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叙篆文,合以古籀”考
2013-12-16张世超
张世超
一、一个古老的话题
《说文•叙》:“今叙篆文,合以古籀。博采通人,至于小大,信而有证,稽撰其说。”清人段玉裁在注文中说:“许重复古而其体例不先古文籀文者,欲人由近古以考古也。小篆因古籀而不变者多,故先篆文正所以说古籀也。”段氏的这番解释颇为牵强,因为如果许慎是想“由近古以考古”,就应该每个字下篆、古、籀字形都列全。而实际上许慎并不是这样做的。
现代治《说文》者,大都认为《说文》之正篆即典范的小篆。究其原因大略有二:其一,《说文》学家认定正篆为古文或籀文的根据是其下有标明为“小篆”或“篆文”的重文,但通观《说文》全书,重文标明为“小篆”或“篆文”之例并不多见。其二,即便是附有标明“小篆”或“篆文”重文的字头,其形体结构与文字风格也与小篆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尽管有上述段、陆的说法,学界一般还是认为《说文》是一部以小篆字形为解说对象的字书,《说文》的正篆是典范的小篆。
近年来不断发现的战国文字材料,尤其是大宗的秦、楚文字材料以及学界对之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使我们有条件对这一问题进行重新的思考了。
二、秦文字、六国文字与《说文》正篆
在讨论这一问题之前,有一件事情应当首先辨明。在传统的文字观念中,隶书作为一种字体,是由小篆简化、发展出来的,然而迄今为止,我们所见到的战国文字材料已经证明,至晚在战国时期的秦国,隶书与小篆已是并行的两种字体,这两种字体的作用是互足的,字形结构是互通的。也就是说,战国时期秦国篆隶在结构上应该没有本质上的差别。研究表明,先秦的古隶的字形结构往往比《说文》的篆文更为近古。所以,在古文字小篆材料不足的情况下,我们采用先秦古隶的字形来代表战国秦文字的特点,也就是反映了当年小篆的特点。
1.“王”与“玉”
2.“土”与“士”
3.“艸”与“草”
“草木”之“草”楚文字作“艸”或“芔”。秦文字作“草”。《说文》:“艸,百卉也,从二屮。”又“草,草斗,栎实也,一曰象斗子。从艸早声。”正篆“艸”字在秦文字以至汉代文字中已不使用。《说文》正篆的“艸”字,以及“艸”“草”二字的用法之别来源于六国文字。
6.“丌”与“其”
7.全
9.帀
“师旅”之“师”西周金文偶有省作“帀”者,至东周时,则“师旅”“工师”字率皆省作“帀”。战国时,六国文字作“帀”而秦文字作“师”。《说文》卷六正篆既收“师”字,又收六国“帀”字,曰:“帀,周也。”用以作为与“师”意不相关的“浃”之本字。
10.丘
11.“厶”与“私”
15. 亼
包山简文中有一个字,分别见于120、121、184、190诸简:
三、结语
90多年前,王国维作《说文今叙篆文合以古籀说》,据《说文•叙》及《汉书•艺文志》等所记字书发展情况论证《说文》收字体例。由于当年所能见到的材料的局限,其推论的某些环节是存在问题的,比方说认为小篆是秦代由籀文省改而成的字体,即不符合历史事实。但其结论曰:“然则《说文解字》实合古文籀文篆文而为一书……昔人或以《说文》正字皆篆文而古文籀文惟见于重文中者,殆不然矣。”则为不刊之论。高亨先生曰:“要之,所谓‘叙篆文合古籀’者,不独指重文而言,亦指正文而言;不独为主从之相随,亦为昆弟之并列。”
对于《说文》各卷中的那些字头,王国维先生称为“正字”,陆宗达先生称为“正篆”或“正体字”,高亨先生称为“正文”,均是很严谨、科学的称法。然而现在学界不少人仍将《说文》中的这些字头统称为“篆文”或“小篆”,即使明确指出这些“正篆”中含有古文的著述,也认为这不过是《说文》的“篆文”中含有了古文,或者是《说文》的“小篆”里存在与古文相合的成分。如黄焯先生撰有《篆文中多古文说》,仍称这些字头为“篆文”、“小篆”。再如赵平安先生近著《说文小篆研究》中,举出正篆中“合乎六国文字,不合乎秦文字”者12例,然仍统一称之为“小篆”。
现在看来,许慎当年编写《说文》时是将其选定的字形作为一种终极的形体,对之进行分析以探讨其字形与原始意义的关系。之所以将篆文作为这种终极形体的主要组成成分的原因是,作《说文》时,篆文是他所掌握的,既能较好地反映原始构字意图又是比较丰富完备的一种文字材料。
许慎在《说文•叙》中嘲笑了今文经学家那种认为汉字从产生后直到汉代形体没有任何变化的文字观念,他说:“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封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又说到战国时代“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这些都是许氏文字观念中科学的一面。按这一文字观念,无论是古文、籀文,还是篆文,所反映的都是某一历史时期或地域的文字面貌,《说文》的“正篆”应当选其中一种字体,而以其他的字形材料附于下面,作为参考、比较。然而许慎不是这样做的,他以汉代所见的篆文为主,兼取战国简策上的秦与六国文字,建构了一个理想化的、终极性的构形体系,用来分析并探讨各字的原始意义。这又是许氏文字观念中自相矛盾的地方。
许慎的这一文字思想,从《说文》“始一终亥”的恢宏编制,从《说文•叙》“将以理群类,解谬误,晓学者,达神恉”的宣言中,都可以感受到。还有两条小材料,可以帮助我们窥见《说文》的文字构形思想。《说文•叙》:“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蹏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而卷九“文”字下曰:“错画也,象交文。”字形所象,正是仓颉所见“分理可相别异”之“鸟兽蹏迒之迹”。卷二又有“釆”字,曰:“辨别也,象兽指爪分别也。”正因仓颉看见“鸟兽蹏迒之迹”受到启发,“分理可相别异”,“象兽指爪”形的釆字才有了“辨别”之义。也就是说,《说文》的构形体系,反映了仓颉造字之初的意义。
许慎将他所见到的篆文、战国秦文字、六国文字,甚至汉代的隶书的字形材料综合起来,建立起一个文字构形系统,又将这一系统中所有的字规范为篆文风格。所以,如果把《说文》的字头视为标准的篆文,那是一种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