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风险资本资金来源扩张可能性及发展对策分析

2013-12-04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广州510515

商业会计 2013年12期
关键词:资金来源风险投资资本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广州 510515)

为了实现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国家竞争力,很多国家纷纷把促进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带动风险投资的发展如火如荼。所谓风险投资,是指风险资本所有者把资金投向危险较大的高新技术领域,并将科技成果“孵化”成功,通过出售或上市,实现风险资金所有者高额回报的一种特殊投资。

一、各国风险资本市场的资金来源构成

从世界范围来看,风险资本市场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各国风险资本市场根据资金来源主要构成不同,其发展模式有:以银行为中心的风险资本市场模式,以证券市场为中心的风险资本市场模式和以政府为中心的国家风险资本市场模式。相应地,以银行为中心的风险资本市场其资金来源以银行为主,典型代表是德国和日本;以证券市场为中心的风险资本模式下,养老金、保险公司、公司企业构成了主要的资金来源,从发展趋势上,保险公司所占比例不断下降,而公司企业的比例不断上升,养老金波动幅度很小,仍占最大头,这种模式主要出现在风险投资较发达的国家;而政府为中心的国家风险资本市场模式一般出现在风险投资产业发育初期,政府引导市场,我国目前是属于这种类型。

二、我国现阶段风险资本资金来源的构成及扩张可能性分析

目前,我国风险资本资金来源有:政府、国内企业、境外资本、金融机构等。

(一)政府

我国的政府资金一般是由财政直接提供或由国有独资公司安排,成立国有独资、国有参股的风险投资公司。各级政府资金主导的风险投资公司在时间上呈现明显的阶段特征。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参与风险资本市场的主要动因是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提升国家的科技竞争力,即政府关心的是国家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在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提供资金只是其职能中很小的一部分,其主要工作应该放在克服风险资本配置的市场失灵,规范制度安排,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等方面。而且政府提供资金的作用除了弥补资金缺口外,更主要的应该是引导示范作用。政府过度介入风险投资领域会导致低效率,从而影响新产业的培育。因此,政府资金在比重上会不断降低,从总量上,也许短时期会有所上升,长期来看会呈退出趋势。

(二)国内企业

目前,国内企业风险投资的目标主要是利用风投工具为企业寻找成长空间并促进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寻找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通常采取间接投资模式中的联合投资模式,并多以参股的形式成立创业投资公司,股权结构相对比较分散,参股公司的投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重都不大,一般不大于20%,很少会绝对控股。并且,在对高科技公司及项目孵化的直接风险投资中也不寻求控股,较少介入日常的经营管理。随着国内企业本身的发展,其介入风险投资的目标也会趋于多样化,可以说,在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现阶段,公司企业是最有可能持续不断投入资金的民间主体。

(三)境外资本

境外资本在中国的运作表现出一些规律性。第一,除个别案例外,前期进入的境外创业投资机构主要是以海外控股公司在中国设代表处的方式运作,近年来,有些境外机构开始探索与中资成立合作基金。但由于政策和法律的限制,中外创投基金间的合作还处于摸索阶段;第二,境外风险资本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城市,这是因为这些地区的区域创新能力都很强;第三,在中国的风险投资并不局限于高新产业,也有传统产业;第四,一般倾向于对创业企业的后期投资,对创业前期的投资仍然比较谨慎,这一点与中资创业机构形成鲜明对比。总体上看,境外风险资本进入中国的潜在动力很大,随着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改善,可以预期境外风险资本的总量还会有大幅度的增长。

(四)金融机构

1.商业银行。银行参与风险投资多是通过贷款的形式,股权投资相对要少得多。法律对贷款利率有限制,银行必然只能接受并承担相应的较小风险。而创业企业的经营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面临着科技成果能否转为现实生产力的风险,亦无足够的信誉和担保物作抵押,自身发展的需要与传统商业银行规避风险的内在要求是相互矛盾的。长远来看,商业银行对风险投资业会参与,但不会占到很大比重。

2.投资银行和券商。投资银行和券商进行风险投资,实际上是把风险投资作为其业务上的创新,将其传统的上市、并购业务向前进行了延伸。与公司企业所属的风险投资机构不同的是,投资银行和券商的目的是要求通过在资本市场上的成功撤出获得丰厚的回报,所以其行为往往带有投机性质。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投资符合它们经营的原则和利益动机,前景看好。

3.保险机构。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批准保险金可以进入证券市场。这对改善证券市场以及风险资本的资金来源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

三、促进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的对策分析

风险投资由于其在推动科技产业化,促进经济增长方面作用巨大。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采取政策鼓励,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开拓风险投资资本来源,引进风险投资人才,提供最佳退出渠道及加强风险投资管理。

(一)拓宽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实行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

在发达国家的风险资本组成中,风险资本能够多渠道筹集资金,各种年金基金、私人投资都是风险资本的重要来源,而我国目前风险资本的社会化程度比较低,政府是投资主体,受限于政府财力和风险偏恶,政府风险投资必然倾向于规模小、风险低的短平快项目,同时由于资金规模的限制,风险投资机构很难设计合理的投资组合,抗风险能力差,严重影响风险投资机构的效益。从各国的经验来看,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早期,政府资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在后期政府的资金逐步减少,私人资本或机构资本占主导地位。风险投资业在一个国家成熟的标志恰是政府退出这一领域。所以我国风险投资业要发展,就应逐步改变政府性资金主导风险投资的现状、改变来自于非国有企业、保险金、养老基金、住房基金和个人投资者的资金投入只占据非常小的比例的状况,鼓励这些愿意并且能够承担风险的个人、企业、私人部门等加入,实现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政府应逐渐淡出投资人的角色,把民间资本引入高新技术风险投资领域,通过资本与技术的结合,让资本最大增值。另外从国际经验来看,外国风险资本的介入也是发展本国风险投资的重要依托。我国应促进外国风险资本的关注,提高风险资本透明度,使其更加支持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二)加强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扶持,优化风险投资的环境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正处于发展完善之中,在这样的过程中,政府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政府的支持应当根据我国国情,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大市场环境,如政府通过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放松对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引导资金的流动方向,在税收优惠、投融资管理等方面扶持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者和风险投资管理企业的运作和发展;通过健全竞争机制,促进风险资本的良性循环;通过完善股票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减少非系统风险,规范投资运作。各级政府还应根据本地区科技、经济发展水平,积极地推动人才引进政策和人才培养政策,切实发挥政策引导效应。

(三)完善风险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风险投资机制正常运行的保证,是风险投资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的催化剂。目前我国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一些非法集资活动案例的曝光严重地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因此,应一方面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给风险创业者的专利权、专有权、创新权等以特定的保护,如通过完善《风险投资法》、《企业购并法》、《产权交易法》等,规范风险投资公司,使其运作有法可依,保障风险投资公司在资金筹集、项目选择、知识产权维护和所有者权益转让方面的利益;另一方面加强对非法集资的惩处,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严格把关,以保证我国风险投资业健康发展。

(四)完善风险投资运作和退出机制

风险资本所有者从事风险投资活动除了要关注是否能实现资本价值增值,还要关注风险资本是否能在必要的时候实现安全退出,顺畅的退出渠道和健全的退出机制是吸引多元化风险资本资金来源的重要指标,也是风险资本资金运作效率的有效保障,风险资金就是在投资——退出——再投资的不断循环流动过程中实现资本的增值。因此,风险投资项目根据自身的特点、规模和生命周期,需要相应而可靠的运作和退出机制,如公开上市、企业兼并、出售和清算等来保证风险资本资金的良性循环,这也是风险资本资金主体多元化的必然趋势。

猜你喜欢

资金来源风险投资资本
风险投资企业关系嵌入与投资绩效
风险投资对中国科技创新企业创新发展的影响
资本支出的狂欢:投资潮即将到来 精读
金茂资本 上地J SPACE
民营书业的资本盛夏
中美风险投资机构管理资金问题的比较分析
新高校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网络电台陆续获资本青睐盈利模式未知
中外高等教育经费来源途径对比分析及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