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宏恩舞台灯光艺术作品赏析
2013-12-25林宏恩
林宏恩
(福建人民艺术剧院,福建 福州 350001)
编者按:
林宏恩,国家一级舞美设计师,福建省舞台美术学会副会长,福建省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副会长,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中国话剧艺术研究会会员。系全国文化行业高技能人才(舞台美术)。
从事舞台灯光专业近40年,涉猎30多个艺术门类和剧种的200多台剧目。其中,梨园戏《董生与李氏》、京剧《北风紧》、陇剧《官鹅情歌》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评剧《赵锦棠》、歌仔戏《蝴蝶之恋》获文华舞台美术(灯光设计)奖;高甲戏《连升三级》、《上官婉儿》,闽剧《御前侍医》等多部剧目获中国戏剧节优秀灯光设计奖。
福建人民艺术剧院副院长,国家一级导演陈大联说:林宏恩的设计风格深具“学院派”底蕴,善于掌控不同艺术门类、不同剧种的本体特质,据此彰显出光色的本质特征。注重分析剧本,案头构思计划周到缜密,现场观察排练,演出用光细腻精致,有着诗的境象呈现。
本期欣赏林宏恩的四部舞台作品:话剧《要离与庆忌》、歌仔戏《蝴蝶之恋》、评剧《赵锦棠》、高甲戏《上官婉儿》。
舞台灯光设计者应该是集戏剧家、舞台美术家、艺术与技术交融于一身的杂家。艺术构思上,主要考量其文学、艺术、形象思维等综合修养;技术体现上,重点考验其因地制宜的布局能力、高科技的应用水平、审美格调和对光色的敏感度、舞台阅历经验等专业素养;更为重要的是,要有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作风,激情奔放又内敛含蓄的品质,追求新意探索不息的精神,吃苦耐劳不厌其烦的毅力以及务实高效的科学方法和团结协作的整体意识。
我的灯光设计艺术构思均源于剧作本身。当然最重要的依据是以导演为首的主创班子对剧本主题思想、人物关系、体裁样式、内涵意蕴的理解、诠释、定位以及二度创作集体个性化的艺术追求。
我认为灯光拥有发言权,当然其自身必须具备“说话”的条件、能力和功力,要一切从戏出发。首先要“吃透”剧本,“消化”导演意图,与导演、音乐、舞美设计等相关部门配合默契。要准确把握为何“说”,“说”什么,何时“说”,怎么“说”。切忌“喧宾夺主”、“华而不实”。只有做到灯光语汇的表达恰如其分又恰到好处,真正为“戏”所用,舞台灯光才能名副其实地成为戏剧艺术的“灵魂”和“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