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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抗争与地方治理

2013-12-20贺海峰

决策 2013年1期
关键词:抗争群体性公众

■贺海峰

“多输”困局,如何解套?根本对策是防患于未然,而预防与治理的基本规律,则包括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决策过程透明化法治化等。

20 12年是殊不平静的一年。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因环保问题引发的社会冲突,可谓接连不断、防不胜防。诸如什邡事件、启东事件、宁波PX事件,无一例外都将矛头指向地方政府,一旦地方政府被迫宣布项目停建,此类群体性事件均可较快得以平息。

吊诡的是,在整个博弈过程中,居然没有一方成为赢家:地方经济失去合法、合规的项目;审批机构公信力遭遇重创;企业前期巨额投入血本无归;公众的抗争也未带来更优的环保效果。如此 “多输”局面,发人深省、启人深思。

以往的环保群体性事件,更多表现为一种“要糖就有糖吃”的“抗争—赔偿”模式。如今,民众明确拒绝救济性的物质赔偿,转而要求更高的环境权和健康权。以近年频发的反PX抗议为例,尽管科普专家、地方政府一再强调“风险可控、高度安全”,但普通民众则屡屡发问:“一旦爆炸了怎么办?”双方在话语上形成了难以对接的逻辑断层。

更严峻的挑战在于,公众对政府在环保作为方面,长期以来积聚了太多不信任。比如《环境保护法》历经20余年修订,在明确公众环境权、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等内容上几无突破。同时,地方政府一手主导企业项目,从环境信息到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度的欠缺,亦使公众疑虑重重。某些地方官员在环保群体性事件中的粗暴、傲慢,甚至封锁消息、动用警力,则无异于提醒公众,政府与企业间必有不可告人的交易与隐情。

如此情势之下,当地居民的行动目标,往往会由最初的“反技术因素”,升级到“反官商勾结”、“反专家政治”等多种情绪并存的抗争格局。而 “环保维权”、“公民运动”的神圣光环,更使抗争感染上几分中国式悲情。尤其是在网络时代,意见领袖通过微博等自媒体,极大地拓展了事件的社会参与度。由此,地方政府退无可退,要么妥协,终止项目息事宁人;要么强硬,彻底压制环保运动。而从什邡、启东、宁波等地来看,政府最终都选择了前者。

由此带来的后遗症,却鲜有公众关注与探究。企业项目被迫取消,如何进行合理补偿?项目接下来会不会迁往别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到底有没有达致平衡?凡此种种,无人问津。比如启东事件,排海工程宣告烂尾,王子制纸生产废水今后将直接排放到长江下游区域,而这些区域正是多个城市水源地,如此,势必造成更严重的环境污染。

那么,“多输”困局,如何解套?根本对策是防患于未然,而预防与治理的基本规律,则包括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决策过程透明化法治化等。

从全球范围看,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的一些PX项目,距离商业区或者居民区不过一两公里,甚至仅隔一条高速公路。究其根本,在于其拥有一整套明确的、得到各方认可的公共议事规则。以美国“拱心石XL”石油管道项目为例,因为争议巨大,引发从政府、企业到科研机构、环保组织,再到议员、民众广泛参与的一场环境问题拉锯战。项目支持方、反对方在诸多问题上公开辩论,这种方式无疑值得效仿。不过,这几乎等于在地方政府身上“割肉”,阵痛、阻力可想而知。

而台湾地区30年的环保运动,对大陆则更具借鉴价值。早期,台湾地区的环保抗争对象以中小企业为主,受害民众经常与厂方发生激烈的冲突。而后,环保抗争形式越来越温和与理性,地点也已从街头转移到室内,发起者更愿意尝试透过对行政或者立法过程的干预,以求达到环保目的。比如宜兰白米小区,周边遍布矿石加工厂、水泥厂、油库,一度是全台湾落尘量最大的地方。在政府协调下,小区与水泥厂签订环保协议书,最终把环境搞好了、把湿地保护起来了,还发展了木屐产业。

相比之下,地方政府主导一切,人为阻断了企业与居民的博弈,最终势必引火烧身,成为社会情绪的“活靶子”。所以,维护宪法权威,强化善治理念,实现政府、企业、公民良性互动,是何等重要与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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