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过期药品回收管理
2013-12-05权忠敏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副巡视员
权忠敏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副巡视员
目前北京市常住人口已经突破2000万,但公开能够回收处理过期药品的药店或机构却寥寥无几,只有让市民能够在身边找到可以回收过期药物的地方,才能避免过期失效药品污染环境或者重新流入市场。
据了解,过期药品由于污染性强,早已被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列入到2008年8月1日起实行的《国家危险废弃物目录》,市民乱扔的过期药品会随生活垃圾一同被填埋,这些药品会产生大量的有害物质,对土壤和水源产生极大的影响。据了解,对于过期药品可造成的环境危害,多数人都表示不清楚。相对于发达国家针对过期药品的严格的相关法规和处理方法,我国目前可以说是一片空白。
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管理,是一个社会难题,应该建立起在政府药监部门监管下、多部门联合加强执法、企业长期回收过期药品的相关制度,使之形成长效机制,以保证公共卫生安全。
开展“安全用药,健康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现场咨询等宣传形式,帮助公众了解家庭过期药品的危害,提醒消费者定期清理和合理处置家庭过期药品,以及合理购药、安全用药的宣传,从源头上减少过期药品的产生。
主管部门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号召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动员更多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推广定点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的机制,选择一家或几家规模较大,连锁网点较多,信誉较好的药店,也可以选择部分三甲医院,作为过期药品的长期回收点,合理设置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的网点,方便群众参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
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回收过期药品管理办法,明确应统一封存、管理,并联合环保部门集中销毁,避免二次污染;对回收过期药品网点应明确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对回收药品登记备案,并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网点的合法权益。
制定回收过期药品的鼓励政策,如可以按照一定的兑换比例,给予市民代金券、小礼品等相应的物质奖励。
加强对医院的监管,杜绝医生开具“大处方”,合理用药,规范用药,以减少过期药品的产生。
药监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借助社会综合管理平台,在社区居民的配合下,加大对违法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的打击力度,严厉惩治违法回收药品的行为。对出售家庭过期药品的消费者,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以无证销售药品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