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研经费的发展历程揭示我国科研经费的管理误区
2013-12-05
(河海大学 江苏常州 213022)
一、我国科研经费的发展历程
从新中国建立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对科研经费实行“以计划推动科技活动”的集中管理模式。集中管理模式缺少科研激励机制,缺少创新思维,成为制约我国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障碍。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国家对科研经费拨款制度进行了改革。1986年初,我国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面向全国重点资助具有良好研究精神、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全面引入和实施先进的科研经费资助模式和管理理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从当初的8 000万元科研经费起步,已经发展到2012年的150亿元。同时掌握科研经费拨款的还有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发改委等部委,2012年我国科研经费总量达10 240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97%。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科研经费总量逐年快速增长,但科研管理模式基本未变,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二、我国科研经费的管理误区
(一)科研经费投入方向偏差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科研经费的管理模式,从计划管理模式转变为自由探索、创新资助管理模式,但科研经费投入方向上自由探索度不足,科研偏重规划现象严重,掌握拨款的部委一般先出 《申报指南》,科研人员根据《指南》规划的研究方向申请科研资金,而制定《指南》的专家、院士对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限制了科研人员自由探索、创新研究的精神。
(二)科研经费浪费现象严重
1.同一内容项目多头申报。由于我国掌握科研经费拨款的部门各自为政,很多研究项目存在重复、反复申报的现象。比如同一研究内容的课题先在校内申请,过后换个名称申报省级、部级课题,然后再换个名称申报国家基金,造成科研经费重复申报,资金利用率低,浪费现象严重。
2.科研经费过度集中在少数研究人员手中。科研经费管理体制经过多年发展,目前掌握科研经费拨款的单位政出多头、分工不清。国家层面的科研经费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重点学科建设、科技部“973”计划和“863”计划、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工程院、发改委等部门也有各自的科研资金。地方层面上,各省级、市级也有一定比例的科研资金。这些掌握大量科研资源的管理部门,为了科研资金的安全和效益,大多青睐知名大学(如北大、清华、复旦等)和知名研究机构的知名教授,而对部分具有创新精神的一般科研人员和具有实际意义的科学研究却资助不足。科研经费过度集中在少数研究人员手中,科研效果不突出,科研经费浪费严重。
(三)科研经费成为考核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
近年来,流行对各高校进行排名,其中一项重要指标就是科研经费总量。科研经费已不仅是科学研究的经费保障,而成为考核科研人员、科研机构和各高校工作业绩、工作水平的指标。从不同科研经费拨付部门尽量多的获得科研经费、多发表论文成为高校首要追求的目标,造成手段和目的倒置,反而忽略了科研的真正本质。
(四)科研经费分配过程的行政主导问题
我国一些大型研究项目,如“973”、“863”计划项目,由政府指定专家制定项目指南,科研人员根据项目指南申请项目。这种情况可能造成评审者、申请者、评估者是同一个人或同一个团体,存在政府行政主导科研经费分配的问题。研究人员浪费过多的精力拉关系,却没有时间作研究、讨论学术问题,造成学术资源浪费、腐蚀精神、阻碍创新等危害。因此,亟需打破这种行政主导科研经费分配的方式,行政人员应退出科研经费分配环节,可以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评审方式,让各行业专家担任评审主角。专家与被评项目无利益关系,纯粹根据项目的优秀程度、创新精神确定科研经费的分配方向,确保优秀的科研团队拿到所需的科研经费。
(五)科研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成果转化率偏低
“十一五”期间,我国科研经费占GDP的比重从1.3%增加到1.8%,“十二五”期间这个比重将继续增长,预计2015年将增加到2.2%。科研拨款逐年增加,大量的科研投入是否能产生好的科研效果,是必须关注的问题。现实是大部分的科研经费被投入到购买仪器设备上,设备投入大大超过对人才培养的投入,部分设备使用一次或未经使用就闲置起来。相比较美国则将70%至80%的科研经费投入到人才培养上,我国科研经费用于人才培养的比例太低。
在科研产出上,我国科研人员发表的论文数量已经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位。但是这些论文平均引用率排在世界100位之后;研究产生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不到10%,投入与产出严重不成比例。科研成果转化率偏低,学术成果缺乏创新,存在雷同和造假现象。
(六)科研劳务报酬未正确体现
我国制定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普遍缺少对科研人员提供劳务报酬的条款。几类基金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虽有劳务费支出项目,但仅限于参加项目研究,无工资性收入的研究生、博士生。其他省、部级及地方科研经费,大都参照国家科研管理办法制定,不允许支付科研人员劳务费。科研人员所耗费的脑力、体力劳动无法正确体现,打击了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致于科研人员用一些虚假票据套取科研资金。
(七)科研经费管理机构不完备
国内的高校没有配备专门的科研经费管理机构,一般由学校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管理。财务人员只是对报销单据是否合法、报销手续是否完备以及报销内容是否在预算范围内进行审核,对于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发生无法判断。高校财务管理过程粗放而不到位,管理队伍和管理人员的水平已不适应高校日益增长的科研经费管理需要。美国、欧洲等国家大都实行专业的管理团队进行管理。值得借鉴的是加拿大高校,设有专门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课题负责人一般只掌握自己的经费号,需要使用经费时先申请,学校管理办公室对经费使用进行审计,拨款部门也对经费使用进行审查。
总之,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以上误区,不适应日益增长的科研发展需要,必须尽快制定正确的、适用性较强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