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变通与精通
2013-12-19严瑾丽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文/严瑾丽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静安:变通与精通
文/严瑾丽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改革亮点:因时而变,随事而制
信息化社会,加强对亚社会性质的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工作,以及对信息技术的利用是当今检察工作中凸显的新课题。
当网络虚拟空间改变着现实世界,当法治意识、维权要求日益升温……一个个现实的问题向检察机关扑面而来,一次次深沉的思考告诉检察机关“变则通”。近年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思维,打破陈规,在探索中打造精品,在实践中创造特色。
网络虚拟社会中的“检察”身影
“真没想到会有人利用网络银行漏洞实施信用卡诈骗,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们发现问题,避免了更大的损失。”这是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网络犯罪案件制发检察建议后,银行派员商讨整改事宜时的一席话。
随着传统领域犯罪逐步向互联网渗透,网络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2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审理网络犯罪案件工作规定》,成立网络犯罪案件专门办理小组,通过检察建议、情况反映等挖掘案件背后的社会管理问题。
2011年3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的“静安检察”新浪官方微博上线,此后腾讯网、正义网官方微博、腾讯官方微信接连问世。检察长做客网络嘉宾聊天室、网上庭审直播、社区检察“QQ在线”、邀请网友来院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相继开展。日积月累,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逐步构建起网络虚拟社会现实化管理体系,并制定了一系列规定,荣膺全国政法微博年度信息公开奖。
案件集约化管理的“无限可能”
2013年3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接待大厅迎来了首位通过网上平台预约,前来阅卷的律师。王律师所阅卷宗达113册,却在一天内完成。其中的奥秘还在于案管部门启用的全新律师阅卷模式。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从规范、便捷和高效入手,制定了《律师预约平台工作细则》,采用了检察官手机绑定网上“律师预约平台”24小时开机回复,并配备速拍等技术,提高了律师接待专业化水平。
2006年以前,检察机关并没有案件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如何实现对案件从“进口”到“出口”、从程序到实体进行全面监督,成为了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探索思考的问题。
之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循序渐进探索案件管理工作,2010年7月正式成立案件管理科,实现流程管理和质量监督同步、数据引导和事务服务双轨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专程派员来院调研。
为了提高案件管理信息化水平,赃证物品还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贴上了“二维码”标签,纳入数字化管理,且通过系统对案件的归档、流转、出入库等环节进行流程化全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