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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重的中元节

2013-11-27林长华

黄埔 2013年4期

■ 林长华

中元节是佛、道两教共同的传统节日。它源出于道教,道家全年的盛会分三次(合称为“三元”),认为“三元”就是天官、地官及水官“三官”的别称,正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以及十月十五日各为三官大帝的诞辰。正月十五日称为“上元”,乃元宵佳节,主要是举行赐福的仪式;七月十五日称为“中元”,用以赦免亡魂的罪;十月十五日称为“下元”,则是为有过失的人解除厄运。中元节的起源,与佛教的“盂兰盆会”有很大的关系。“盂兰”是梵语,倒悬的意思,盆是指供品的盛器。他们认为凡佛弟子行慈孝时,都可于七月十五日备办百味饮食,广设盂兰盆供,供养众僧,这样做既可为在生父母添福添寿,又可为已逝的父母离开苦海,得到快乐,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宋、元年间,七月十五这一天已演变为民间的祭祖日,家家祭祀亡亲,并且盛行放河灯超度孤魂野鬼活动。到了清代,对七月十五日中元节的祭祀活动,更为重视,各地寺、院、庵、观普遍举行盂兰盆会,并在街巷设高台诵经念文,作水陆道场,演《目连救母》戏,有的还有舞狮、杂耍等活动,夜晚还把扎糊的大小纸船,放入水中,点火焚化,同时还点放河灯,称之谓“慈航普渡”,十分热闹。除外,当时各家各户,都要在门外路旁烧纸钱,以祀野鬼。因此自古以来,民间都认为中元节(也谓之“鬼节”)是祭祀亡亲、悼念祖先的日子,这也是中元节千古不绝之缘故。

台胞祖家的中元节

随着历史的演变、社会的进步,在我国许多地方中元节早已被淡忘,但是在南方,特别是台胞的主要祖籍地闽南地区,中元节是夏天最为隆重热闹的民俗节日,当地人忌讳将中元节称作“鬼节”,而是习称“七月半”。中元节照常应为农历的七月十五,但各乡村一般会沿传各自历史而择定一个固定日子。节俗主要是“普度”,“普度”是混合佛教、道教之说而形成的。

俗传阎罗王每年在农历七月初一“开鬼门关”,将地狱中的无主鬼魂放出来,到阳间享用民间的致祭,并带回在地狱生活需要的金钱与用品。农历七月三十,是俗称“关鬼门”的日子,各家各户习惯做“尾中元”送走“好兄弟”。至此,普度月划上句号。在人们传统观念中,农历七月这个月中不办各种包括婚嫁、祝寿等喜庆之事,唯恐将孤魂野鬼引进门。

每年中元节,从夜幕降临到翌日凌晨,家家户户在自家门口摆上大桌,像陈列商品似地摆上事先备好的鸡鸭鱼肉、瓜果蔬菜、烟茶酒类、米面粿品等等,几乎都是食物类,上面插着五彩纸旗,有点像商品展销会。民国本《东山县志》岁时篇对中元节有此记载:“人家各祀其祖先,悬画像于堂前,朝夕供祀,三日、五日而后止,谓之‘接家先’。神祠庙宇并设‘盂兰盆会’,延僧超度,祭品丰盛,耗费不资。且筑棚放灯,以祀无祀之鬼……”从中可见与台湾隔海相望的东山岛旧时中元节的盛况。

据考证,漳州和泉州的先民称和自己一起渡台而病死、冤死的绝嗣无祀移民叫“好兄弟”、“普度公”。七月普祭孤魂野鬼、无祀厉神,在民间素来极为重视。主要行事有:点普度灯,月头至月尾每日黄昏在灯脚上香、点火,据说灯火是为好兄弟照明的。放水灯,木板上糊纸厝,点灯火使其漂流溪河,俗信如此可使溺死者亡灵上陆超度。公缘,即请道士诵经,家家户户备供品上供,各庄社、寺庙、市场轮流举行,设普度坛,演普度戏。设孤棚,各户送鸡鸭鱼肉水果到庙助普,孤棚顶竖一大柱,柱上挂彩金,众人听号令上孤棚抢彩金,谓之“抢孤”。开流水筵,祭品收桌后烹饪,大开筵席,请客吃喝、看戏。普度中有不少禁忌,如晒在户外的衣服必须在日落前收回;洗碗水、脚桶水不能乱泼,只能倾倒;不能打骂小孩子,以免招惹“好兄弟”误会。

现代闽南人在过中元节时已与时俱进,注入“富而思源”、“富不忘本”等新内容,他们用丰盛的牲礼、虔诚的膜拜,祭祀那些为国捐躯的英烈忠魂,供奉那些遭受天灾丧生的兄弟姐妹。每逢中元节,人们总会向乡村中的贫困户、孤寡人送去节日食品,以示关怀慰问。

台湾中元节习称“普度”

清代光绪初年,福建巡抚王凯泰的《台湾杂咏》中,有一首普度诗写道:“道场普度妥幽魂,原有盂兰古意存。却怪红笺贴门首,肉山酒池庆中元。”诗里说的,就是100多年前台湾做中元节时,在一座道场中举行的情况。

台湾的中元节习称“普度”,普度的对象是孤魂野鬼,普度祭品之丰盛为所有年节之冠,祭礼时间也最长。普度时供桌须摆设在门外,不可“请鬼入厝宅”,桌下放置一盆清水,盆上覆盖毛巾,并备发梳、镜子、春仔花、白粉等供好兄弟梳妆打扮。许多抽烟者拜祭时还点燃香烟,插在香脚上,供好兄弟喷云吐雾,别有一番人情味。

台湾普度分为私普和公普,私普是指各行各业自行协调一天聚集普度,而民间在自家门口摆设祭品进行祭仪,则称为家普。台湾早期中元节的私普,各地均会以村庄或乡镇为单位,轮流举行普度,把七月的每一天都排得满满的,使“孤魂野鬼”每天都有得吃。从过去台湾鹿港民间流传的一首《普度歌》,就可窥探出当时普度的盛况:“七月初一放水灯、初二普王宫、初三米市街、初四文武庙、初五城隍宫、初六涂城……八月初一米粉寮、初二乞食吃无聊。”到后来,当地人觉得,举行私普的日期过于分散有很多弊端,便统一在七月十五日举行普度。

公普是地方寺庙举行法会,聘请僧侣或道士作法施放焰火、普度孤魂野鬼。所谓公普即为各村落都要在同一天以同一个寺庙为中心举行祭典,著名的“基隆中元祭”就属于这种。举行这种公普大祭时,主普者必须是当地的富豪,才有能力捐出大笔费用,招待孤魂野鬼。但是据说,若有饿鬼吃不饱,就会向主普纠缠,因此,大家都不愿当主普,所以后来大都由寺庙来主办,这也就是后来大家都称“庙普”为“公普”的原因。

在台湾,有几项独具情趣的传统民俗活动与中元节有关。如举行抢孤、竖灯篙、放水灯、点普度公灯等。

抢孤:这是一项兼有宗教信仰和体育竞技双重意义的活动。首先要用涂满奶油的竹制“孤柱”撑起棚架,正中央则竖立起绑满了不同食物的孤栈,参赛者兵分多路,从各个方向朝孤棚前进,由抢孤者竞相攀爬孤柱,翻上孤棚直上孤栈,先得旗、物者胜。这项活动不能用蛮力,而是要智取,并且全队要同心协力才能将队友送上孤棚的顶端。这项活动现在已成为台湾中元节最吸引观光客的“重头戏”。

竖灯篙:所谓“灯篙”,就是一根高数丈的木竿或竹竿,在顶端吊起灯笼,入夜后点亮。民间相信,灯篙竖得愈高,所招聚的鬼魂就愈多。为了避免饿鬼太多无法应付,平时只竖起二三丈高左右的灯篙,只有在大普度的时候,才竖五丈以上的灯篙。

放水灯:即“服务”溺毙的“好兄弟”,采用“放水灯”来通知。放水灯是基隆、中港等港口所特有的活动。水灯又分为“水灯头”、“水灯排”两种。“水灯头”一般分两种,一种为圆形灯笼,另一种作成房屋形状的水灯。“水灯排”则以木材为原料,扎成长四五丈,宽丈余的筏形,分为数千格或数百格,每格悬一盏灯。放水灯的游行行列是以乐队为前导,有时还有男女儿童装扮成鱼虾水族之类参加游行,巡回市街后到达河岸。河岸上放一张桌子,上有三牲祭品,请僧道诵经致祭后,再将屋形的水灯放入水中。水灯由各大姓提供,上面注明其姓氏。相传水灯流得愈快愈远,表示该字姓人家当年的运气愈好。

放水灯

台湾的宜兰放水灯还形成“水灯节”,至今有近200年历史。水灯节期间,有城隍爷出巡、千人点灯祈福、绕境祈福巡城,还有莲花灯、水灯施放,歌仔戏及民俗表演等活动。台湾基隆的“中元祭”从七月初一至七月十五,各地举行传统祭祀活动,中元节当晚举行放水灯仪式。这项活动又糅合“送王船”的习俗,以纸糊成宫殿形水灯,上插“普度旗”,书写“庆赞中元”、“广施盂兰”等中元敬语及施主姓名,并以蜡油点火施放于水边。

普度公灯:即在普度期间,在自家门口挂起“普度公灯”,目的在替孤魂野鬼照路。供灯者每天黄昏必须焚香膜拜,点亮小灯,至第二天早晨再烧香熄灯。除了家宅前挂普度公灯外,有些村庄于出入口,也有公设的灯,另外还有寺庙于鬼月设灯照路,但不管是由谁设立,都必须在农历六月底前准备好,至农历七月过后才能撤除。

台湾中元节无论私普还是公普,都将祭祀孤魂野鬼称为“拜好兄弟”。中元节祭祀的好兄弟,许多是为了保乡卫民而牺牲的。在祖籍别意识强烈的时代,不同祖籍别的人群各自透过中元节祭典,形成自己的集团,彼此团结,共同面对敌人。台北大龙峒的保安宫是祖籍闽南同安县人中元节的祭祀中心,台北盆地内同安籍人分三组轮流担任中元祭典主持。艋舺的龙山寺、清水的祖师庙分别是闽南泉州三邑(南安、晋江、惠安三县)与安溪县移民的祭典中心。新竹县新埔乡枋寮的义民庙是新竹客家祖籍为主的中元节祭祀中心。每年农历七月普度,致敬的乡民络绎不绝,奉如神祇,无论拈香默祷或举办猪公大赛,都传达出对先人的缅怀与崇敬。

为何台湾人特别重视过中元节?这与台湾的历史和地理有关。台湾四面环海,古代从闽南等大陆地区移民渡海来台开垦,面对恶劣、陌生的艰苦生存环境,人们形容“十去六死三留一回头”。有句俗语说:“过番剩一半,过台湾无底看”,指古时候远涉重洋到异国他邦做生意,起码有一半的人可以生还,可是到台湾去的,却很少能够返回。据台湾史学家连横(1878 ~1936)在《台湾通史》中说:“台湾为岛上荒岛,有一个不雅人名称:‘埋冤’,为中国人最早移徙到台开垦的,多是福建漳州、泉州人,他们入台之初,每每不能适应当地气候,或被土人杀害(当时有猎头风俗),不能生还,所以称之‘埋冤’,后来,才谐其声易为台湾。”

虽然,“中元普度”的民俗活动存有许多陈规陋俗和迷信色彩,但是中元祭典活动体现出来的浓郁的历史传统、文化内涵及民俗意义却是不可忽视的。它所呈现的悲天悯人、普及鬼魂的爱心,及缅怀先辈的情怀,正是传统中华文化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