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科归属教育学门类不妥
2013-12-06周志俊
周志俊
(广州大学 体育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早在20世纪90年代,由国家科委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制定并实施了标准号为:GB/T13745-92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将全部学科分设为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和人文与社会科学等5大门类,其中,体育科学(体育学)被列为人文与社会科学门类下的与经济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学科并列的一级学科,代码为 890,并按体育专业基础课程下设立13个二级学科。对学科进行分类的国家标准并没有将体育学归属于教育学门类,可见,体育学并不只是为学校教育服务的工具性学科。
首先,基于“德、智、体”三育并重的思想,将体育学纳入教育学科门类,可能也有失妥当。近代三育并重思想主要源自夸美纽斯、约翰、卢梭等人,但是无论是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洛克的《教育漫话》、还是卢梭的《爱弥儿》等著作,都是从孩童成长需要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提示教育者需要注意早期教育的均衡性与全面性。而且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是工业革命之前的17—18世纪,与现在社会背景下体育学科发展的状况是全然不同的,那时,没有现在的体育学、体育科学、体育学科体系及学术领域的学科范畴和概念,与现在的体育中的“体”并非同一概念。
其次,体育学的“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人体科学”等 4个二级学科中,只有隶属于体育人文社会学中的“体育教育学”之下的1个专业方向,即“学校体育学”属于教育学范畴。基于此观点,将体育学中的“学校体育学”或者整个“体育教育学”纳入教育学门类之中,可能是妥当的,但是将整个体育学归入教育学学科门类,似乎有点让人不解和质疑。
研究认为建设一个学科和发展一个学科,做好体育学科体系的分类统一和自身的定位是十分的重要,体育学科发展从学科简单综合到科学泛化,再到学科高度分化基础上的高度稳固综合化以致未来的不断升级完善化等,就是体育学科发展的内在逻辑体现。但是发展的原则离不开领袖旗帜的引导,体系分类和学科定位等发展需要科学的统一,这是学科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同时,我们更需要考虑,体育学学科的主要特色在哪里,是实践领域客观呈现还是理论体系的范畴构建。而且体育学学科的建设不是一群人和几群人的付出所能完成的,这需要所有从事体育学研究的人员共同努力和共同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