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探讨
2013-12-05薛莉莉许晶晶
薛莉莉 许晶晶
【摘 要】机电安装工程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工程。要确保机电安装工程的质量,设计要合乎规范及适用性原则。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认真学习机电安装规范,融会贯通,上下协调确保工程质量等。机电安装的规范性、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施工协调性等方面的提高不仅仅会减少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施工难度,同时也会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建筑设计;安全性;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操作性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按照国家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对建设项目中涉及土地利用的各项事宜进行的审查活动,是国家管理土地资源的重要途径,为此,我国专门制定了用地预审制度,要求各地方政府严格按照用地预审制度内容,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但是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落实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因此,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势在必行。
1.项目建设预审的指导思想分析
国土 27号令开门见山地指出“第一条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根据第二章的论述和国土 27号令第一条,预审的指导思想为:
(1)预审是土地供应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手段之一,预审是土地供应的第一道闸门,预审制度是一项主动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的行政制度。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预审的核心依据。除土地管理法第22条和23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用地的布局及其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建设用地的总量必须受到严格控制(尤其是新增建设用地)。
(3)预审是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环节之一,是用地审批的前置程序(准入性条件)。预审结论它是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建设项目用地进入审批程序的准入条件之一。
(4)所有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应都必须进入预审程序,包括增量土地和存量土地。
(5)预审必须坚持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思想。预审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从而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存在的问题
自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实施以来,加强了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力度,规范了建设项目土地利用行为,但是实际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时,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相关意见未落实到位。有些建设项目虽然通过了预审,但是由于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调整了用地内容,此时相关部门审批时并未认真核准各项内容,而且是否按照审批意见进行调整未进行认真核对,导致预审意见无法落实到位,结果出现建设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时出现较多问题。
其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未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问题在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中表现较为突出,即在用地预审之前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已基本确定,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审只是走走程序,导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为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最后,有补办预审情况的发生。少部分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之前,已经获得了相关部门的用地批准,但是由于其他原因为及时取得预审意见,因此,不能办理用地预审相关手续,这种情况仅仅对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进行审查,而其是否满足集约用地相关制度要求未进行审查,导致建设项目开工出现问题后才慌忙补办预审手续。
3.加强和规范用地预审工作措施
3.1提高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认识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建设项目用地通过审批的第一个环节,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的重要举措,尤其在保护耕地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用地审批工作人员应提高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前,参与预审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规定,充分认识用地预审工作是国家管理国土资源的重要途径,对国家的长远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另外,预审工作人员在开展用地审查活动时应提高思想觉悟,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部门对土地管理的重要思想方针,保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顺利实施。
3.2明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强制性
预审是审查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等。审查通过了,才能立项、供地,否则就得打回票,拿回去修改、调整,乃至取消项目。预审意见是建设项目批准、核准的必备文件。预审意见提出的用地标准和总规模等方面的要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单位应当认真落实预审意见,并在依法申请使用土地时出具落实预审意见的书面材料。也就是说,预审意见是必需的,不是可有可无的,没有它就批不了地,上不了项目。
3.3准确把握预审项目类型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建设项目层出不穷,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用地预审工作的难度,为此参与预审的工作人员,应参考国家和地方有关用地预审工作的相关规定,熟悉不同建设项目预审内容之间的差异,从而对能准确判断预审项目类型。例如,有些地方对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等均要求预审,而有些地方只预审国家、省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等。
为了提高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效率,规范用地预审行为,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相关规定开展预审工作,例如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免于实行审批制,同时针对不同的情况,适应与之对应的备案制与核准制,即对于规模较大和一些明文规定的建设项目需要从实现的社会公共利益角度对其进行预审,而其他建设项目的则实行备案制即可。
3.4充分发挥预审工作引导作用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理解,充分发挥预审工作的引导作用。建设用地预审工作并不是单纯表达通过或否决意见,而是通过与申报部门的沟通和交流,积极的引导其依法用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尽最大努力做到科学用地。
同时,用地预审部门应在国土资源约束范围内保证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为此,预审部门应积极引导其他申报部门寻找其他可供项目建设的用地,如无法满足新增建设要求,则应考虑使用存量土地,充分发挥预审工作的引导作用。
3.5充分利用用地预审法律效力
任何制度的实施必须有法律作支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也不例外,因此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应充分利用用地预审法律效力。
国务院颁布的一系列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凡是未通过预审的建设项目均不得办理用地手续,从中能够看出国家赋予了用地预审工作一定的法律效力。为此,预审部门开展预审工作时如遇到不符合先关规定的建设项目,应督促其对用地规模、用地形状进行整改,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4.总结
目前,我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实际落实时还存在较多问题,为此相关部门应根据当地土地资源特点,积极探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有效措施,不断加强与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从而使建设项目用地不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要求,而且还符合国家有关集约用地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参考文献】
[1]詹长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研究[D].武汉大学,2011.
[2]詹长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作用机制与原则研究[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