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关系、社会资本与村民自治绩效
2013-11-20裴志军
裴志军
(浙江财经学院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一、引 言
在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在宪法中得以确认,村民自治制度成为基层民主重要制度,村民自治也成为农村治理的重要方式,并在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深入,村庄自理绩效取得极大提高的同时,村民自治制度也面临着诸如村民自治制度运转失灵、农民利益表达梗阻、乡村公共服务匮乏等困境。为了突破困境,学者们基于“强国家—强社会”的理念[1],从制度变迁与重构[2]、并以合作共治为走出困境的基本思路,引入合作治理思维[3],提出村庄治理问题解决的路径。研究主要偏重于宏观政治制度的分析,忽略根植于社会互动的基础之上农村中社会关系对村民自治绩效的影响力。
事实上,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是集体行动的基础,也是我们分析公共选择问题的基点之一。在我国农村中,党群关系不仅是农村社会互动与社会结构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各种社会关系的主导。从党群关系的视角研究中国政治,符合当代中国政治的现实逻辑,体现了执政者的思维,其分析框架的包容性,具有明显的本土性[4]。本文根据对浙江部分农村的调查,基于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的理论,从社会资本的视角,探索作为社会资本的党群关系与村民自治绩效的关系,提出密切党群关系的对策,旨在提高村民自治绩效,促进我国农村现代化发展。
二、党群关系、社会资本和村民自治绩效
本文旨在从党群关系的视角探索农村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对于村民自治绩效的影响,因而,为了对当前我国农村党群关系、社会资本和村民自治绩效有一个直观的认识,我们从村民主观感知的角度进行考察。作为一种主观的评价,村民感知是通过村民综合分析身边的各种经由正式或非正式途径获得的相关信息,按自己对党群关系、社会资本和村民自治绩效的状况所做的抽象的主观的感觉,这种评价强调村民感觉与他们所期望之间比较之后形成的失望或满足程度,是以村民需求为出发点和根本点的评价方式。
对村民来说和谐的党群关系意味关对党的支持和信任,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拥护与坚决执行,这种关系好坏强调的是农民的接受程度,注重的是一种感知,这种感知主要包括党群联系、思想道德、利益分配三个方面。我们用村民对 “党员与村民之间关系非常密切(D1)”、“党员干部都是道德上的先锋模范(D2)”、 “党员干部在利益上不与民争利(D3)” 陈述的判断作为观测变量。为了更好地了解党群关系的内部关系,我们还设计了问项,即对“总的来看,党群关系是非常和谐的(D)”这一总体感知进行评判。
从村民感知上看,社会资本强调村民之间、村民与其它主体之间的信任、互惠、互动规范及其遵守,注重认知性社会资本[5]。我们主要通过村民对“村民都是普遍可以信任的(S1)”、“大家都会遵守村规民约的(S2)”、“邻里之间是会相互支持和帮忙的(S3)”三个陈述的评判来观测村民对社会资本的感知,并设计了一个总体感知上的评判“总的来看,村民联系密切、关系和谐(S)”来概说社会资本。
在村民自治中,村民作为村庄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最重要的消费者,对其质量和服务水平具有最大的发言权,这样,由村民来评价治理绩效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从村民自治绩效评估的角度理解,村民感知绩效强调村民对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过程与效果的感知,注重的是他们的感知绩效与其所期望的相比较后形成的一种感觉程度。本文从村民对治理过程的感知和对治理结果的感知两个方面来对村民自治绩效进行观察,包括村民对“村民能参与村庄的各类事务决定(Z1)”、“在村庄里生活感觉到很幸福(Z2)”、“村庄的未来发展会越来越好(Z3)”三个陈述的评判,并设计了一个总体感知上的评判“对村庄自治的绩效非常满意(Z)”来概说村庄自治绩效。
本文的观测变量主要采用了Lirkert式5点量表法来评价,答案选项为5.非常赞同、4.赞同、3.不作评论、2.不赞同、1.绝不赞同。在问卷中,我们还调查对象的个体的年龄、性别、教育水平和经济收入等特征。为了解农村居民对党群关系、社会资本与村民自治绩效感知的具体状况,我们在浙江省的杭州、温州、衢州、嘉兴、金华等5个市的40个行政村做了问卷调查,发出问卷400份,为了避免同一农户感知上的同质性,我们以农户为调查对象,每农户内发放一张问卷,收回有效问卷376份。基于调查数据,我们采用SPSS统计软件(13.0版)进行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
在接受调查的问卷填写人中,男性占68.2%,女性占38.8%;中学学历为 62.1%,中学以上学历为4.2%,中学以下学历的为33.7%;年龄在30岁以下的占11%;在30-40岁之间的占37.2%,40-50岁之间的占31.3%,50岁以上占20.5%;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村庄人均收入的占41%,高于村庄人均收入的占58%,从样本的结构上看,调查对象由不同性别、学历、年龄和经济收入结构的农户家庭成员构成,因此,样本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和代表性。
表1报告了样本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数据上看,党群关系、社会资本与自治绩效的概述性陈述“总的来看,党群关系是非常和谐的(D)”、“总的来看,村民之间联系密切、关系和谐(S)”和“对村庄自治的绩效非常满意(Z)”评判的均值分别是:2.8830、3.1436和3.1011,均值最高的是表示社会资本总体感知的“总的来看,村民之间联系密切、关系和谐(S)”,其次是表示自治绩效的“对村庄自治的绩效非常满意(Z)”,最后是表示党群关系的“总的来看,党群关系是非常和谐的(D)”,数据结果表明,在农村社会互动和关系中,党群关系是三个变量中最值得关注的变量,并且,在党群关系的测量评判中,“党员在利益上不与民争利(D3)”其最大值是4,意味着没有村民对党员干部与村民之间在利益分配上是非常满意的;社会资本的村民感知较为满意,这意味着村民间的信任相对比较积极。
从问卷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中,我们发现,在党群关系、社会资本和自治绩效的各观测变量中,村民自治绩效的观测项“村庄的未来发展会越来越好(Z3)”的评判均值最高(3.1117),这一方面表明村民对村庄治理的前景报有乐观的态度,另一方面,也说明村民对村庄自治的效果持肯定的意见,并认为坚持与改善村民自治的制度有利于村庄的发展,村民自治绩效的观测项“村民能参与村庄的各类事务决定(Z1)”的评判均值(3.0532)在各变量均值中排在较前也正说明了这一事实。社会资本的观测项“邻里之间是会相互支持和帮忙的(S3)” 的评判均值排在各变量均值的第二,为3.1090,并且社会资本的观测项“村民都是普遍可以信任的(S1)” 的评判均值(2.9947),这表明,在农村中,村民之间的信任程度处于各种关系的重要位置,邻里之间相互支持和帮忙仍然是农村关系融洽的重要方式,也是村民自治绩效的重要内容。在各变量的观测项中,党群关系的测量项“党员在利益上不与民争利(D3)” 的评判均值最低,其值为2.3564,其次是“党员与村民之间联系密切(D1)”和社会资本的测量项“村民们都会遵守村规民约的(S2)” 的评判,均值分别为2.6383和2.7234,数据表明,与村民之间的和谐关系、村民对村庄的愿景等观测项相比,党员干部与村民在利益上的分配关系还有待进一步地理顺,党员与村民之间的联系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党群关系与村民自治绩效
作为跨学科的研究范式,社会资本强调基于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改善上提高治理绩效。我国农村的村民自治绩效是以“熟人、半熟人社会”为特点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互动的结果,而其中党群关系是这一社会关系和社会互动的核心。因而,和谐的党群关系有助于促进村民自治绩效的提高。
(一)村民自治绩效依存于社会资本
在Putnam看来,社会资本是指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它们能够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高社会的效率,提高投资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收益[6]。社会资本对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整合、政府效率远比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更为必需和重要[7],表2给出社会资本与的相关关系结果证实,村民自治绩效的总体感知变量“对村庄自治的绩效非常满意(Z) ”与 社会资本的总体感知变量“总的来看,村民之间联系密切、关系和谐(S) ”显著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423。因为,社会资本以相互信任、相互理解以及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理念为纽带,把人际网络或是各种社群中的每一个成员紧密地团结在一起,进而使社群合作变成一种可能[8],在农村中,这种社群合作的社会资本能够提高村民集体行动的绩效。
构成社会资本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元素是社会信任。在村庄共同体框架下,村庄里的每一个个体都是通过一定的、与当地文化紧密相联系的社会规范与社区规则嵌入到村庄系统之中,并因此互相之间产生对于彼此的积极预期的一种社区秩序[9],这种社区秩序就是社会信任,能促村民之间的合作,提高自治绩效。在表2报告出的社会资本各观测变量与村民自治绩效总体感知之间的相关关系中,“村民都是普遍可以信任的(S1)”与“对村庄自治的绩效非常满意(Z)”显著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385(见表2)。因为,当人们相互信任时,能减少各类活动的交易成本,使组织良好地运作,使得遵守规范的公民共同体能够解决他们的集体行动问题,从而解决了公共资源使用中出现的困境,更好地促进经济繁荣和民主治理。
表2 社会资本与村民自治绩效的相关性表Correlations(N=376)
**Correlation is significant at the 0.01 level (2-tailed)。
社会组织或网络是社会资本另一个重要内容。在农村,社会组织与网络有助于增强村民间的认同、互助与共济意识。公民参与网络增加了人们在任何单独交易中进行欺骗的潜在成本,培育了强大的互惠规范[10]。参与的网络越是密集,公民就越有可能为了共同的利益而合作。邻里之间的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可以视为村民间网络密切程度的一种表现,在表2的社会资本与村民自治绩效的相关关系中,“邻里之间是会相互支持和帮忙的(S3)”与“对村庄自治的绩效非常满意(Z)”具有显著相关系性,其系数为0.489。因为,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网络,社会支持网络有助于动员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村民自治绩效提供了多种物质途径;作为一种社会规范资源,社会网络关系有助于减少和克服村民之间的合作障碍,培养公共舆论和声誉,减少公共物品投资使用中的机会主义行为。
社会资本还包括特定村落的关系网络型态下的信任、互惠等影响人们行动的规范与准则,这些规范与准则足以促成村民的合作与分享行为,而提高整个区域绩效。由表2可见,“村民们都会遵守村规民约的(S2)”与“对村庄自治的绩效非常满意(Z)”相关关系达到显著水平,其相关系数为0.274。事实上,对于一个村庄,规范和准则存在于特定村落内,自然构成村庄系统的各个部分之间,突出地表现为整个村庄共同体内的习惯、民俗、历史、传统及社会信任方面,包括村庄内各村民间的互信以及村落整体在更高层次的区域系统中的声誉,是一种中观层次的、集体层面有利于村落内各村民集体行动的产生的资本[5]。社会资本存量有自我强化和积累的倾向,村民之间一次成功的合作就会建立起联系和产生合作规则,合作规则又能使村民之间的关系各方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减少交易费用或成本,达成一种互惠的合作,促进村民间合作绩效。
(二)和谐的党群关系是一种社会资本
党群关系关注的是党与群众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其具体表现为党与群众之间联系和连接的方式。党和群众是党群关系的两方,而党员及其组织是这个关系起主导作用的主体一方。作为党群关系的主导主体,党在与群众在交往过程中产生的相互信任、形成的互惠规范和社会关系网络等是一种社会资本,这些社会资本是党能够赢得广大人民群众支持的重要保证,关系到党的合法性基础,也是党的执政力量所在。从表3报告的党群关系与社会资本相关关系中可以看出,表示党群关系总体感知观测变量“总的来看,党群关系是非常和谐的(D)”与表示社会资本的总体感知的观测变量“总的来看,村民之间联系密切、关系和谐(S)”高度的正相关,其相关系数为0.834。
群众对党的信任、认同和忠诚是一种社会资本。良好的党群关系使党和群众之间产生相互信任,使党的权威得到群众的认同与拥护。从表3可以看出,“党员干部都是道德上的先锋模范(D2)”与“总的来看,村民之间联系密切、关系和谐(S)”相关性较为显著,相关系数为0.551。这表明,党员具有自觉地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制,又自愿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品格,以及由此精神与品格所形成的党群相互信任,是一种社会资本。这种社会资本是一种社会体制中为所有成员增进利益的创造者,有维护社会秩序的一般功能 并且为不断相互作用的行动者和体制提供了认识的和道德的期望图式[11]。事实上,党员在道德上是否是先锋模范严重地影响了村民对党的信任、认同和忠诚,而这正是和谐的党群关系的基础。
党的人民利益观、公共利益理念及基于此而形成的制度安排、政策制定与执政实践是一种社会资本。从表3的结果中,我们发现,党群关系的观测变量之一“党员干部在利益上不与民争利(D3)”与“总的来看,村民之间联系密切、关系和谐(S)”的相关系数为0.520,而且达到了显著水平。这可以说明,党群关系归根到底是一种利益关系[12]。在人民利益观下,党群之间互动而形成健全、完善的有助于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愿望和要求的制度规范体系,为党群交往和活动提供一套准则,为党群相互作用提供了稳定的结构和秩序,防止了交往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减少交易成本,使群众在党群关系中形成稳定的预期,实现有效的社会整合,从而实现群众和党的充分合作。在党的公共利益理念下,群众与党享有共同的利益和资源,在与党互动、合作过程中,群众为党的执政提供强大的物质支持与精神支持,为党的目标实现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与社会环境,从而最终给党和群众的发展带来更大的益处,达到一种双赢的局面。
表3 党群关系与社会资本的相关性Correlations(N=376)
**Correlation is significant at the 0.01 level (2-tailed)。
密切的党群关系网络是一种社会资本。和谐的党群关系表现为党与群众之间形成一种密切联系的社会网络,这种社会网络是一种社会资本,它能动员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热情与党进行交往合作,提高群众对党的信任和对党的伟大事业的美好愿景,使群众积极地参与其中。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党群关系的观测项“党员与村民之间的联系密切(D1)”与表示社会资本总体感知的变量“总的来看,村民之间联系密切、关系和谐(S)”显著正相关(见表3)。党员的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理念,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作风依然是使党产生极大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的根本,基于此种理念和工作作风基础上的党与群众之间的密切社会网络是党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与纽带,可以帮助党员和群众完成政治社会化,促进群众与党之间的合作。
(三)和谐的党群关系促进村民自治绩效提高
作为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村民自治通过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依法办理自己的事务、管理自己生活、实现自我目标。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因而,村民自治绩效也就是村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以实现对村庄治理的效果。村民自治绩效强调作为村民自治各类主体包括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以及村民等在实施村民自治的过程中的民主表现及所取得的成绩、效益[13]。从村民自治的制度上看,农村党员、党组织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力量,党群关系的和谐程度是村民自治绩效提高的关键,从党群关系上看,农村党员、党组织在党群关系起主导作用,因而,村民自治绩效的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依赖于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和谐的党群关系表现为党的组织坚持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败,党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农村中,这种和谐的党群关系能使党获得更多的农民的支持,增进党和农村群众的互信,有效地培植与积累社会资本,充分动员农村群众的政治资源与经济资源,并使他们参与到党在农村中的各类事业中来;和谐党群关系也表现为,党及其组织代表最广大群众的利益,在农村中,党及其组织能使农民群众在政治参与中能得到自己的最切实的利益,使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地得到贯彻和落实。和谐党群关系还表现为党能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能化解农村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充分体现党和群众间的互惠关系和规则,提升社会资本,降低农村治理成本;和谐党群关系还表现为,党群之间的密切联系与交往,以及基于此上建立起的党联系群众的一个广泛的人格化网络,党群之间的这种人格化的网络是松散建构、经常变动和非组织化,易于党群之间形成信任与合作,使农村群众自觉提高劳动生产力和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提高村民自治绩效。
从村民自治绩效与党群关系的相关关系的(表4)结果可以看出,村民自治绩效的总体感知“对村庄自治的绩效非常满意(Z)”与党群关系的总体感知“总的来看,党群关系是非常和谐的(D)”显著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607。并且,作为村民自治绩效的观测变量“村民能参与村庄的各类事务决定(Z1)”、“在村庄里生活感觉到很幸福(Z2)”和“村庄的未来发展会越来越好(Z3)”与作为党群关系的总体感知“总的来看,党群关系是非常和谐的(D)”都具有显著正相关,其相关系数分别为0.419、0.612、0.457,实证表明,和谐的党群关系有助于提高村民自治绩效。
表4 村民自治绩效与党群关系的相关性表Correlations(N=376)
**. Correlation is significant at the 0.01 level (2-tailed)。
四、构建和谐的党群关系以提高村民自治绩效
加强党与农村群众之间的普遍信任。信任极其重要,是社会资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信任能提高工作效率,获取更多的信息和资源,缺乏信任则会导致资源的配置不当,使信息传递不够完整和准确,所以社会信任,蕴含着比物质和人力资本更大而且更明显的价值[14]。平等互动、稳定预期是信任的基础,因此,一方面,可以鼓励农村群众对党内事务的参与,要逐步向群众开放那些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群众关心的党各项事业,可以邀请相关的农民群众列席党的相关内部会议,广开言路、允许农村群众发表看法提出建议;另一方面,公开、透明是信任的基础,因而,可以通过增加党的工作的透明性和开放性,增强农民对党组织信息的获取的安全感和预见性;再一方面,可以采取党员干部的委问责制形成群众关于责任政党的认识,增加农民对党的责任感的认同,使群众对党产生一种稳定的预期和信任感。
促建党和农村群众之间互惠和规范。一方面,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人民群众的生产活动及其成效是人类社会其他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强调承载并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工人阶级和其他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基本力量, 也是党实现自身历史使命基本的依靠力量[15]。因此,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以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利益观是最可靠、最牢固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的基本保证。另一方面,通过利他互惠,供给充足有效的公共物品,群众才会对党及其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进而破除“囚徒困境”,使党群合作形成。而且,利他互惠不同于市场交换互惠,利他互惠规则一旦形成之后,会成为一种相对稳定的存在[14]。这种党群之间的的利他互惠,是党在农村的公共政策得到农民的长期支持和信任的坚实基础。
制度、规范是孕育社会资本的重要前提,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要素。在村民自治中,民主选举制度是核心,因而,选举权是农民有序参与自我管理、村民自治的权利,是体现其当家作主的直接形式,严格按照《村组法》,保证村民根据自己的意愿,选举出自己满意的、信任的村庄治理带领人,有助于和谐党群关系的构建;其次是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享有足够的村务知情权,是其从无序参与走向有序参与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和谐党群关系的重点;再次是监督机制,监督是有效杜绝农村党员腐败的有效手段之一,清正廉洁的治理过程是党群关系和谐的关键,因而,可以建立一定的监督机制,通过监督以维护村集体利益和村民自身合法权益,改善党群关系。
构建党与农村群众之间互动网络。公共参与的经验、相互联结的网络及在此基础上的社会成员间的相互信任和集体行动的成功,可以逐步拓展参与者的自我意识,将自我意识发展为群体意识,培育参与者的对公共利益的观念和兴趣[16]。一方面,党员要密切与村民之间的正式网络。通过党群关系多中心和权力运作的双向度使农民个体或农民组织主动参与村庄治理活动,自主创设各类村庄治理的行动网络,使农村真正成为村民自治的主体;另一方面,要构建党群联结的非正式网络。党需要探索、采取形式多样的联系方式,党群网络联系方式可以是生活化的,如将村民歌唱小队、乐队、舞蹈队或邻里组织等,党群的非正式网络也可以是人格化的,如将家庭、朋友、社区、工作以及公私生活联系起来的关系网络,还可以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构建其他的技术型的非正式网络,譬如以微博、博客、网上论坛、电子邮件等新技术方式建立党群联结。
五、结 论
本研究基于社会结构与关系的理论,从村民感知的视角,以浙江省的杭州、温州、衢州、嘉兴、金华等5个市的40个农村的数据,研究发现,在农村中,和谐的党群关系是一种社会资本,这种社会资本对村民自治绩效有显著影响。因此,可以通过加强党群之间的普遍信任、促建党群之间互惠和规范、构建党群之间互动网络实现党群关系的和谐,提升农村的社会资本以提高村民自治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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