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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利”与“权力”面前
——论郑小琼

2013-11-14王士强

新文学评论 2013年2期
关键词:权利公民意识

◆ 王士强

在“权利”与“权力”面前

——论郑小琼

◆ 王士强

郑小琼是一位“80后”的年轻诗人,她自2001年开始写诗,从2005年左右起即获得了广泛的关注,并获得了诸多全国性、地方性的奖项,并堪称罕见地得到了民间、学院、官方的一致认可的诗人,而今郑小琼的名字在诗歌界已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这在一定程度上称之为“郑小琼现象”都不为过,诗人发星也曾以“诗坛出了个郑小琼”为题来谈论这一现象。到目前为止,郑小琼差不多成了中国“80后”诗人里面名声最大、受各方关注和好评最多的(当然,与此同时,关于她的争议可能也是最大的)。郑小琼的名字很大程度上是与“打工诗人”连在一起的,但实际上,仅仅从“打工诗人”或者“打工诗歌”的角度来看待郑小琼其人其诗,恐怕并不准确,至少并不完整,“打工”仅仅是其生活和写作多个面向中的一个,甚至不见得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打工诗人”的概念其实是把郑小琼的写作符号化、标准化、虚拟化了,遮蔽了其写作的丰富性,这种从题材角度的命名是对其诗歌写作本身的一种窄化。关于郑小琼身上“80后诗人”的标签,这当然也是一个有预设价值立场嫌疑的指称,因为公众、媒体、研究界所谈论的“80后”实际上与真正的“80后”或许并不搭界,是对其的误读、误解、误用,包含了相当程度的“傲慢与偏见”。以出生时间来讨论诗歌并不科学,作为“80后”的诗人并不是一个整体,从学理上、整体性的角度来谈论“80后诗歌”其可靠性毫无疑问是可疑的,在现阶段讨论“80后诗歌”恐怕只能是一种权宜之计,它作为一个文学史概念是难于支撑起自身的。我们讨论作为“80后诗人”的郑小琼时会看到,这一个“80后”其实包含了对于公众视野和印象中“80后”的一种颠覆、修正,她身上有着较强的代表性和阐释力,足以成为对当今时代诗歌和文化进行重新解读和阐释的一个契机。郑小琼诗歌有着鲜明的本土性和时代特征,体现着公民意识、权利意识,有着面对社会、权力、体制等的独立性追求和个体意志,同时也由于其与“主流”之间关系的微妙而引起了一定的争议,本文拟主要从这些角度对郑小琼的诗歌进行观照和讨论。

写什么:并非不再是一个问题

关于诗歌中“写什么”与“怎么写”的问题,近年来似乎早已是一个过时、无需再议的话题,但仔细分析却又不尽如此。中国诗歌一直在现实的泥淖中纠缠,在很长时间里更是被政治捆绑,“写什么”成为高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诗歌与时代、政治、现实之间被过度僵硬、蛮横地捆绑在一起,其所产生的弊端早已有目共睹,这些自是不在话下。自进入“新时期”以来,文学的本体性和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恢复,“怎么写”的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文学的技艺、修辞、形式等方面的自觉性和进步有目共睹。放弃“写什么”的论争,着力于“怎么写”,这已经成了近数十年另一种的“政治上正确”。然而,任何的问题都有一个“度”,任何的矫枉过正、偏执一端都是容易出问题的。我们看到,自1980年代后期特别是1990年代以来,诗歌界虽然各种写作取向层出不穷、风起云涌、“城头变幻大王旗”,貌似繁荣和多元了,但诗歌中的炫技、语言至上、趣味狭隘、去意义化等种种问题随之而出现,许多的诗歌写作越来越脱离时代与现实,诗人们“躲进小楼成一统”,沉溺于一种纸上的建筑或者词语的欢乐,诗歌成为一种过于精英、小众、封闭的存在。无论是在对公共性的社会命题的关注和表达上,还是在对个人生活和生命困境的揭示上,都显得苍白、匮乏。这样的诗歌很精致、很优雅,技术与语言堪称高明,但却缺乏感性的灵动、精神的锋芒和生命的痛感,日益成为某种趣味主义甚至犬儒主义的产物。固然,艺术自身的独立性、本体性、成熟度毫无疑问是需要强调的,但艺术却也不是脱离现实、放弃责任、拒绝担当的,更不应该仅仅成为自恋式的自我欣赏与自我陶醉。固然,自恋式的写作并非没有存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但应该说至少是意义不大的。尤其是,当生活中的权力关系无处不在,当生活中普遍存在着生活的重负与内心的重压的时候,诗歌如果对此视而不见,一味沉醉于自我世界、自我把玩、自我欣赏的话,从写作伦理而言实际上是“可耻”的,因为它并没有对时代的真实状况作出反映,没有真正地自我发现和自我表达,而是粉饰和美化了现实,固化了现实秩序。从这个角度来看,“写什么”对当今的写作而言仍然是有意义、值得深思的。诗歌在当今时代的影响力越来越小,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诗歌本身的凌空蹈虚、孤芳自赏与时代和公众生活脱节不无关系。如果说此前对“写什么”的限制于艺术的发展而言是一种歧途的话,那么忽略“写什么”而仅仅着力于“怎么写”则是另一个方向上的误区,同样并非艺术发展的正途。正如邵燕君在谈论“底层文学”时所指出的:“‘写什么’和‘怎么写’确实是文学的永恒命题,在文学史的各个时期会以各种名目出现,并且,每次不同提法都有明确的现实针对性。比如,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重要的不是“写什么”而是“怎么写”’,挑战的是现实主义定于一尊;今天,我们重新提出‘“写什么”依然很重要,并且决定了“怎么写”’,反拨的是‘纯文学’的唯我独尊。”

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入21世纪以来出现的“底层文学”、“打工诗歌”便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它是对社会现实状况的一种反映,是对千千万万普通劳动者的关注和关怀,对于本身就身处底层、本身就是打工者的写作者来说,又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其亲历者的身份与言说者的身份相叠加,具有更强的真实性与感染力。新世纪以来所出现的大量的“打工诗歌”创作,是接地气、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通过这样的写作,诗歌与写作者建立了血肉交融的联系,其人与其诗很大程度上具有着同构性,“言为心声”,诗歌说出了自己的内心,表达了自己的生活,有着感动人心的力量。由于这一群体一般而言是发不出自己的声音的,这种写作现象同时负载了代表其所在群体发出声音、表征存在、表达诉求的功能,因而也具有了一定的代言的特征,这在社会层面上无疑是重要的。而在诗歌的意义上,它代表了一种诗歌“向外转”的努力,是对过度“纯诗化”写作之弊端的一种有意或无意的抵制,也是对“诗歌走向大众”在当下时代的一种重新探索。这种写作其实也接通了从中国古典诗歌以来源远流长的现实主义精神,诸如“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缘事而发”、“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等用在这些诗歌身上都是恰当、贴切的。关于这一点,郑小琼本人曾如此说:“现在我越来越觉得内心的暖流被过分炫耀的技术与修辞挤压变形,技术越来越盛行,越来越成熟,作为‘人’的部分遭到挤压,我们的情怀与胸襟越来越小。这一切不仅投影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投影在我们的诗歌之中。”“当诗人们如同杂耍艺人不断地卖弄着他们的技术时,真正的诗歌离我们的内心越来越远了。我一直想寻找一种有着体温的诗歌,它来源于生活,来源于被人们忽视的词语中,我努力在词语与生活中寻找它们共同的情感与温度。我必须在冰冷的生活中寻找词语的属于它自己的温度,我找到的是一个个汉字与词语。”在这个前提下来看“郑小琼现象”,就会发现它的必然性、必要性、合理性。

“另一个中国”,另一种人生

……这是另一个中国,失业,下岗

代表发言,政协提议,小学生作文中早已经写清

为了创建卫生与旅游城市,禁止民工拥进首都城

他们活着是铁片国家的耻辱,太多的民工内心脆弱

不能承受X公斤重的痛苦,他们得了胃病,职业病

结石,血管里塞满了不满与怨恨,这些病变会给铁国

4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9项科技成果获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引进60余项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广转化百余项先进实用科技成果。建立水利科技推广地方工作站13个,认定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24处。发布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63项,现行有效标准覆盖率提高4%。

带来不稳定的因素,上访者开始进入下一个程序

品检员开始挑选不良分子,熟悉的铁块有了另一个面孔

这是郑小琼诗歌《在五金厂》的一个片段。相比于高歌猛进、波澜壮阔的主流叙事而言,郑小琼所写确实是“另一个中国”:失业、下岗、工伤、断指、上访、流水线、出租房、职业病、暂住证……或许,我们不应该说主流的、高速前进的现代化叙事就是不真实的,这“另一个中国”才是真实的,更符合实际的状况或许是,它们都是真实的,是同时存在的事物的不同侧面。但现实的情况是,前者的存在过于强大,它在特定的语境中是唯一被宣扬、具有“合法性”的叙事形式,如此,“主流”的一方太强大了,而这“另一个”又太弱小了,被严重地遮蔽了,两者之间理想的状况本应是共同呈现、互为补充、一起前进的,现在的状况则是严重失衡的。同时,这“另一个中国”又是与为数众多的、个体的人的生活和情感更为切近、密切相关的,对于个体而言说其具有更大的真实性并不为过。在谈论郑小琼诗歌时,首先应该看到其对于“另一个中国”、另一种人生、另一种真实的揭示。这种真实性赋予了其写作以意义,同时也是其写作引人注目、产生广泛影响的原因所在。正如学者谢有顺所指出的:“这样的写作,向我们再次重申了一个真理:文学也许不能使我们活得更好,但能使我们活得更多。郑小琼的许多诗篇,可以说,都是为了给这些更多的、匿名的生活作证。她的写作,分享了生活的苦,并在这种有疼痛感的书写中,出示了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对生活本身的体认、辨析、讲述、承担、反抗和悲悯。”郑小琼将一种冰冷、粗糙、非诗意的生活以诗歌的形式呈现了出来,这是一个“铁”的、充满“疼痛”的世界,又是一个对“人”的价值与尊严形成强烈挑战,人的主体性被极度压抑的世界。在这样的情况下,生活如“铁钉”一般尖锐地刺入肉体,无可逃避,只有艰难的忍耐、承受,“有多少暗淡灯火中闪动的疲倦的影子/多少羸弱、瘦小的打工妹在麻木中的笑意/她们的爱与回忆像绿阴下苔藓,安静而脆弱//多少沉默的钉子穿越她们从容的肉体/她们年龄里流淌的善良与纯净,隔着利润,欠薪/劳动法,乡愁与一场不明所以的爱情”(《钉》)。生活被一种异质的力量所支配,自己不再是一个人,而仅仅是一个工具、器械、物件,“……我的姓名隐进了一张工卡里/我的双手成为流水线的一部分,身体签给了/合同,头发正由黑变白,剩下喧哗,奔波/加班,薪水……我透过寂静的白炽灯光/看见疲倦的影子投影在机台上,它慢慢的移动/转身,弓下来,沉默如一块铸铁/啊,哑语的铁,挂满了异乡人的失望与忧伤/这些在时间中生锈的铁,在现实中颤栗的铁/——我不知道该如何保护一种无声的生活/这丧失姓名与性别的生活,这合同包养的生活”(《生活》)。这的确是一种受迫、困难、“非自由”的生活,正如其诗歌《非自由》中所写,“这些细微的不为人知的力量/它们在暗处,在心灵饱受压抑处/缓缓靠近生长在肉体的枝条/它们的阴影悬挂着,在狭隘中/我的惧怕来自于暗处的巨手/它们不知何时,何地伸出来/在不可能预想的时刻,它似蛛网纠缠着你/我无法说出它们的名字,说出它可能的出处”。通过这样的诗句,我们能感知到另外一种存在,它是黑暗中的光亮,是沉默中的声音,昭示了一种困难境遇中人的生存可能。这样的书写,通过对“非自由”的揭示而表达了对“自由”的渴望与追求,也在非诗意生活的书写中生发出了诗意,堪称是今日中国的“恶之花”。

这样的写作一方面是对社会现实状况的揭示,它关联、辐射到了许多的社会内容、现实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对于被忽略的人的存在、被漠视的人的内心境遇的关怀。而这后一个方面,在我看来是更为重要、更值得讨论的。从文学的意义上来说,一个作品如果仅仅以题材、内容取胜,则其价值是可疑的,因为关注“问题”并非文学所长,而对“人”的关注才是其职责所在,正所谓“文学是人学”。郑小琼所写,并不是道听途说、理念化、想象式的“中国”,而是亲身经历、眼前身边、血肉交融的“我”与“我们”的生活,她表现的主要不是外在、宏观的社会现象和问题,而是一个个的人及其经历、体验、情感,是他们的血与泪、命运与反抗,是滚滚人潮之中微小却真实的“这一个”。她所写的一切,她的愤怒、她的驳杂,皆源于她的内心,源于这一切皆与“我”有关。如郑小琼自己所言:“诗歌是个体的独特性与包容性的共存。一个人便是一群人,一滴水便是一座海洋,一首好诗必须不断地接近写作者个体隐密的深处,这样它才能抵达人类隐密的深处,一首好诗的诞生是写作者内心隐密的榨油过程。”“诗歌是我个人的心灵史,它是我对生命的真实体验,在时光一分一秒的流动中,它如影随形就会显现出来。一个真诚的写作者会不由自主地滑入自身的体验之中,很显然,对于现在的我,是异乡的生存环境那么真实地选择了我,无论是肉体或是精神,它都影响着我,使我形成属于自己的诗歌。”如她在《他们》中为自己也是为一个群体所做的自画像,“我记得他们的脸,浑浊的目光,细微的颤栗/他们起茧的手指,简单而粗陋的生活/我低声说:他们是我,我是他们/我们的忧伤,疼痛,希望都是缄默而隐忍的/我们的倾诉,内心,爱情都流泪,/都有着铁一样的沉默与孤苦,或者疼痛”。由于作者的这种亲历、见证的身份,她往往能够写出内心深处真实的感受、思考、切肤之痛,所以更能够感人。这也是其作品文学性的主要来源之一。正如评论家张清华在谈论郑小琼诗歌时所指出的:“……她是属于这时代的现场、属于这生存黑暗、这时代创痛的诗人。”“因为她具有这样的力量——具有将现实提升为生存、将生存还原为存在的力量。这是一种证明,因为在一个真正的好的诗人那里,才华和现实感从来都不是单独出现的。”因为这种揭示生存与存在的能力,因为其诗中充沛的生命激情、价值求索、个体命运,郑小琼的诗才真正立得住、站得起来,才具有其不可替代的“诗歌”意义。

郑小琼的诗歌的题材与内容有其特殊性,这是其引人注目、获得好评的原因之一,也是其引起争议的重要原因。在一些“学院派”、“纯诗”、“精英”的写作者看来,郑小琼的诗歌距离现实太近,比较原生态、粗糙,不够“优雅”、从容、客观,诗艺上缺乏锤炼。这样的批评并非全无道理,但在我看来同样值得质疑,因为,当生活就是如此粗粝、粗糙、不优雅、赤裸裸、恶狠狠、血淋淋的时候,原生态的书写是否应是更真实、更客观的?当以诗意或者诗艺之名要求这种秉笔直书时,是否会同时远离了生活的现场和感受的真实,是否可能失却了生命的血性与明晰的生命立场?甚至,这样的要求是否本身即包含了一种美学和价值判断上的“傲慢与偏见”?书写现实(当然是真正的现实)绝不是诗歌的原罪,它其实是值得提倡的写作伦理,我们需要警惕的是将诗歌作为反映现实的工具,是表面化、概念化因而也是虚假的对现实的书写,这里面一个关键的区别,是从问题出发还是从自我出发,是发出内心的声音、生命的痛楚,还是个体缺席、生拉硬扯、成为外在社会问题的传声筒,很显然在郑小琼这里属于前者。她的写作自然不可能没有问题,但应该看到,其所有的问题是在个体本位上、从个体自我出发的,这是构成其诗歌“合法性”的基础性前提,否则,其价值与意义将大打折扣甚至近于瓦解。

公民意识,道德感

对于郑小琼的诗歌而言,其中一个重要的特征是体现着鲜明的公民意识。其诗中表现出明显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自由意识等,包含了对于“人”和对于社会的关怀,诗中的“个我”意识更为明显,同时也显示了对于现实的强烈的介入、批判的态度。这种公民意识在郑小琼以及许多“80后”写作者的作品中均有较为明显的体现。关于公民意识,一般而言,“公民意识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形式之一,它是公民关于自身权利、义务的自我意识和自觉认同的总称。公民意识包括公民对自身社会地位、社会权利、社会责任和社会基本规范的感知、情绪、信念、看法、观点和思想以及由此而来的自觉、自律、自我体验或自我把握;还包括公民对社会政治生活和公民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自我价值、自我人格、自我道德的评判,对实现公民自身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所取手段的理解,以及由此产生的对社会群体的情感、依恋、感应和对自然与社会的审美心理的意向”。公民意识主要包括人格意识、自由意识、责任意识、义务意识、权利意识、制度意识等。公民意识高涨状况的出现与数十年来当代诗歌内部的发展脉络有关,同时与中国社会的总体变革、经历的发展阶段更是密不可分,是对于外部社会现实(自然也包括内心的现实)的回应。随着中国改革进程的发展,社会矛盾进入多发期,无论是哪个阶层都感到压力巨大、困难重重。诗人天生敏感,自然能深切地感受到自身的痛苦、无助、匮乏,同时,也能够感同身受地体味到他人的痛苦、他人所遭受的不公不义,感知到社会中无处不在的权力关系与控制体系……所以,他们在诗歌中表达了对自我、对他人、对社会深沉的关切。公民意识在诗歌中的体现越来越明显,虽然在具体创作个案中表现各异,但作为其价值内核的自由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等,却毫无疑问是越来越多、越来越明显了。此外,这种情况的出现,和网络平权时代的大环境有关系,和新诗人的知识结构、精神视野有关系,也和社会公众思想开化、启蒙与自我启蒙的程度有关系。出现这种情况,自然是值得欣喜的,它预示了一种关于个人生活、社会发展的新的可能性与前景。关于这一问题,郑小琼在接受访谈时曾说:“现代人的意识最为基本的便是以个体尊严开始的,当把内心的尊严扩大到社会群体,让群体与个人的尊严能够得到保证,独立思考,民主意识,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我们个体的尊严得到了保证,个体的自由没有遭受到损害,每一个个体的言论能够不被戴上这样或者那样的帽子。我一直认为,人类的发展史本身就是一部人作为个体的解放史,在这种不断解放的过程中,作为人群不断形成了他人和自我的自由与尊严得到了保障。而作为现代公民,个体的独立思考和尊严最能体现现代公民的核心观念,而由此推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家庭、人与自我之间的关系,公民本身便是具有公共责任的人民,作为一个公民要承担着这种公共责任,不逃避这种责任。”可以说,写作者的郑小琼既是作为“个人”、“个体”写作的,同时也是作为“公民”写作的,作为公民的身份凸显了其身上社会责任、公共关怀的特征。

郑小琼诗中的公民意识大致有着一种二元对立的结构:面对宰制,强调自由;面对冷漠,强调尊重;面对等级,强调平等;面对怯懦,强调勇气;面对犹疑,强调行动……由于在现实语境中“对立面”的过于强大,而“另一种”声音的存在过于弱小,郑小琼诗歌大多是在这种或隐或显的二元结构中张扬这“另一种”存在的。她时而激昂时而沉郁,时而乐观时而悲观,时而愤怒时而沮丧,但其中一以贯之的,是对个体价值的尊重和对生活中某种“缺失”的沉痛,这种“沉痛”几乎是郑小琼诗歌的一种底色。正是由于感受到不自由、不完满、不如意、不应该,她才有话要说,并对诸种“不××”说“不”,寻找另外的可能性。如此构成了她诗歌一种内在的驱动力。正如诗人朵渔曾提出“羞耻的诗学”,认为“知耻,方有勇,方可与虚荣对抗一阵。生而为人即知耻,生而为国人就更应知耻,生而为诗人,那就是耻上加耻”,郑小琼也有一首长诗《耻辱》,其中表达了对于羞耻、耻辱的类似的感受,“……如今我们/已在沉默中度过了许多光阴,我们已/无脸再为我们的过去辩护,内心的怨恨/永无止境,它似明镜,照着我们的内心/卑微的黑暗,我在血汗工厂里写着/下等诗歌,或者下等人挣扎的/嚎叫,它们有着黑色的翅膀/在它的阴影里,我双眼刺痛”。面对生活、生命中的不自由状况,郑小琼有锐利的眼睛,更有坚毅的勇气,她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解析出温情脉脉的表面之下的权力关系,揭示出生活的某种冰冷本质。在《诗集》中,“局限于诗行的愤怒也被删改/在暴力的专制下 我沦落为/自己的敌人 美学如此/狼狈不堪 它被镀上了/不合时宜的思想 词语/不断地触到暗礁 思想/不再反抗 我不断地/扭正方向性的句子 用锉刀/磨去棱角 ‘尖锐的部分’/删改的伤口更像一个隐喻/更适于他们的美学原则”,关于暴力、美学、词语、思想的阐释可以说在整体上又构成了她诗歌写作的一种隐喻,沉静而有力。而在《集体》中,无疑,她发现了一种普遍性、共通性的时代秘密:

集体需要我们向它感恩 我们的肉体

灵魂 劳动 收获都是集体的 思想必须

单纯 动作必须协调 集体像一个冷漠的

净化器 保证它血统里的纯粹 集体

用高尚的名义将不合时宜的思想清理

将不守规矩的肉体清除 这些年集体

表演着无声的哑剧 它整齐统一的动作

让我深深的恐惧……

与比较明显的权利意识、公民意识相关,郑小琼在诗歌中往往有着比较明显的价值判断甚至道德论断,“道德感”是其诗歌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其诗歌引起争议的一个方面。郑小琼的诗歌通常爱憎分明,有强烈的道德义愤,这与其所处位置、所见所闻、所思所感都有关系,对身处社会“底层”且承受生活、苦难、命运之重压的写作者来说,“道德”往往会成为一种价值选择,成为一种特殊的视角与动力,这种道德追求往往不无崇高之感,但有时候也容易陷入一种简单的、二元对立的格局之中,造成善/恶、正/邪、是/非、对/错的简单对立,不利于对于事物更为深入的探讨。“道德”本身并不应该是诗歌着重考虑的问题,过于明显的道德化对诗歌本身是一种窄化和限制(虽然,道德与诗歌的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诗歌不应过度道德化,但也不应反道德、去道德化,这其中“度”的把握非常微妙)。关于机制、体制、社会问题的揭露和批判是必要的,但其中也容易流露出一种自觉或不自觉的“道德优越感”,居高临下地进行一种看起来正确的评判,实际上却并未真正揭示出内在的问题,而是遮蔽了事物的复杂性,流于形式和浮表。而且,这样的写作如果形成了一种惯性的自我复制,可能会包含一种自我表演和自我感动的因素,不无虚假甚至欺骗的成分。这只是对于一种现象的泛泛而谈,具体到郑小琼诗歌中,总体而言其“度”的把握并无大的问题,有的问题只是露出了一点苗头,上述的言说更多只是一种提醒。就其作品中值得商榷之处而言,比如“受难者”角色的自我认定所伴随的道德化诉求过于强烈的问题,比如对某些社会现象如卖淫者的书写中道德化视角单一的问题等,可能就形成了对更为深入的思考和更为丰富的生活图景的呈现的阻碍。另外,应该看到,郑小琼的诗歌其实是很丰富的,她有着多面性甚至内在的矛盾、分歧,而且自身也在发生着变化,“道德感”的问题(如果它是一个问题的话)相信并不会成为约束郑小琼发展的一个桎梏,更可能的,它会成为前进过程中的一个台阶。随着阅历的丰富和精神的成长,对“道德”与对写作的理解也会发生变化,其道德感的呈现必将更为开放、从容、宽阔。

“80后”,“在路上”

——“出名要趁早”,对年少成名的写作者来说,有的人一出现已经到达顶点,有的人则在不断地跋涉与前进,其创作的活力可以保持很久,其创作的高峰和顶点也要过很久才出现。对郑小琼而言,有理由认为她将属于后者,她还在路上,值得人们报以更高的期待。

注释

①发星:《诗坛出了个郑小琼》,《郑小琼诗选》,花城出版社2008年版。

②邵燕君:《“写什么”和“怎么写”?——谈“底层文学”的困境兼及对“纯文学”的反思》,《扬子江评论》2006年第1期。

③郑小琼:《词语的情感》,《艺术广角》2012年第6期。

④谢有顺:《分享生活的苦——郑小琼的写作及其“铁”的分析》,《南方文坛》2007年第4期。

⑤“铁”、“疼痛”是郑小琼诗歌重要的关键词,已有林贤治、张清华、谢有顺、余旸、陈劲松等的多篇论文进行了专门讨论。

⑥郑小琼:《深入人的内心隐密处》,《文艺争鸣》2008年第6期。

⑦张清华:《当生命与语言相遇——郑小琼诗歌札记》,《诗刊》上半月2007年第7期。

⑧姜涌:《论公民意识的基本内容》,参见何中华、林聚任主编:《当代社会发展研究》(第3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0~47页。

⑨周发星:《独立行走的自由——郑小琼访谈录》,《创作与评论》2012年第4期。

⑩朵渔:《羞耻的诗学》,《新文学评论》2012年第3期。

天津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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