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物流寄递渠道行业监管
2013-12-05陈姝萍北京市政协委员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巡视员
陈姝萍北京市政协委员、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巡视员
当前,北京市物流寄递企业快速发展,据统计,与物流有关的企业约三万家,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经营模式、不同规模层次的物流企业共同发展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但物流寄递的发展仍然处于“小、多、散、弱”的状态。
去年,北京在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监管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提出了安全监管工作思路、制订了《关于加强全市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等一系列规章,建立了安检试点,推动物流寄递安全监管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但是由于物流寄递业的特殊性,存在民营个体多、经营分散、技术含量低、安全保卫工作意识不高等问题,在为人们提供方便快捷的货运服务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去年北京市公安局在进行物流安检试点工作中,仅仅两个月就通过安检设备查获仿真枪7把,危险化学品15批,管制刀具10把。
建议构建物流寄递渠道安全协调工作长效机制。商委、交通委、邮政管理等部门都是依据各自职能开展“块”上的行政管理工作,没有整体协调配合机制,建议建立由市政府牵头,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区县参加的联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对物流寄递企业配备安检设施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支持。针对当前国内外严峻的反恐防暴形势和物流过程中易发生的贩运、夹带违法违禁物品的特点,通过安检设施防范夹带违禁物品是有效的,在物流寄递企业设置安检设备十分必要。建议发展改革委、商委、财政局对企业在配备安检设备上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进一步落实物流寄递渠道实名制。物流寄递企业在收货时只依照行规要求托运人填写所托运货品的名称、件数、重量等基本情况,没有实名制的要求,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在当前,购买药品、火车票都已经实行实名制的情况下,建议商委、交委、邮政管理局在寄递物品时应落实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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