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教育结构,促进山西教育发展方式转变
2013-11-07张汉静
张汉静
(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山西太原030006)
教育结构主要是指“教育这个社会现象总系统中各种子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的排列、组合和结合方式,即教育纵向子系统的级与级之间的比例关系和相互衔接;教育横向子系统的类与类之间的比例关系和相互联系。”[1]经过长期的发展,山西省教育结构日趋完善,但现有教育结构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主要表现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够协调,人才结构与经济结构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教育资源的区域布局不均,城乡差距比较明显。
一 优化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结构比例
从表1统计数据来看,我省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从2006年的74.71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82.29万人,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人数也从53.23万人增加到68.65万人。其中,尤以2009年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最为迅速,招生人数比2008年增加了3.18万人,在校生规模达到68.66万人,比上年增加了近5万人,至此,山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了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程度。这一时期山西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速度明显增快,高于普通高中的发展速度。这不仅得益于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及若干政策文件的出台,也得益于山西省政府对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视,把职业教育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重点,统筹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主要增量放到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上。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职业教育的发展势头并没有保持和持续下去,2011年招生规模大幅缩小,比上年减少了5.66万人。
表1 2006-2012年山西省中等教育发展情况
从山西省高等教育发展情况来看,2005年山西省高职学校数为43所,在校生297 167人,2009年学校增加至46所,年增加不到1所,在校生345 947人,比2005年增长了1.16倍。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山西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缓慢。在高等教育中,这种结构性矛盾不仅体现在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矛盾中,更主要的是体现在专业性教育与学术性教育的矛盾中。2010年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新增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全部用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具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招生单位要压缩原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5%-10%,用于扩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比例。近两年我省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也在调整专业型和学术型研究生的招生比例,但从专业型研究生的培养现状来看,专业型研究生并没有得到专业教育,实践能力不足。
山西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结构性矛盾的存在,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一是社会上重普教轻职教的现象仍然存在。对许多家长和学生来说,上职业学校是在考大学无望的情况下的无奈选择。二是教育分流结构的失衡。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三级分流,但由于我省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还没有转学机制,因此,对每一个人来讲实际只有一次分流选择的机会,选择的结果就是一读到底:要么接受初级、中级或高级职业教育,然后就业;要么接受普通初中、高中直至普通高等教育。当许多人面对这一事关终身的一次性分流选择的时候,往往选择普通教育。”[2]三是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职业教育本身所需经费稍高于同层次普通教育经费,但从政府财政对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投入中可以发现,目前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低于普通教育,由于经费的欠缺,致使职业学校的师资力量薄弱、办学条件不足、实验实训设备落后。
解决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结构性矛盾,首先,要从根本上破除人们对职业教育的旧有观念,职业教育绝不再是普通教育的补充品,也不是“末流教育”,更不是终止教育,这就要求政府要消除教育体制障碍,建立起教育的合理分流体制。其次,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应以政府投入为主,同时引导社会和企业多渠道投入,逐步形成多元主体的办学格局。《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和学生生活补助制度。”这就是说,政府将发挥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主体作用。最后,要调整专业性教育和学术性教育的结构比例,在继续压缩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比例,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比例的同时,更要完善专业教育的体制机制,尽快构建专业教育所需的实践性教学资源、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教学体制,从根本上实现名副其实的专业教育,而不是“名义”上的专业教育,实则与学术型教育没有区别。
二 促进教育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匹配
教育专业结构问题即是指各高校学科专业之间的比例结构是否合理,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类型是否匹配。近年来,山西教育紧密跟随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调整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结构得到优化,培养质量有所提升。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其中仍存在一些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人才培养质量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亟待提高。人才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充分表现在:“高学历人才比例低、科技人才比例低、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低、青年高级人才比例低、高技能人才比例低。创新型科技人才较少,尤其是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严重不足,而教育、卫生行业人才比例占到60%,传统煤焦领域人才也占到很大比例。人才总量、人才结构、人才层次等均难以满足转型发展的需要。行业分布不均衡突出表现为传统产业人才较多,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现代医药、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人才比较紧缺,与本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相适应。”[3]
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科学发展、力促转型跨越的关键时期,在以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建设国家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全国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中西部现代物流中心和生产性服务业大省、中部地区经济强省和文化强省的形势下,急需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高级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经济转型必然要求人才转型,而且需要人才培养能够超前于经济转型发展需要,否则,不仅制约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影响就业率的提升。
导致教育专业设置与劳动力市场不匹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政府在教育专业设置的宏观调控上没能发挥主导作用,导致各类专业的设置、招生人数及人才培养规格未能与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持平衡。二是学校专业设置与劳动力市场信息不畅通,多数学校缺乏对人才市场的预测和分析,不是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未来一段时间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学校的现有情况和长远发展出发,而是简单地根据市场变化设置热门专业。部分学校为了吸引生源,大力开展当时劳动力市场急需和热门的专业,由于人才培养的长期性和滞后性,这将会给学生未来的就业埋下隐患,造成结构性失业,而劳动力市场急需的人才又得不到补充,这必将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教育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匹配需要在以下几方面着力:
在政府部门层面,发挥宏观指导和调控作用,加强对我省各中职、高等院校所有学科专业类别、数量的统筹把握。同时,山西作为传统的煤炭大省,也面临着资源型经济转型的重任,随着装备制造、食品、建材工业等新兴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省内的产业格局正在发生改变,这必将引来人才需求结构的变化。因此,政府部门应从宏观上把握省内经济发展以及产业调整方向,对不同人才结构、层次、类别的需求量进行统计预测,并将这一结果反馈给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教育部门则要根据经济社会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以及人才需求状况,根据教育规律及人才培养的滞后性和产业发展的前瞻性,合理地进行学科专业结构调整。”[4]因此,政府应建立起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和对接的平台,以促进人才培养的市场适应性。
在学校层面,一方面,要结合我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科学分析经济社会需求,对“十二五”期间区域内人才供需结构做出初步预测,回应市场,优化学校的学科结构,调整人才培养规格和方向,根据当前和未来我省在装备制造业、新型材料工业、煤化工、食品工业等方面急需的专业人才类型,着力培育和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另一方面,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合理选择学校的发展方向和空间,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的类型和目标。“建立起市场导向、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办学,开展定向培养和订单式培养;积极与对口行业协会合作,借力行业协会的中介和桥梁作用,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针对性。”[5]同时,探索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发展环境下的人才培养模式,打破不同学校、院系和专业之间的界限,按学科专业大类构建教学大平台,大力推行双学位、主辅修等培养模式,拓宽专业口径。
三 调整教育资源布局,缩小城乡差距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6]教育作为提高人的内在素质以消除外部环境影响的途径,原本是缩小社会差距的重要手段之一,但由于社会贫富差距、城乡二元结构等外部因素及教育内部因素的影响,导致山西省教育机会和结果的不平等逐渐加大,这一现实问题严重拷问着教育的公平秩序,并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因此,如何弱化山西省城乡二元结构,消除教育过程中的不平等,显得迫切而重要。
山西作为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内陆省份,教育投入总量不足,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城乡差距比较明显,尤其偏远农村、山区教育资源比较匮乏,经费投入不足,教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薄弱。虽然我们国家规定,小学教师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但从全省情况看,2012年,还有5.13%的高中专任教师、1.16%的初中专任教师、0.16%的小学专任教师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任职标准,且多数是未参加任何培训便上岗教学。特别是在山西贫困农村地区,教师不合格的现象更为普遍。这也导致农村义务教育成为我省教育发展的“短板”,并严重制约着我省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就高等教育来说,优质教育资源多集中于省会城市,截至2012年5月,我省有普通高校73所,其中本科层次高校27所(包括独立学院8所),专科层次的高校46所。山西省辖区共有11个地级市,在27所本科高校中,仅省会城市太原就有15所,占我省所有本科院校的一半还要多,紧邻太原的晋中市有4所,占14.8%,而阳泉市和晋城市无一所本科院校。在46所专科层次的高校中,太原市30所,占65.2%,忻州、朔州、大同、晋城各1所。从中可以看出,山西高等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资源在中心城市和边缘城市之间分配严重不均。
当前,山西省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城乡教育差距的明显加大,已严重妨碍和谐社会的构建及教育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阻碍了教育均衡政策的落实及教育公平的实现。这就要求政府应在增加对农村教育投入的同时,加大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教育公平政策,引导教育发展较好地区向发展滞后地区、城镇向农村地区提供更多的对口扶持,扩大经济发展滞后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受教育范围。具体来说,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继续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农村义务教育是关乎整个国家的振兴与发展的基础事业,各级政府都有责任对农村义务教育进行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修订)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7]这就要求,中央、省、市、县四级要明确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比例,同时,要根据不同省份或地区的特殊情况,制定不同的投入比例和措施。比如山西省属于经济欠发达省份,在118个县(市、区)中就有35个国家级贫困县,因此,对于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来说,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应加大财政支付比例,同时,省级政府对贫困县要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以此来保证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其次,要促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把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转移农村劳动力的重大措施。为此,省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整体统筹,对现有农村各类职业学校进行整合。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作为农村职业教育的龙头,在培养服务于“三农”的技能型人才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并和农村中专学校、职业中学、职业培训机构一起,致力于为广大农村培养实用型人才。当前,我省农村职业教育工作的重点就是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要实行逐步免费,这也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的具体要求。
最后,要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农村教师培训,把培养合格的农村教师作为提升农村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同时,应鼓励和引导城市教师与农村教师之间的合理流动,扩大农村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此,政府必须制定有利于鼓励城乡学校之间教师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比如,要求对拟晋升高级职务或职称的教师,必须有在农村学校任教至少1年的相关经历;对到农村任教3年以上的城市教师,可以提高其工作待遇或在晋升职称时予以特殊考虑。当然,关键还是要从本土做起,通过政策鼓励、资金投入、加强培训,建立起一支质量较高的农村教师队伍。
[1]高 莉,杨家福.转变教育发展方式背景下的教育结构调整[J].教育科学研究,2012(3):5-9.
[2]昝西娟.论山西职业教育的不公平问题[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8(10):20-22.
[3]李若瑶.山西省人才储备工程建设——基于高校毕业生就业难视角[D].太原理工大学,2010.
[4]董晓宏,郭爱英.河北省产业结构调整与教育结构优化关系研究[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1(5):39-41.
[5]高 莉,杨家福.从规模扩张到结构优化:教育结构的战略性调整[J].教育发展研究,2012(5):1-5.
[6]《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教育规划纲要辅导读本[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
[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DB/OL].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6 -06/30/content_3233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