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大厦地库基坑坍塌事故原因分析与教训
2013-12-06何世鸣
何世鸣
(北京建材地质工程公司,北京100102)
0 前言
2008年6月13日(奥运前)一场大雨之后,14日上午9:05,北京某大厦地下车库工程基坑南侧发生坍塌事故,坍塌长度约25m。14日成立由市建委、安监局等单位组成的事故抢险调查组,同时成立由本人担任组长的7名专家(含院士、大师各1名)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为事故调查组提供技术支持。
专家组所做的工作:6月14日—21日,部分专家组成员数次进入现场,参加事故抢险及现场人员笔录、会议、拍照取证,收集、查阅、分析材料,研究、分析事故原因;22日,召开专家组会议,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形成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1 工程概况
该大厦地下车库工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某单位院内。基坑平面尺寸为45.6m×54.9m,占地面积约为2 500m2,基坑底标高为-13.4m,地面标高为-0.8m,基坑实际开挖深度为12.6m,主要采用桩锚结构进行支护,大口径管井降水。
设计方案中讲明的周边环境情况如下:(1)基坑南侧有一座6层住宅楼,距离拟建结构8.5m,基础埋深为1.5m;(2)基坑东侧有一座14层住宅楼,距离拟建结构物13.0m,基础埋深为5m;(3)基坑北侧有一座6层办公楼,距离拟建结构物10.2m,基础埋深为4m;(4)基坑西侧有一座6层办公楼,距离拟建结构物8.3m,基础埋深为1.5m。
现场周边影响基坑的管线已经改线,基坑的南侧有一道煤气管线,距离基坑2m,埋深1.0m,基坑的北侧有一条暖气管线,距离基坑1.0m,埋深1.0m,基坑西侧有一条上水管线,埋深0.8m,距离基坑1.0m左右。
基坑的北侧有一条通行道路,距离基坑上口线1.5m,基坑的其他几侧为人行道路。
依据该大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该次工程涉及的地层(南侧坍塌处)如表1所示。
表1 工程设计地层情况
本场地地下水有1层,如表2所示。
2 设计施工情况
2.1 E段支护设计(南侧及西侧)
2.1.1 桩设计
地面标高为-0.8m,基础标高为-13.4m,该部位基坑深度为12.6m,桩顶位于-1.3m处;护坡桩长16.6m,嵌固深度4.5m;桩径φ600mm;桩间距1.2m;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根据设计弯距计算护坡桩桩体配筋为表3。
表3 桩体配筋表
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
2.1.2 连梁设计
连梁截面尺寸为:700mm×500mm;主筋:连梁两侧各3φ18,另配2φ18构造筋;箍筋:φ6.5@200;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
2.1.3 桩间土处理
桩间土锚喷设计参数:喷射混凝土厚度(50±10)mm,喷射混凝土强度:C20,挂网规格:2mm厚钢板网,间隔1.5m加1φ14横向拉筋。
2.1.4 锚杆设计
第一道预应力锚杆长18.5m,自由段8m,锚杆角度为15°,锚杆间距:两桩一锚;预应力锚杆位于-4.3m处,锚杆主筋:2根1 860钢绞线,锚杆设计拉力150kN,锁定力105kN。
第二道预应力锚杆长25m,自由段长6m,锚杆角度为15°(相邻锚杆调整上调5°),锚杆间距:一桩一锚,预应力锚杆位于-9.3m处,锚杆主筋:2根1 860钢绞线,锚杆设计拉力300kN,锁定力210kN。
2.2 F段支护设计(东侧)
2.2.1 桩设计
地面标高为-0.8m,基础标高为-13.4m,该部位基坑深度为12.6m,桩顶位于-1.3m;护坡桩长16.6m,嵌固深度4.5m,桩径φ600mm,桩间距1.2m,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根据设计弯距计算护坡桩桩体配筋为表4。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
2.2.2 连梁设计
连梁截面尺寸为:700mm×500mm;主筋:连梁两侧各3φ18,另配2φ18构造筋;箍筋:φ6.5@200;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
表4 桩体配筋表
2.2.3 桩间土处理
桩间土锚喷设计参数:喷射混凝土厚度(50±10)mm,喷射混凝土强度:C20,挂网规格:2mm厚钢板网,间隔1.5m加1φ14横向拉筋。
2.2.4 锚杆设计
第一道预应力锚杆长17.0m,自由段7m,锚杆角度为15°,锚杆间距:两桩一锚,预应力锚杆位于-4.3m处,锚杆主筋:2根1 860钢绞线,锚杆设计拉力150kN,锁定力105kN。
预应力锚杆长24m,自由段6m,锚杆角度为15°(相邻锚杆调整上调5°),锚杆间距:一桩一锚,预应力锚杆位于-9.3m处,锚杆主筋:2根1 860钢绞线,锚杆设计拉力250kN,锁定力175kN。
2.3 G段支护设计(北侧)
该部位采用土钉墙结合护坡桩进行设计
2.3.1 桩设计
地面标高为-0.8m,基础标高为-13.4m,该部位基坑深度为12.6m,桩顶位于-3.0m,护坡桩长13.9m,嵌固深度3.5m,桩径φ600mm,桩间距1.2m,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根据设计弯距计算护坡桩桩体配筋为表5。
表5 桩体配筋表
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
2.3.2 连梁设计
连梁截面尺寸为:700mm×500mm,主筋:连梁两侧各3φ20,另配2φ16构造筋,箍筋:φ6.5@200,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
2.3.3 桩间土处理
桩间土锚喷设计参数:喷射混凝土厚度(50±10)mm,喷射混凝土强度:C20,挂网规格:2mm厚钢板网,间隔1.5m加1φ14横向拉筋。
2.3.4 锚杆设计
第一道预应力锚杆长20m,自由段7m,锚杆角度为15°,锚杆间距:两桩一锚,预应力锚杆位于-3.2m处,锚杆主筋:2根1 860钢绞线,锚杆设计拉力200kN,锁定力140kN。
第二道预应力锚杆长22m,自由段5m,锚杆角度为15°(相邻锚杆调整上调5°),锚杆间距:一桩一锚;预应力锚杆位于-9.5m处,锚杆主筋:2根1 860钢绞线,锚杆设计拉力300kN,锁定力210kN。
2.3.5 土钉墙设计
土钉墙支护,基坑放坡为1∶0.25,深度为2.2m,考虑基坑顶部人的行走、行车等诸多因素,设计考虑到该情况,在基坑周围考虑了20kPa的均布荷载。土钉墙面层为喷射80mm厚的细石混凝土,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配合比为1∶2∶2(水泥∶砂子∶碎石),内配钢筋网φ6.5@250,坡肩将面层钢筋翻上,做1.0m宽散水,土钉墙深入到连梁内20cm。按下表数据打入土钉并编制网片,土钉呈梅花型布置,土钉钢筋施工时,压筋与土钉钢筋交叉焊牢,保证土钉面层形成一个整体,采用横向压筋,压筋直径φ16。
表6 土钉支护设计数据
2.4 现场施工情况
南侧锚杆均为2根φ15.24mm 1 860级钢绞线,第一道锚杆两桩一锚,锁定力105kN(设计拉力150kN);桩间土渗水,桩间土支护脱落严重,形成空洞;部分降水井管井未按设计“井中心距基坑上口距离约1.5m”布置,而是布在两桩之间,桩间土脱落后明显外露。如图1~3。
图1 基坑南侧坍塌后情景
图2 降水井管外露
图3 桩间土坍塌后出现空洞
3 坍塌前及坍塌后情况
该基坑南侧护坡桩于2月21日开始施工,于4月10日支护体系全部完成,开挖至槽底,至坍塌前使用时间2个月。南侧支护体系自桩顶连梁施工完毕后对坡顶位移进行观测,整个南侧桩顶最大位移为9mm(南侧5号点),北侧最大点位移为19mm(11号点)。6月13日16:40左右开始突降大雨,院内排水系统不通畅,基坑周边建筑楼顶雨水通过四周的下排管流向基坑或渗入地下。基坑南部310#楼前污水管线、管道井内充满了水,在雨停后5h,这些污水井、管道内仍充满了水。建设方于14日1:00安排了人员对管道井、污水井内的雨水实施抽排,直至早6:00。13日夜建设方及总包方共同邀请了两位专家,于13日21:00到现场检查基坑支护情况。检查结果是:310#楼前的方砖路面(基坑南侧围墙外)有几道2~3mm的裂缝;基坑北部实验楼墙根下有2个雨水冲刷出的下漏洞口,洞口直径约10cm。22:30巡视检查后,建设方、总包方及专家开会商讨,结论是:现阶段基坑支护工程不会有问题,但近期雨水较多,且院内对外排水不畅,可能会有大量雨水渗入土体,对基坑不利。提议:在雨停后,于14日早将围墙外路面上的水泥方砖勾缝堵漏。自13日晚24:00至14日早7:00,基坑安全,只有南部桩间土部分脱落,14日早,巡视发现310#楼前裂缝扩大至5mm左右,8:30裂缝扩大至10mm,8:35巡视时听到南部边坡锚索砰砰的响声,同时基坑西南部第二道锚杆处出现了涌水,310#楼前裂缝变为5cm宽,随即通知居民赶快撤离。并调用大量工人挖掘楼前地面,发现管道井内有水,同时在310#楼4门附近地面出现了凹陷,围墙也出现了垂直凹陷。立即通知抢险工人和居民全部撤离。随后基坑西南部约25m长护坡桩在第二道锚杆处向基坑内倒塌,南部围墙及310#楼前的道路也向基坑内坍塌。
随后北京市建委和海淀区有关部门领导及时赶到现场处理险情。抽调了市抢险大队及大量抢险设备车辆进场,对基坑进行回填。南侧和东侧两栋楼居民全部安置在宾馆居住。抢险过程中现场如图4~5。
图4 抢险开始回填
图5 抢险连夜回填
4 事故原因分析
4.1 通过调查获取的主要事实依据
(1)截至6月4日,基坑支护水平位移观测记录13个点最大值累计19mm(北侧11号点),南侧3个点最大值累计9mm(南侧5号点),均未超过预警值。
(2)事故发生前基坑处于正常状态,无坍塌征兆。行人还在围墙外面行走。13日晚专家判断也是如此。基坑挖到底已有两个月,底板已全部打完。
(3)在13日下午下大雨时院内对外排水不畅。坑内一片汪洋。14日上午9:40左右坍塌突然发生,伴随着很大的响声,大量雨水污水和泥土涌入基坑。坍塌后多条不明雨污水管线及上水管线断裂,向坑内倾流。煤气管线断裂。
(4)南侧基坑外存在有多条不明(或废弃的)雨污水管线,均未查明。坍塌后南侧露出2根仍在喷水的自来水管、2根污水管、2根煤气管道、1根动力电缆。
(5)第一道锚杆为两桩一锚,设计值为150kN,锁定力105kN;桩间土支护脱落严重,有渗水,形成空洞。个别降水井管井未按设计“井中心距基坑上口距离约1.5m”布置,而是布在两桩之间,桩间土脱落后明显外露。
4.2 事故原因
专家组基于上述事实,得出此次事故原因:南侧基坑外存在有多条不明(或废弃的)雨污水管线未查明,导致设计时未充分考虑这些管线对基坑安全的影响。而在遇到大雨乃至暴雨时,由于院内地面排水不畅,大量水通过检查井及地表裂缝渗入土体内,土体强度降低、土压力增大,造成支护体系位移及沉降变大,自来水管线断裂,造成支护体系变形急剧增大,导致坍塌。
桩间土支护脱落严重,有渗水,形成空洞,存在安全隐患。个别降水井未按设计布设,并有破损,未达到降水效果,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5 应吸取的教训及建议
(1)地下工程设计施工前,应查明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管线等;
(2)雨季施工要做好地面硬化及疏排水工作;
(3)该类似基坑如有条件应做帷幕进行止水并对桩间土进行必要的保护。
6 结语
笔者在后期进行了事件进展跟踪,得知2009年建设方将施工总承包方及基坑施工专业分包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包括居民安置补偿费、监测鉴定费、抢险支出费、基础设施恢复费、基坑建设费合计12 521 525.99元。该诉讼于2011年2月14日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建设单位承担15%,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25%,基坑施工专业分包单位承担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