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辱使命 勇挑重担谱写龙江水利改革发展新篇章
2013-11-02黑龙江省水利厅厅长
黑龙江省水利厅厅长 陆 兵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黑龙江省计划落实资金181亿元。建设水利工程868项,其中,超亿元的大项目87项。哈尔滨等6座重点城市防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100年一遇标准。新增水库7座,全省水库达到1 034座,蓄水能力提高到27%。农田灌溉面积增加到7 793万亩(519.53万hm2)。解决74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75%。建成农村水电站6座,全省83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达到110万kW。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 307万亩(87.13万hm2),治理率达到48%。全面启动滨水城市水生态环境建设,为建设生态强省作出了重要贡献。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确定“三条红线”指标。健全法规体系,省人大颁布全国第一部省级农田水利专项法规——《黑龙江省农田水利条例》;省政府出台《黑龙江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水文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定额标准》《黑龙江省用水定额》等地方法规。依法治水、科教兴水、人才强水战略加快实施,水利改革不断深化,行业能力逐步加强,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水利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2013年对黑龙江省水利厅来说,又是难以忘怀的一年。受降雨和干支流及境外来水影响,嫩江、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四大流域洪水齐发,洪水量级之高、来势之猛、持续时间之长、破坏性之强、影响范围之广、受灾程度之重,历史罕见。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在全省抗洪抢险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上,给予水利行业高度评价。
当前,黑龙江省水利事业正处在一个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八大把水利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位置,强调要加快水利建设,增强城乡防洪抗旱排涝能力,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把水利建设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作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城乡统筹的重要内容。特别是2013年,黑龙江省发生了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水利设施水毁严重,防洪工程建设亟待加强。大灾之后要思大治,大治之中必须大干。我们既要清醒地认识到,这次大水是加快水利建设的有利契机,更要深刻意识到,灾后水利建设,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责任重大。王宪魁书记、陆昊省长多次强调,要做好水利建设长远规划,加快黑龙江、松花江、嫩江干流防洪工程和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加大涝区治理力度,加快城市排涝工程建设。力争用3~5年时间,使黑龙江省大江大河面貌彻底改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顶层设计,组织编制《全省现代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全省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全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全省灌溉发展规划》《全省排涝规划》等一批谋划长远、总揽全局的水利发展战略规划。
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着力构建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体制机制,是龙江水利人面临的严峻挑战。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获得国务院批复,上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龙江水利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也为广大水利人施展才华提供了广阔天地。
黑龙江全力抗洪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