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卢梭的平等思想
2013-12-26陈晨刘坤
陈晨 刘坤
摘 要:卢梭是论人类不平等起源和探索人类平等路径的重要探索者,他的平等思想不仅对当时的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我们今天的社会平等发展有一定启示。卢梭所追求的平等以及他思想中所蕴含的从不平等中寻找公平的道路形成了人民主权学说和社会契约论。为突破思想的瓶颈,我们就要学习像卢梭这样的伟大思想家的思想。
关键词:平等思想;社会契约;人民主权
中图分类号:D0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1-0075-02
让·雅克·卢梭,法国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中最激进的思想家,是法国革命思想的奠基人,其思想中心内容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实现人类平等的路径问题。卢梭的平等思想不仅对当时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平等发展也有一定的启示。
基于《论人类不平等起源和基础》和《社会契约论》对卢梭的平等思想进行探讨。“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1]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就是平等。平等分为两大类:一是“数量上的相等”,即“你所得的相同事物在数目和容量上与他人所得的相等”;另一类是“比值上的相等”,即“根据各人的真价值,按比例分配与之相衡称的事物”[2]。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催发新的平等主义的诞生。“平等本身就是商品生产关系的反映”[3]。
从卢梭的著作中看出,卢梭认为平等分为自然或生理上的平等以及精神或政治的平等两类,存在于不同的时期。但是他认为最纯正的平等在于“自然状态”,在分析人类不平等起源时,他认为当时很多人都在不断地讲人类的贪婪、需要、欲望、压迫和傲慢,其实是在把从社会中出现的一些观念传输到自然状态中;论述的是野蛮人,描绘的却是文明人的姿态。“研究过社会基础的哲学家们,都认为有追溯到自然状态的必要,但没有一个人曾经追溯到这种状态。”[4]但是正处于理性主义思潮占据法国主要思想的背景下,卢梭的思想反其道而行,力图从源于内心感情的内在伦理重塑道德,这就为将来卢梭的平等思想论述奠定理论基础。
卢梭认为自然状态的平等,他认为自然人的本性是源自爱心和怜悯心,自然人心中是没有道德观念的,因此也感觉不到不平等。在自然状态下的自然人是平等和自由的,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恶,他们不受法律的约束,尊崇的是情感的平静以及最原始的生理需求,过着孤独但是幸福的生活。“人所共有的自由乃是人性的自然结果”[5]。现实社会是建立在奴役和强权的人类不平等现象基础上的,在原始人看来是不可思议和颇有困难的事,因为自然状态下人类对于自我保存的关心最不妨碍他人的自我保存,是一种平和的状态。自然状态下如果有人要从一棵树上把我赶走,我可以离开这棵树到另一棵树上去;如果在某个地方有人打扰我,谁会阻止我去别处去呢?自然状态下,不存在一个人限于不能脱离另一个人而生活的情况,因此不存在奴役,每个人都是不受任何束缚的。每个人都处于平等的状态下。
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下,促进人类理性的发展和能力的提升是人的自我完善能力,这导致财富增长并最终出现私有财产,私有财产的出现是人类由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的标志。从而由平等的自然状态进入到绝对不平等的社会状态。卢梭说:“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硬说这块土地是我的,并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相信他所说的话,这个人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的缔造者。”[6]他把私有财产归咎为公民社会建成的真正原因,进而得出私有制也就不平等产生并得以合法化的真正根源。但是对于这样的财富不平等根源,卢梭并不认为这是人类突然间在脑海中形成并且固化的,而是在一个长期的技术进步和思想进步并且不断传承积累而达到的一种状态。
进入社会状态后,绝对的平等已经不存在,继而出现了人类不平等的三个发展阶段,首先出现的是经济的不平等,然后是政治的不平等,最后是道德的不平等。随着人类自我完善能力的发展,私有观念随之产生。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导致财富的差距不断拉大。卢梭认为对于一个人的评价,基本都是从等级、权势、爵位等方面的差异进行评价,而这些方面的差异或者说是不平等最终都归结于财富的不平等,拥有财富多的人欺骗和利诱穷人签订某种契约,最终建立国家,经济的不平等过渡到政治的不平等。政治不平等阶段,人类被分为弱者和强者,强者通过谎言制定法律,法律是富人意志的体现,通过法律来约束弱者。这期间人类不仅存在经济上的不平等,也形成了被统治者和统治者不同的两支队伍。最终由于选举发生了党派纷争,甚至导致内战,人们再次回到无政府状态。此时暴君政治逐渐抬头,它终将吞噬政府中存在的一切善良和健全的东西,在法律的废墟上建立起它的统治。“政府并不是一开始就是专制政权;专制制度是政府腐败造成的,是走向极端的结果。”[6]在第二阶段的末期,现实已经使人们习惯身上的枷锁,为了宁静的生活他们宁愿忍受奴役。国家的首领长期拥有权力,把自己视作国家的主任,公民视为他的奴隶,计算在自己的财产中。“从这个时候起,善良的风俗和美德已荡然无存,因为到处都是暴君在统治,他四处横行,不能再容忍有其他的主人。”“绝对的盲目服从,被视为奴隶们最好的美德。”在这里,道德的不平等是最为显现的不平等。
已经进入以上不平等状态的人类如何寻求一个能呵护人类天性和情感的美好社会,卢梭对此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卢梭认为社会的平等在采取一定的手段下,还是可以达到一定的平等的,以保障人类的道德尊严和独立人格。卢梭思想中的社会平等主要包括缔约平等、法律平等以及财产上的尽量平等。
第一,缔约平等,要求消灭社会中的种种不平等,通过缔结一系列的社会契约来保障每个缔结者的平等自由权利。卢梭指出,人们在缔结社会契约的时候,每个缔结者都让出自身的权力转让给整个集体,每个人都把自己的一切全部奉献出去。因此每个人的条件都是同等的,每个缔结者都可以从任意一个缔结者那里得到自己让渡出的同等的权利,每个人都是自己又都是整个共同体,每个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通过这样的契约已达到保护每个人权利的目的。
第二,卢梭理想中的社会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之上的共和国,人人享受平等的权利和自由,公民有参与和决定国家事务的权利,公民包括国家所有的成年人。国家的所有公民必须遵守“公意”即法律,没有可以违反法律的特殊的群体或个人存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卢梭认为这种平等是不能绝对平均权力和财富。国家的公意由行政官执行,执行官的选拔必然会区分开不同的人,必然有一些人的权力比较大,但是卢梭说这样的权力必须根据职位和法律来行使,否则公民可以罢免执行官。
第三,财产上的尽量平等。对于私有制的存在问题,卢梭认为应该保留私有制,但是同时要防止财富的过度集中和两极化,不要超越应该有的限度。卢梭要求财富的尽量平均,因为财富是一个人政治地位的基础,经济是政治社会的基础,是公民订立的契约的保障。政府应该承担防止财富分配不均的责任,以防止财富的极度不均造成人们自由的损害和道德的败坏。
为了实现平等,卢梭提出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学说,以期能尽量实现社会的平等自由。
社会契约是人民同自己组成的社会共同体成员之间缔结的,每个缔结者需要将自己以及自身的全部权利无任何保留地给予整个社会,其条件对所有人而言都是同等的,任何人不得例外。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权利给予共同体,因此每个人都没有真正向任何人给予过自己的权利,这样人人都获得了同等的权利,通过这样公正契约的签订每个人都从集体中获得自己给予集体的权利,并且凭借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力量,来确保每个结合者的财富和人身的平等权利。
在签订契约中,卢梭强调公意的重要性和权威性是保证实现公平正义,以确保人民自由平等的权利不受侵犯的关键所在。公意作为法律的源泉,构成人民的行为规范,是政治判断的标杆。公意着眼的是公共的利益,它是维持平等的方式,具有无上的权威性。同时,公意是公众利益,契约国家的主权者是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建立必须建立在公众利益基础之上,主权是公意指导的,这就是卢梭的人民主权说。
人民主权具有其显著的特点:首先,人民主权永远正确,人民主权代表人民利益,是人民意志之间共同意志的那部分的总和,并由此形成一个给予公共利益的共同体,其代表的利益是永远正确的。然后,人民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公民遵循理性,追求公共利益,主权者的权力是主权者所让与的,人民主权不可能与人民分离而独立存在。最后,人民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它是意志的体现,它的运行依托于公意,意志不可转让,所以人民主权不可转让。
卢梭认为,契约下建立的民主共和国,这一共同体的执行主权者,不具有立法的权力,只能执行公意。同时人民需要定期的集会,以用来监督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使其能够在公意的指导下进行。这一理论建构,保证了人民之间的相互平等。但是只是在理论上,其虽然深刻揭露了私有制是人类不平等的根源,但他并没有选择消灭私有制度。所以恩格斯说:“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在实践中表现为而且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7]
卢梭的思想虽然其有自身的局限性,但是其平等思想至今仍然具有其鲜明的特色,超越时代的感召力和生命力。尤其是以平等为基石构建理想的社会秩序和规范的思想,对我国社会平等思想的建设有很大的启发。当前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面临着一些困难的问题,如公平效率问题,以及对于民众平等意识的培养等。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都依赖于自身传统思想,难以突破思想瓶颈。为突破瓶颈,我们需要学习西方先进的思想观念,尤其是卢梭这样珍视平等,拥有敏锐而独特的平等思想的伟大思想家的思想。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3.
[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姚仁权,编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234.
[3]列宁选集[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71.
[4][法]卢梭作品精粹[M].于布礼,孙志成,译.石家庄:河北出版社,1995:22.
[5][法]卢梭.爱弥儿[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6][法]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起因和基础[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