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台”抑或“唱戏”
——论民俗旅游节庆开发中的政府角色
2013-11-02佟玉权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管理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佟玉权,孙 欢(大连海事大学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6)
“搭台”抑或“唱戏”
——论民俗旅游节庆开发中的政府角色
佟玉权,孙 欢
(大连海事大学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6)
探讨文化传承视角下的民俗旅游节庆问题,指出民俗旅游节庆活动的社区参与是有效保护民俗文化遗产和实现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要转换角色,在民俗旅游节庆开发中注意尊重、维护和保障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积极培育社区的参与意识,提高其参与能力和参与效果,特别是通过营造社区充分参与的政策环境和有效发挥民间文化组织的独特作用,实现民俗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双赢。
民俗文化;旅游节庆;社区参与;政府作用
一、文化传承视角下的民俗旅游节庆问题
1.文化搭台,经济唱戏
据统计,我国每年举办的以民俗文化或地方资源为依托的各种旅游节庆活动已经超过5000多次,绝大多数规模小、档次低、影响差,没有产生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这些旅游节庆活动的项目安排大都局限于开幕式、招商会、洽谈会、交易会等表面形式,忽视民俗节庆真正的文化内涵,更没有形成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认同。从历届“中国(抚顺)满族风情国际旅游节”来看,其组织者为辽宁省旅游局和抚顺市政府,近几年的节庆活动内容有开幕式、旅游项目投资推介会、红河谷·明星漂流挑战赛、蓝月湾大型音乐歌舞晚会、中外旅行商大会、满族民俗周、“天湖”啤酒美食节等。2010年最具民俗文化特色的“满族民俗周”,其主要的活动内容也是安排旅行商的考察活动,其目的仍旧是招商揽客。2012年的旅游节则提出“市场化”运作模式,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办节理念[3],除了因为一些免费活动招来不少人气外,民众基本上处于一种“被安排”、“被优惠”和“被幸福”的地位。类似主要或唯一以经济指标来考量办会效果的民俗旅游节庆活动在全国不胜枚举,其实质不过是打着文化特色牌的旅游商业炒作。
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或者“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理念之下,有无“卖点”成为民俗旅游节庆活动项目选择的主要依据。也就是说,近些年体现在这种民俗旅游节庆“热”中的真正的热情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开发商对旅游赚钱的热情,而不是对传承民俗文化的真正兴趣。仅用于“搭台”的民俗文化自然可以被任意取舍,而没有了本真的民俗文化需要的旅游节庆,社区的参与也就找不到实实在在的理由了。
2.社区居民成为地道的看客
旅游节庆活动会邀请到多少位、哪一层面的领导?有多少家主流媒体会参与报道?有多少中间商莅临大会?开幕式会有多少明星大腕加盟助兴?这些都似乎成为活动组织者最伤脑筋,并趋之若鹜的真正的大事。2011年1月28日,在首届“中国铜梁龙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大型明星演唱会上,谢霆锋、姜育恒、黑鸭子组合等来自港澳台和内地的多位知名艺人纷纷献艺,一时成为媒体争相报道的新闻素材。2010年的“中国洛阳河洛文化旅游节”有来自欧洲、美洲、亚洲、非洲等15个国家和地区以及省内外36个表演团队演出的舞蹈、武术、军乐等一系列节目,一个具有鲜明中原民俗文化主题的旅游节成为各大演出团队、各路“帅哥靓妹”共同献艺的盛会。
以追求场面宏大和新闻效果为主要目标的民俗旅游节,“表演”自然成为活动的主题词,而这些表演又很难与民俗文化同日而语,因为它既没有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又不为社区所普遍认同。表演者只是在舞台上例行公事,就像有学者批评的那样,那些“对民间舞蹈、庆典进行演绎的当代人,对这些民俗既缺乏心灵上的认同,也缺乏情感上的共鸣。他们以当代人的轻浮和矫揉造作损害侵蚀着粗犷而厚实的民俗”[4]。民俗旅游开发涉及地方政府、公司、游客、专家学者及社区居民等众多利益相关者,在这些利益相关者中,社区居民最为弱势,能否有机会参与旅游开发活动,能以怎样的方式来参与,他们几乎没有选择权。各地的民俗旅游节庆,政府是组织者,公司或开发商是投资者,游客是消费者上帝,媒体用来宣传鼓动,专家学者可以帮助出点子,似乎只有社区居民才可有可无。如果说他们还重要,就是他们所集体呈现出的那种“人气”或氛围,而达到这一目标他们只需要做一个看客。
3.牵强附会的“伪民俗”大行其道
近些年,社会上出现了各种花样翻新的旅游节,并为媒体所大肆渲染。在每年数以千计的旅游节中,大多数是以各地民俗及地方性资源为依托,由地方政府或政府的职能部门主持,自上而下通过组织动员来完成。这些民俗旅游节庆可谓是鱼目混杂,有成功的案例,但更不乏脱离社区实际,靠捕风捉影,为牟取商业利益而粗制滥造的所谓“伪民俗”。
1.1.2 实验材料 云南省8个地区所得苍耳子经大理大学药学与化学学院生药学教研室高级实验师杨月娥老师鉴定为苍耳子。见表1。干燥、粉碎,过60目筛,于密封袋保存,备用。
据报道,本来是海南黎族居民的“跳竹竿”活动,现在为搞旅游节庆,在南方的许多民俗旅游区都跳了起来。[5]许多地方,“民俗村”项目纷纷上马,在这些“民俗村”用现代材料和工艺制作的各种仿古建筑比比皆是。[6]各种民族文化“源头”和名人“故里”之争也是愈演愈烈。大行其道,甚至到泛滥成灾的“伪民俗”充其量只能是继承了民俗文化的一些外显形式,缺少对其真正文化内涵的挖掘和研究。可以说,各种假民俗、伪民俗充斥于我国的旅游市场,这些牵强附会,甚至歪曲历史、扭曲灵魂的所谓“民俗”,已经成为中国旅游业的一道不太和谐的风景。应当承认,以民俗文化资源为凭借所开发的旅游节庆,包括一些面向游客的表演项目,也是一种文化,虽然它们可能不完全是传统的,更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但是它们同样是一种适应性文化。但是,传承性才是民俗文化的本质特征,那些“伪民俗”之所以“伪”,是因为它们直接来自于商业炒作,剥离于地方文化,它们就像是“入侵物种”一样,成为优秀传统民俗文化“断层”及“碎片化”的一大祸根。
二、科学认识民俗旅游开发中的社区地位
毋庸置疑,我国各地的民俗文化,通过旅游商业化途径扩大了知名度和对外影响,也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社区的经济面貌。然而,民俗文化保护与旅游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形成必须是建立在社区居民充分参与和受益,其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围绕旅游开发与社区之间关系话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学者墨菲(Peter E. Murphy)在《旅游:社区方法》(Tourism:ACommunityApproach)一书中就较为详细地分析了旅游业对社区的影响,第一次阐述了如何从社区的角度去规划发展旅游业。[7]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科学认识民俗旅游开发中的社区地位,准确把握好自身角色,以努力促进形成旅游经济、民俗文化保护及社区发展相和谐的良性局面。
社区文化不仅构成了最为重要的人文旅游资源,而且由社区充分参与的民俗旅游活动,也使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有了强有力的保障,其结果也将最终惠及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如图1所示,基于社区参与的民俗旅游开发,是以丰富的民俗旅游资源为依托,以社区为载体和规划中心,政府、开发商、旅游者、专家学者、社会团体等民俗旅游利益相关者围绕促进社区发展总目标,形成具有良性循环的、互利互惠的规划系统。政府的主要职能是通过法律、政策等规章制度保障民俗旅游的社区参与权益,旅游公司等开发商通过开发基于社区、面向客源市场的民俗旅游产品来有效促进社区参与。由此,基于社区参与的民俗旅游,既可以增加旅游者的民俗旅游体验,拉动旅游消费和旅游经济增长,又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民俗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并使社区获利。社区获利又使社区居民参与民俗旅游的意识增强,能力进一步提高,由此促进了社区的进一步参与,形成良性循环。
图1 基于社区参与的民俗旅游系统规划
三、正确发挥民俗旅游节庆开发中的政府作用
1.政府主导作用不能取代社区主体地位
就民俗文化和各类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来讲,应有效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8]特别是受民俗文化的公共属性、民俗社区居民弱势地位及其参与能力欠缺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政府部门更要在资金投入、政策引导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给予各种有力帮助。然而,民俗文化长期根植于社区,社区是民俗文化最为重要的载体,社区居民才是民俗文化真正的创造者和传承者,他们自然也应该是民俗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活动的主体力量。但是,如上文所述,因为政府的过度介入,许多民俗文化活动变成了政府工程,甚至政绩工程,政府官员、演艺明星、专家学者、各界名流成为节日的主角。政府在民俗旅游节庆开发中的主导作用,是以尊重、维护并保障社区居民作为民俗文化传承主体地位为前提,通过法律、政策等“搭台”途径,让“文化”唱戏,让社区百姓,包括各种民间文化组织担当唱戏的主角。特别是针对所谓的市场化模式,有关政府部门更要把社区居民主体地位的维护和各种权益的保障作为工作的重点。
2.强化对社区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的培育
近几年,民俗文化旅游的社区参与问题开始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关注,但总体上看社区参与中的诸多矛盾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突出表现为社区居民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培育相对滞后。丰富的民俗文化不在景区,而在社区;本真的民俗文化也不在旅游节表演的舞台上,而是在百姓的日常生活中。试想,如果没有了社区对自身文化的深刻感悟及由此形成的“文化自觉”,即使在旅游节日中有再华丽的服饰、再盛大的场面,也只能是摆摆样子的文化“空壳”,长期下去将为旅游消费者所摒弃,其市场的生命周期也行将完结。
光有参与民俗文化旅游的意识还远远不够,“意识”再强,缺乏“能力”,充其量也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民俗文化旅游的社区参与能力有着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它不仅体现为居民的文化知识、服务技能、文明礼节等基础层面,还包括与民俗文化旅游及其节庆活动相关联的生产运营、市场营销、投融资、组织协调、规划与管理创新等方面的能力表现,是在文化旅游开发中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综合能力。
总之,民俗文化旅游开发活动的社区参与,是参与意识、参与能力与参与效果的统一体,缺乏明确的参与意识和应有的“文化自觉”,没有一定的在投资决策、经营、管理及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参与能力,自然也不会有稳定的高质量的参与效果。近几年,福建南靖土楼因成为“世界文化遗产”而蜚声国内外。然而,火爆起来的旅游并没有带来当地村民收入的火爆。形式上看是由于村民没有获得足够多的旅游补贴,没有得到在土楼售票、安保及导游等方面的充分就业机会,而问题则出在他们的意识不足,特别是能力欠缺上。作为一种生存本能,当地人便随意搭建、摆摊做生意,由此引发不少冲突,已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
3.营造社区充分参与的政策环境
如果将活态传承中的民俗文化比作池中之鱼,那么,各级政府的工作就是为“鱼儿们”营造出一个适合于它们生长的客观环境。[9]政府及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在努力提高社区参与意识、参与能力上出台鼓励政策,在资金投入、教育培训、税收、成立文化社团组织、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社区更多的优惠和帮助;另一方面,要鼓励基于社区和面向社区的民俗旅游开发,而不是片面追求所谓“与国际接轨”或建设“高档国际旅游区”、办“国际旅游节”。通过政策引导,形成旅游业对民俗旅游区物质资源、劳动力市场的依赖和拉动效应。如果一个地方民俗旅游的规格、档次及人力资源需求与社区居民能力脱节,就会出现社区与旅游业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
近些年,香格里拉旅游业高速发展背景下,社区间接参与旅游业及其从中获益不足,就是一个典型例证。[10]在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清永陵、4A级旅游景区的赫图阿拉故城和满族文化旅游节等开发活动有了一定的规模和影响。但旅游开发活动还没有突出形成对周边经济的拉动,整饰一新的景区与破败的民俗村落为邻,热闹的节庆开幕式与被旁落、冷清的民俗社区相对照,巨大的反差背后隐藏的是没有形成社区充分参与并受益的政策环境。因此,只有通过既鼓励面向社区的文化旅游开发,又设法提高居民的参与能力,这种双向的政策驱动,才能使民俗文化得以有效的保护和传承,民俗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才能得以稳固。
4.有效发挥民间文化组织的作用
围绕民俗文化旅游开发,通过建立各种民间文化组织,并最大限度地促进社区参与,是发达国家、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民俗旅游业的成功经验。目前,我国各类社会组织发育严重不足,快速发展的全球化、城市化及现代传媒等更是给民间文化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带来巨大冲击。在东北的许多满族集聚地,过去经常活跃着各种文化团体,像辽宁抚顺的满族秧歌队在1985年普查统计时,城乡有50多支,它们经常活跃在各种节日的舞台上,演出活动遍及各县区、乡镇、村屯。到目前,这些秧歌队已寥寥无几,有的甚至连过年都不见活动,现状令人担忧。民间文化组织既是民众社会的组成部分,又是许多物质的、非物质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在民俗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产业发展中能起着官方组织、专家学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必须运用社会组织力量,秉承“社会事业社会办”的理念,支持民间文化社团组织开展民俗文化活动,包括逐步扶持它们做好民俗旅游节庆活动的组织工作。近几年,这方面的工作虽然开始有了些起步,但总体上民间文化团体仍然数量少、组织分散,并面临着在准入登记、办公及活动场地、资金、人才等方面的诸多困难,它们在民俗旅游开发中的作用和影响还十分有限,值得政府部门关注,并设法研究促进其进一步发展。
四、结 语
近几年,中央电视台的“星光大道”栏目连续创造收视率新高,其观众喜爱的程度竟超过“春晚”。原因固然很多,但有一条可能是最重要的,那就是星光大道是真正意义的百姓舞台,星光大道的节目着实接上了“地气”。因为接上了“地气”,才拥有了“人气”。无论是历史时期,还是现代社会,节庆活动都需要有广泛的社会群众基础。历史上的许多民俗文化节庆之所以远近闻名、百年不衰,甚至千年延续,其重要原因就是为广大民众所喜闻乐见、普遍认同和热情参与。当前,民俗文化保护与传承面临的最大困境是其生存条件的不连续和传承环境的恶化。改变这一状况的出路就是要努力发挥政府主导和社区居民作为传承主体的作用,真正还民俗于市井及乡土社会,尊重民俗的自身演化规律,通过政策引导有效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参与能力,以此来保障民俗文化保护事业与民俗文化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1]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1.
[2]李 莉.我国旅游节庆的品牌化发展之路[N].中国旅游报,2007-07-18(013).
[3]2012中国(抚顺)满族风情国际旅游节开幕[EB/OL].(2012-07-10)[2013-04-11].http://expo.people.com.cn/GB/n/2012/0710/c57922-18481540.html.
[4]俞吾金.我们不需要“伪民俗”[N].人民日报,2006-09-12(011).
[5]王海鹰.“伪民俗”遮蔽民俗旅游文化本色[N].华东旅游报,2007-10-16(003).
[6]杨雪梅.“伪民俗”指鹿为马——少数民族都“跳竹竿”?[N].人民日报,2007-11-09(011).
[7]MURPHY P E. Tourism: a community approach[M]. New York: Methuen, 1985.
[8]王文章.形成广泛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N].光明日报,2007-06-09(003).
[9]苑 利.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我们所需注意的几个问题[J].农业考古,2006(6):168-175.
[10]陈 飙,钟 洁,杨桂华.云南香格里拉藏族社区参与旅游发展过程的限制性因素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8):165-169.
2013-06-06
佟玉权(1962-),男,教授;E-maildmutong@163.com
1671-7041(2013)06-0049-04
F592.3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