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虫防治用药时常见的几个误区
2013-11-06
病虫害防治是农作物优质高产的重要环节,合理使用化学农药是达到高效、安全、经济目的的主要手段。但是,在防治工作中许多农民往往忽视科学用药,存在着本应克服的多个误区,以致带来药效不稳,药害发生和成本上升等弊端,应该引起重视。使用农药其防治上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不能对症用药 农作物病虫害种类多,防治对象不同,所选的化学农药也截然不同,同一种农药也有多种剂型,不同的剂型,在使用方法和效果方面也有较大的差异,因此,要根据防治对象,合理选择农药品种。如果选用不当,不仅达不到防治病虫草害的目的,反而会使农作物产生药害,甚至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在购买农药时首先要做到对症买药。农作物病虫草害种类很多,且每种农作物形态特征、生物特征、发生特点差别很大,都有自已适宜的防治所对应选购的农药品种。如粉剂农药虽然使用方便,适宜干旱缺水地区,但污染环境,药效差;可湿性粉剂具有储运安全方便,有效成分含量高、耐储存、药效高于粉剂;乳油在生产中根据需要可加入助剂、渗透剂、增效剂等,有效成分含量高,耐储藏,方便使用,药效高于可湿性粉剂等等。根据发生的作物病虫害的实际情况,最好请当地植保技术人员或植物医生,先去田间诊断一下,也可自已查找资料,了解是哪种病虫害后,再去购买相应的防治适宜范围内的农药产品。并可结合自已多年的使用经验,确定农药产品和使用方法。一般是选购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选购用量少,防治效果好,毒性低,在农产品中和环境中残留量低、残留时间短的农药品种。其次是要考虑农药的合理价格,农药价格高并不等于药效就一定很好,价格低的农药并不一定就是效果不好的农药。除了商品农药本身的价格外,还要考虑到每亩地的施药量和持效期等多种因素,然后确定在作物生长期的使用次数,尽量做到按需用药,不任意增加次数,对症防治病虫害,又能降低用药成本。
长期单一使用某种农药 这是生产上常见到的一种倾向,例如在柑桔产区有的农户长期只使用一种克螨特防治螨类害虫,结果不但药效不佳,反而带来其他一些负面效果等,单一品种农药会诱发病虫害产生抗药性,生产中要避免长期单一使用同一种农药,而应该轮换交替使用防病治虫效果相近的几种农药。如:生物农药、抗生素农药轮换使用,可以阻碍生物种群中抗性种群的形成。交替用药,就是要在植物的某一生育期内,交替使用作用机制完全不同的农药。交替用药既能提高防效,还能延长某些优良农药的使用年限,如杀虫剂中有机磷制剂、拟除虫菊酯类制剂、氨基甲酸酯制剂、有机氮制剂、生物制剂等几个大类,其作用机制各有不同,可交替使用。同一类制剂中的农药品种也可以互相换用,但必须了解它们之间是否存在交互抗性。在杀菌剂中,一般内吸性杀菌剂比较容易引起抗药性,如苯并咪唑类杀菌剂(多菌灵、托布津等)、抗生素类杀菌剂等,但接触性杀菌剂不大容易引起抗药性,比如代森类、无机硫制剂类、铜制剂类农药都是较好的轮用品种。
错过防治适期用药 在病虫害防治时,很多地方不注重当地的病虫预报,而是凭感觉,到田间发现病虫后就用药,结果农药用了,但效果不好,也就是常说的不是“马前炮”,便是“马后炮”,病虫照样危害,既费力又伤财。适时用药是防治病虫草害的关键环节,如果使用杀虫剂,药杀幼虫时一般在幼龄阶段用药,害虫龄期增大后,虫体内的脂防量增多了,具有积存和分解许多农药的作用,其体内脂肪含量越多,这种作用就越明显,抗药性就越强。在使用杀菌剂时,作为保护性杀菌剂,应在病菌侵入寄主前施药防治是最佳时期,具有内吸性的杀菌剂还可适当提前使用。另外,在使用化学除草剂时,因种类多,有的除草剂用量极少,但用药适期要求很严格,芽前除草剂和芽后除草剂施用时期有特定的要求,如果不在防治适期内用药,不仅达不到除草的目的,还会伤及农作物。对于芽前除草剂而言,杂草的幼芽期是敏感期,这一时期是芽前除草剂最易发挥作用的时期。对于灭生性除草剂如草甘膦、克无踪等,宜在杂草盛发初期喷施效果最佳。且注意药液不得接触农作物或飘移到其他作物的植株上。
任意加大药剂用量 有的农户在防治病虫草害时,随意加大农药使用量的事例屡见不鲜,认为加大用药量后,可以提高药效,减少以后的用药次数,真是大错特错了。当今农民在使用机动喷雾器喷药时,往往是药量有余,水量不够,这实际上是加大了药剂用量,喷施后提高了局部的药液浓度,很容易产生药害;如果在使用除草剂除草时,如果不按要求加适中的水量,就最易出现药害问题。掌握合理的使用药量是防治病虫草害的重要环节,应按照各种农药使用说明书,适度掌握。农药在一定范围内,浓度高些,药效会好些,但使用过量,会导致农药残留增多,可增加导致人畜中毒机会,产生药害,导致环境污染,增强病虫抗药性,同时也造成了经济浪费。农药用量偏低,又影响防治效果。施药次数应根据病虫的生物特点,并根据当次防治效果确定。也许是受一些劣质农药的影响,不少农户往往不按规定的用药量用药,而任意加大用药量,有时超过规定的1倍甚至几倍,认为这样杀虫更加保险。加之有些农药即使过量使用也不会对作物产生可以看到的危害,更促使农户放任了这种做法。我们知道,农药在获准生产销售之前,都要经过严格的田间药效试验,然后确定用药量,用药时间,施药次数等实际使用数据。因此,按照说明书上规定的用量施药,即能达到防治效果。因此,加大用药量不仅加大了投入,而且还会导致农作物产生药害,增加农产品中农药的残留量,加重环境污染,这是必须关注的问题。
随意混配多种农药 不少农户认为不同的药剂混配在一起使用效果会更好,一次使用可以达到多个防治的目的,其实这是不对的。有些药剂混配后的确能提高药效,但并非都是如此。例如有人把多菌灵和甲基硫菌灵混配使用,其实这两种药属于同一类杀菌剂,甲基硫菌灵被植物组织吸收后先转换成多菌灵再发挥杀菌效果,这样两种药剂同时混配实际上只是增加了剂量。有时候不同的药剂可以混配使用,但因其防治靶标不一样,喷洒方向不一样,也不宜混配。例如在玉米苗期防治蓟马时,杀虫剂不能和玉米苗后除草剂混配使用,除草剂要对准杂草,杀虫剂则要喷向玉米。因此,生产中如何混配药剂应该听从技术人员的指导,不要盲目混配。把作用方式和机制不同的药剂混合使用,也可以减缓抗药性的发生速度,是克服病虫抗药性的一种好办法,且能兼治多种病虫害,增强药效,减少农药用量,降低成本。例如对菊酯类农药产生抗药性后,将有机磷与菊酯类农药混合使用,可对病虫的抗药性有抑制作用。两种作用方式和机理不同的药剂混合使用,也可减少病虫抗药性的发生,单点作用农药与多点作用的传统农药混合使用,效果更好,如瑞毒霉与代森锰锌混用,多菌灵与灭菌丹混用,有机磷与拟除虫菊酯混用等。但混配农药也不能长期、单一使用,务必轮换用药,否则同样会引起病虫抗药性,而且还有可能引起有害生物对多种农药同时产生抗药性。
喷药部位不当 在使用农药时,有的农户认为喷头离靶标植物越近,喷出的药点有力,药效会越好,生产上很多农民认为把喷头靠在作物叶片中喷洒,效果就会更好,这也是不对的。现在喷雾使用的大多是手动喷雾器和机动喷雾机,使用时其雾滴大小和防治效果的关系密切。雾滴分布密度是关系防治效果的一项重要因素,每平方厘米表面上有20个雾滴就可达到理想的防治效果。等量的药液如果雾滴尺寸缩小,一般得到的雾滴数目可增加8倍。手动喷雾器采取的是液力雾化方式,高压液体在通过狭小的喷孔后,要经过30厘米以上的距离才能完全雾化,所以在喷洒农药时喷头与作物的距离必须保持在30厘米以上。国内的众多喷雾器压力生成机构技术落后,压力小,影响雾化效果。很多农民朋友为了提高喷药效率,往往换大孔的喷片,殊不知这一改造反而适得其反,效率提高了,但雾化效果降低了,最终影响防治效果。机动喷雾器采取的是气力雾化方式,离喷头越远,雾滴越细,一般水平喷幅在8米以上。喷雾器的气力大小,喷头的高度、角度等直接关系到药液喷洒均匀性和覆盖程度的好坏,影响防治效果,应根据防治对象和作物不同生育期以及病虫害发生部位,灵活掌握喷头高度和角度及风力大小与出液量的配比。
忽视综合防治的作用 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中,普遍存在着重化学防治,轻综合防治的倾向,把病虫防治的着力点放在农药使用上,这是十分偏颇的。其实一些农业防治措施,落实得好,就能减轻病虫害的发生,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现在提倡的农作物健身栽培,如选用抗性品种,降低田间湿度,合理密植,施用草木灰和硅质肥料,科学管水,落水晒田,释放有益昆虫控制害虫发生等,都是行之有效的综合防治的内容。因此,在病虫防治上应以农业防治为基础,从加强栽培管理入手,把药剂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各项措施组合起来、协调运用,进行综合防治,尽量克服生产上对药剂防治的依赖性,以达到抑制和预防农作物病虫害的危害,预防抗药性产生的目的,把它放在与使用化学农药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这才是科学合理的。
(曹涤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