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2013-12-18彭穗宁
□ 彭穗宁
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 彭穗宁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必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这一观点再次凸显了党内民主的价值和地位,也规范了我国民主建设的正确路径。
в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我们知道,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是两种内涵不同的民主,它们在主体范围、政治功能、组织形式、实施原则等方面都不尽相同,两者不能相互替代。但这两种民主,在我国却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首先,人民当家作主与共产党执政的本质要求是一致的。从根本上说,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展人民民主是共产党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本质要求。因此,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构成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两个基本方面,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发展的政治前提,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高形态和根本目标。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并且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一方面,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直接的示范和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人民民主的发展也对党内民主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其次,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执政党的党内民主本身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是人民民主的核心,是国家政治生活民主的关键。具体说来,党的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在党内生活中培养起来的民主意识、民主作风和民主习惯,会对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产生重大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党员的政治参与热情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党内民主的状况直接影响社会民主的状况,党内民主的程度对国家政治生活民主的程度具有直接的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发展党内民主,有利于促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为发展人民民主创造必要的政治条件、打下良好的政治基础。
最后,当今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整个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仍然比较低,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不仅有利于“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而且能够为人民民主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党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也表明,什么时候党内民主正常,人民民主就能得到保障和顺利发展;反之,人民民主必然遭受破坏和挫折。因此,对于执政党来说,坚持良性的、有序发展的原则,通过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有助于国家的稳定和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人民民主对党内民主具有影响和推动作用。党是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的,党员是人民的一部分,党内民主寓于人民民主之中,国家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民主政治建设搞得好,就为党内民主生活提供了充满民主氛围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党员和干部的言论和行动就会受到有效的监督;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利益、行使合法权利愿望的不断提高,对党内民主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党内民主建设具有影响和推动作用。
в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既是优势,也是特色
党的十三大报告就提出“以党内民主来逐步推动人民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党的十六大进一步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突出了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政治建设的战略。今天,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这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我们党从中国国情出发,确定了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路径。这一发展路径能够保障民主建设的有序推进,与我国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这是符合党的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
纵观中国基层民主发展的历程,我们党始终是作为领导因素融入其中的。地方的创新亮点最早由党发现、发掘,提升、倡导。基层民主制度的构建也是在党的主导下,从地方典型经验到示范推广,再到出台法规,逐步法律化、制度化的。同时,党内民主也充分地吸收基层民主发展的养料,从中进行提炼、总结,并上升为执政党的党内民主建设的制度和规范。这样的民主政治发展,是真正良性发展、有序发展的。坚持这样的民主建设路径,既是我国民主建设的重大优势,又是我国民主建设的一大特色。
(作者系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