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投意合 独立自主
2013-12-19□陈东
□陈 东
情投意合 独立自主
□陈 东
摩梭婚俗
在青藏高原东南缘、雅砻江下游西岸至金沙江之间,有一处海拔2690.7米、幅员面积55.45平方公里的高山湖泊——泸沽湖(摩梭语称“谢纳米”,意为“母海”),这里就是摩梭人的故乡。千百年来,摩梭人在这片风景如画、美丽富饶的土地上保持了“走婚”这一人类婚姻制史上较为特殊的婚姻形态。
“走婚”是一种女不嫁、男不娶的婚姻模式,指男子通过走访女方获得同居的婚姻形态。走婚双方称“阿夏”。阿夏关系是在生产劳动、节日活动或在某一特定场合下建立的,但婚前要互相交换信物,即履行一种摩梭语称作“佐佑嘎”的手续。在男方相中某女子后,托媒人带上衣服、腰带等礼物向其母亲求婚,母亲取得女儿同意后,收下礼物并向男方回赠自己女儿亲手绣制的麻布裤和腰带各一条,阿夏关系便宣告确立。
男阿夏首次走访女方时,需带上礼物,由媒人或一个亲密的朋友陪伴前往,女家盛情款待。男方所带礼物,由女方母亲散发一点给同村各户,表示女儿已有阿夏。通常男子夜晚到女家访宿,翌日清晨返回家中。阿夏双方实行的是一种暮聚朝离的生活方式,彼此不组织家庭,二者无财产关系,通常由女子及其母系亲属负责抚养孩子。阿夏关系的解除较为简单,只要男的不再主动走访,或女方出于种种情况不愿接待即告解散。
摩梭人走婚的主要特点,其一阿夏关系是男女双方情投意合的产物,意组合是外人对走婚的误解或偏见;其二阿夏关系可长可短,双方是独立自由的,感情是维系阿夏关系的唯一基础;其三阿夏双方不单独组建家庭,走婚后仍与各自的家人同吃同住;最后母系近亲间禁止走婚,母系大家庭成员间禁谈与“性”相关的话题。
近年来,受外来父系制主流观念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摩梭母系大家庭传承困难,与之相适应的走婚文化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譬如,走婚在过去是纯粹的个人感情生活,现今则打上了商品经济的烙印,走婚对象要帮助阿夏摆摊做生意,搞旅游接待等。一些外地人带着误解或甚至不良动机来泸沽湖走婚,任意曲解摩梭人的走婚文化。这些因素使得摩梭人的走婚形态逐渐变化。
摩梭人的走婚会走向何处?泸沽湖的“女儿国”明天能走向何方?我们不希望这种文化日后只成为历史学家的研究对象。(责编:李妍婕)
(此组稿件来自四川省民族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