诸多问题,最重要的就是他们与执业律师争夺案源,这种情况就是法律服务市场不正当竞争的表现之一,进而导致律师为了争夺这些可能“夺走”的案件不惜代价,动用各种手段,形成恶性循环。

4.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不平衡,服务范围单一,满足不了人民的需要。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发展迅速,对于大庆市这种资源城市,对外的经贸交往也很频繁,这要求大庆市的法律服务市场也应走向世界。从目前看,律师业的整体状况还不能完全适应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的需要。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较快,本科以上学历的律师占律师总数的比例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具有博士和研究生学历的律师人数较少,只有19人。律师业务总数从总体上变化不大,仍以诉讼业务为主,法律顾问和非诉讼业务保持增长,但非诉讼业务在律师业务中的比例较低。法院审理的诉讼案件中,律师参与辩护和代理的比例并不高。律师业务总收入和自身相比虽然增长较快,但绝对数较小。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律师的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水准亟待加强,少数律师执业道德缺失,执业思想不端正,有的收费不办事,有的对当事人敷衍塞责,有的搞不正当竞争,有的热衷于办“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正义的理念淡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商业化倾向比较严重。

三、完善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的对策

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起步较晚,存在些许问题实属正常,对于这些问题应立足大庆市,放眼全国,寻求解决的方法和完善的对策。

1.统一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应当从根本上严格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完全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主体资格,坚决杜绝“黑律师”、“土律师”的存在,加大惩处力度,使犯罪嫌疑人们的“近亲属”永远消失在法庭的辩护席上,让那些政法部门退休干部安度晚年,允许他们发挥余热给司法工作提出建议和帮助,但要禁止他们利用关系承揽案件,损害当事人利益。律师是有执业资格的法律服务主体,之所以在代理方面要求严格,也正是因为辩护代理要求更多的法律知识水平,其他人员虽然也有法律知识,但他们各有优势,在律师业务方面如果允许他们参加,不仅不能展现出他们的作用,也不会给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保护。我们并不是否认公民代理的作用,而是要将法律服务市场的主体业务范围规范和明确,让他们在各自的范围内做好本职工作,使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更加规范。

2.加强监管力度。明确法律服务主体的业务范围,促使他们办理案件不越位,找准每个主体的定位,公平竞争,端正服务主体的竞争态度,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可以二审判决时就不要发回重审,既浪费司法资源,又损害当事人利益,最后只是使没有职业道德的律师中饱私囊。对于投诉信件也应高度重视,加大监管力度,随时整治不良之风。强化各级律师管理工作人员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全市律师行业实行网块管理,按照工作职责,明确管理责任,增强执行力,形成市、县区两级管理网络。指导县区司法局抓好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管和对处罚的建议权,支持县区司法局依法行使管理职权,认真解决县区司法局在律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律师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对县区律师管理工作采取检查、考核、评比等措施,提升律师管理工作效能。指导律师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协会行业自律作用。依据《律师协会章程》,指导律师协会围绕规范行业管理、强化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改善执业环境、拓展服务领域、提升律师队伍素质等方面开展工作,使大庆市律师行业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3.强化规范竞争意识。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应当完善与中级人民法院、大庆师范学院和律师协会联合培训机制,定期组织业务讲座、执业交流、执业技能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增强律师的规范竞争意识,在宏观调控中,政府真正做到守夜人和使律师们真正成为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的中流砥柱。政府也应指导律师协会加强律师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力度。完善律师不良记录查询与通报制度,完善律师监督体系,对律师法律服务进行有效监管,督促律师诚信执业、依法执业,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加强对律师办理案件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服务质量评查体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律师办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业务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执业公示等制度,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有关诚信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行为,不断完善律师行业诚信建设管理制度,提升律师行业诚信建设水平。此外强化行政执法力度,督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依法执业,结合大庆市律师行业实际情况,调整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有效扩大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并依法监督整改。

4.加大市场开放力度。法律服务市场应大力开放,紧跟经济发展的脚步,培养一些有对外谈判辩护能力的律师,提高律师的素质,使律师的业务范围扩展,让一些高水平的律师在非讼领域也大展风采,法律服务市场全方位发展,进而促进大庆市经济全面发展。制定相应的策略促使律师和高校法学教师下基层、进农村,将法律服务带到基层。在农村或者县城开办律师事务所,解决基层纠纷的同时为群众普法。利用这个富有潜力的市场,也可以通过律师送法下基层来促进城乡结合,同时也给那些利用农民不懂法牟取私利的人无机可乘。

大庆市是一个有着很大潜力的城市,对于法律服务的需要也会逐步增加,根据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过程,结合法律服务市场主体的特点,以及大庆市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我们完善这个市场的道路还很漫长,不仅要从主体方面下手,也要有相应的法律和规范予以约束,团结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坚决惩治不良之风,消除不合时宜的现象,使法律成为推动经济和政治发展的力量。进而发挥法律服务市场作为一个市场所应当发挥的作用,最终普惠全民,为法治社会的建成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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