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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援疆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践探索

2013-10-24曾浙一贺卫华

住宅科技 2013年2期
关键词:喀什地区示范点富民

■ 曾浙一 贺卫华

0 引言

上海市对口支援的新疆喀什地区是一个农业大区、贫困大区,农业人口300多万,占全疆1/4。受援四县地处偏远,山区戈壁,自然条件差,民间流传:“吃水靠涝坝,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道路未硬化”。农村的生存条件艰苦,人均耕地少、生活质量低、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农牧民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缺少自我积累与自我发展能力。上海对口支援新疆前方指挥部按照“规划先行、民生为本、产业为重、人才支撑”思路,着眼于群众第一、民生优先的原则,把农村“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工程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优先安排和推进,打造成为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和谐工程、致富工程”。坚持“安居与富民、定居与兴牧”同步推进,在建设家园的同时,发展生产、增加农牧民收入,让南疆农民、牧民住上安居房、幸福房,造福各族百姓。

1 基本情况

1.1 四县乡村和人口概况

上海对口支援喀什四县中的巴楚县位于喀什东北部,莎车县、泽普县和叶城县相对集中于喀什地区的南部。四县区域面积5.8万k m2,占喀什地区36%,下辖16个镇、57个乡、21个农林牧场、1200多个村。四县区域内人口168.22万人,占喀什地区41%。在四县中,泽普县因有石化工业支撑,交通方便,人口较少,经济实力相对较强,人民生活水平较高;莎车县、叶城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巴楚县是喀什地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四县区域内1/3农牧民仅能解决温饱问题,没有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四县年收入低于1198元的还有56.78万贫困人口,贫困群体占总人口的48%。

四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与全国、全疆平均发展水平差距十分明显,水利、道路、电力、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帐较多,公共设施严重不足,从而制约着县域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目前,对口四县区域内还有86%的行政村没有通上油路,27%农牧民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40%的农村人口居住的是土坯房和木板夹心房;城市供水、排水等设施滞后,供水不足、排水设施简陋的矛盾日渐明显,远不能满足城镇居民的日常需求;乡村两级集镇发展基本处于无序的初始状态,完全没有集中的排水、垃圾处理等设施。

1.2 农牧民住房现状

喀什地区是一个农业大区,农牧民人口众多。长期以来,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农牧民居住条件十分落后,土木建筑多、住房面积小、房屋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短缺等问题相当严重。2009年,农牧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15.52m2。有相当一部分农牧民居住在“土坯房”、“土块房”中,地震安全隐患严重,绝大多数农牧民住房无厨房、卫生间及上下水配套,人居环境十分恶劣。

新疆自治区自2004年2月24日实施抗震安居工程以来,由于各方面财力有限,先后7次调整建房补助标准,每户建房补助与实际建房成本相差很远,农牧民自筹压力极大。无奈之下,有的农户甚至拒绝领取建房补助,仍然居住在破旧不堪的危房之中;而已建成或基本建成的抗震安居房也普遍存在房屋面积较小、功能不够完善、基础设施简陋等诸多问题。据调查统计,自2004年至2010年,自治区下达喀什地区的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共为60.75万户。其中,9.20万户未享受资金补助的自建户实际上没有新建抗震房;4.88万户未领取建房补助,事实上应建未建;14.35万户属于“2.24”地震灾后应急建设的过渡性木板夹芯房;已建成或基本建成农村抗震安居房32.32万套。在已建成或基本建成的抗震房中,4.9万套尚未封顶、2.13万套围护结构不达标,均不具备入住条件。而且,这些房屋既没有厨卫用房,也没有配套基础设施,生活居住十分不便,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标准还有很大差距。

此外,由于全地区农牧民人口中少数民族占绝大多数,户均人口高达4.12人。按照自治区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标准,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仅为12.14m2,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致使很多农牧民家庭三、四代人同归一户。而自治区抗震安居房的标准配置每户通常只有3间房屋,居住生活极为不便。有的老人只好将抗震安居房让给年轻人结婚居住,自己仍然居住在原来的危旧房中,生命财产安全依然面临严峻威胁。

1.3 援建主要任务

根据“统筹考虑新农村建设和农牧民安居,实现新建房屋功能齐全,庭院经济长足发展,设施水平显著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整治初见成效、村容村貌大为改观、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先急后缓、有所侧重”的总体目标,到2018年,基本完成喀什地区四县农民“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工程。2011~2013年重点完成10.88万户最困难农民新建安居房建设任务;2011~2013年力争完成1984户牧民定居房建设任务。农牧民基本实现户均住房面积原则上达到60~80m2,房屋抗震节能,厨、厕、卫、浴、水、电、路等功能齐全,基础设施完善,生产设施齐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生活质量大幅提高,实现“农民有新房,牧民全定居,家家通水电,户户能增收”(表1、2)。

1.4 2011 ~2012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推进情况

表1上海援建喀什地区四县2011-2013年“安居富民”工程安居房计划任务表

表2 上海援建喀什地区四县2011-2013年“定居兴牧”工程安居房计划任务表

1.4.1 实施情况

2011年,喀什地区新建“安居富民”工程下达计划31907户,上海市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地区四县“安居富民”新建和改建计划总量达4.1万户,安排专项补助资金9亿多元。其中,新建2.3万户,改建1.8万户,涉及60个乡镇,379个村。上海市安排的计划超地区29.25%,占喀什地区12县市总量的56.99%。截至2011年底,四县累计开工新建37898户,占年度计划91.9%,开工率占地区下达计划的118.8%。已竣工28475户,占年度计划69%;已入住26686户,占年度计划84%。除莎车县改建工程数量较大,未达到指挥部年初计划数外,四县的新建工程总数已超年初计划,并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表3)。

因莎车县“定居兴牧”工程受莎车机场选址和道路及配套建设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规划选址多次调整,目前还在积极努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2011年的“定居兴牧”工程的计划实施进展(表4)。

2012年,喀什地区“安居富民”工程下达计划37900户,安排专项补助资金6.6亿多元,涉及83个乡镇,862个村。截至2012年底,四县累计开工4万户,开工率占地区下达计划的106%,已竣工3.8万户,占年度计划100%,已入住26578户,占年度计划70%(表5)。

2012年,“定居兴牧”计划450户,截至2012年底,三县累计开工515户,开工率114%(表6)。

1.4.2 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拨付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工程援助资金的通知》(新援疆办〔2011〕7号)的要求,按照2011年上海市对口援疆计划,已将“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和基础设施配套及阵地建设资金近5亿元全部拨付到四县账户。按照2012年上海市对口援疆计划,已将“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和基础设施配套及阵地建设资金6.6亿元全部拨付到四县账户。

1.4.3 乡、村配套设施和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统计情况

2011~2013年,计划村配套设施建设193个,乡、镇配套设施计划建设33个,基层组织阵地计划建设478个村、23个社区,共投入援疆资金6.2亿元,强化供水、供电、供气和生态保护,每户住上新房的同时,生态生产得到保障。

1.4.4 “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工程示范点完成情况

根据指挥部要求,四县分指挥部经与各县委、县政府商议,2011年,四县“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工程示范点,共计32个点。这些示范点主要分布在315国道、巴莎公路、喀群公路两侧和居住条件最困难、老百姓要求改造呼声最高、主动参与改造愿望最强烈的乡村。通过会同分指挥部和县安居办多次组织专人对上述示范点进行现场踏勘、帮助和指导,优先开展规划和建筑设计,优先支持建材供应、优先组织力量实施。目前,莎车县6个示范点,已开工536户,竣工462户;泽普县6个示范点,已开工646户,竣工612户;叶城县10个示范点,已开工616户,竣工511户;巴楚县示范点由5个增加到10个,已开工586户。

2012年,四县“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工程示范点,共计50个点。目前,莎车县20个示范点,已开工2626户;泽普县10个示范点,已开工868户;叶城县10个示范点,已开工1320户;巴楚县示范点10个,已开工1062户。

表3 2011年四县“安居富民”工程进展情况

表4 2011年“定居兴牧”工程进展情况

表5 2012年四县“安居富民”工程进展情况

表6 2012年“定居兴牧”工程进展情况

示范点的建成,为相邻乡村、广大农牧民进行实地宣传,发挥了良好的带动作用。特别是2012年7月份后,在地委行署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下,通过县委县政府和安居办及乡镇广大干部的艰苦努力,分指挥部的支持配合,四县的开工量从30%,每月不断增加,跃升至目前118%,充分体现四县干部的拚博精神、体现老百姓的迫切愿望、体现党的安居富民政策得到各族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1.5 主要措施

1.5.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级责任

四县都成立了“安居富民”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上海挂职领导、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建设、国土、纪检、审计等部门领导共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职能工作组和办公室。为加大“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力度,四县实行领导干部责任制,由县委书记、县长分片负责,由一名县委常委或一名副县长和相关部门领导,负责一个乡镇(场)的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因行动迟缓、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单位领导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各县上下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1.5.2 注重规划为先、选用新型建材

指挥部组织了上海四家甲级规划设计院的近百位专家和规划设计人员,深入乡村和农牧民家庭,广泛听取老百姓对房屋新建、改扩建、庭院经济、配套设施及增加农业大棚和畜牧业棚圈的意见,采取集约土地、太阳能淋浴器、太阳能路灯、净化集水、抗震加固等措施,编制了不同类型乡村规划,设计了不同户型、面积的20多种方案,供农牧户选用。如:叶城县的农房就地改建和莎车县新建与改造结合的改善型模式;巴楚县集中建设一层楼新房加庭院“小分离”配套的提高型模式;泽普县集中建设两层楼房加周边“大分离”配套的跨越型模式的分类实施,深受不同收入农户的欢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领导十分关心农牧民住房工程建设,特别是对墙体泛碱、节能保温、外墙涂料等应用要求,上海专家进行专项研究,提出适合南疆实际的新型建筑材料。

1.5.3 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百姓作用

2011年3月21 日,上海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在喀什召开了“2011年上海市对口支援喀什地区四县‘安居富民’工作推进会”。指挥部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各分指挥部积极配合受援县县委和县政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居富民”工程的重大意义和各项优惠政策,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激发了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宣传动员鼓励农户以工帮建,进一步降低农牧民在“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中的投入成本。目前,上海市援建喀什地区四县的不少农民已经形成了“要我建房”到“我要建房”思想观念的转变。

1.5.4 各县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思路

对农户实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既考虑经济条件较好的富裕农民建房问题,更突出解决贫困群体建房问题。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鼓励其建设高标准的两层“别墅式”安居房;对于贫困户,鼓励其建设不少于60m2的平房;对于中间户,鼓励其按照“两层设计、分层建设”的原则,先建第一层,有条件后再建第二层。同时在县城周围、中心乡镇及工业园区试点启动农民住宅小区建设(多层),搞好规划设计及配套设施建设,在农民广泛接受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

1.5.5 政府调控积极平抑建材价格

“安居富民”工程全面铺开后,各县建材市场一度出现建筑物资价格急剧上涨的局面,建材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直接涉及到农民利益,许多群众对安居工程建设带来的价格上涨颇有异议。为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各县通过政府采购上网统一招标方式,对水泥、红砖、钢筋、木料、沙石等建材进行集中采购,有效地遏制了建房成本急剧上涨的趋势。

1.5.6 严格检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各县严格按照地区安居办提出的“安居富民”工程十不准的要求加强质量管理,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承担责任”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职责,完善工程质量检查、考核、通报等制度,坚持工作到户、责任到人,分片分项记录。同时,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的质量监督员,经县质量监督组统一培训合格后,配发上岗证,分配至各乡镇场负责安居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安居富民”工程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质量监督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重点部位必须由县质量监督组与乡质量监督人员同时签字认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质量问题。

1.5.7 大力支持积极开展技术培训

为进一步做好指导培训工作,由指挥部邀请,上海市建交委也积极支持“安居富民”建设,派出市建管办、安质监总站和定额管理总站的多位专家深入四县调研检查指导,并开展安居富民、安全管理培训。各分指挥部协助各县政府开展了工程监理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促进技术管理、质量监管。如:叶城县分指挥部会同“交钥匙”项目的承建单位上海城建第二市政公司,与叶城县恰斯米其提乡党委签订了“党建联建协议书”,送技术下乡,对村民瓦工、泥水匠、钢筋工等人员上门进村辅导、专项培训,得到了对口支援四县的一致称赞。

1.5.8 加强建中和建后有序管理

为进一步加大力度,聚焦重点难点,统筹协调推进,以点带面,科学管理、示范引领、强化考核、克服困难、早出成效。前方指挥部结合援建工程“为党旗争辉、为喀什造福”和“立功竞赛”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上海市对口支援新疆援建工程“百日计划”推进的通知》,并从2011年4~12月期间,开展了3次“百日计划”的推进工作考评。通过3次“百日计划”的推进,四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安全控制、施工进度都有大幅度促进和提高,“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总体推进有序,克服了大量困难、解决了许多难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乡村面貌焕然一新,群众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针对四县已完工居民在房屋装修和使用中出现的擅自拆改承重墙和搭建的行为,指挥部向喀什地区安居办提出了《关于加强安居(定居)房装修管理规定》建议,帮助指导四县乡村加强管理,引导农牧民合理安全使用新建和改造后的房屋,珍惜和保持援建成果。

2 援建基本成效

经过几年的援建,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际建设中,存在援建机制、推进方式、监管措施、鼓惩办法、技术保障、管理创新和工程进展不平衡的情况,共性问题和突出难点有待不断实践与探索。

2.1 援建机制方面

2.1.1 推进方式

“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工程在上海新一轮援疆项目中属于“交支票”项目,即由指挥部按照计划实施的进度将资金划入县财政专户,其施工质量、进度由受援县委政府全面负责,乡镇推进、各村实施、农户配合。指挥部可提供规划、设计、人才及监理等支持,其资金在上海援疆资金计划中占了40%以上,3年累计达20亿元,对于参加“安居富民”工程的农户,上海援疆资金对每户补贴1万元,中央和新疆自治区则从2010年补贴1万元、2011年1.4万元到2012年补贴提高至1.85万元;对于“定居兴牧”的牧民,上海援疆资金对每户补贴5万元,中央和新疆自治区则从2010年补贴3万元、2011年3.5万元到2012年补贴提高至4万元,其余资金由农户贷款或自筹。

2.1.2 监管措施

指挥部制定《上海市援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援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安居富民”和“牧民定居”项目由四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推进和质量,援疆指挥部结合四县人民政府要求,在规划、设计、监理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并提供项目资金保障;分指挥部会同四县政府监管项目立项审批、实施进度和项目质量,审核和监管项目资金申请、拨付和使用。

2.1.3 奖惩办法

各县对积极参与新建和改造安居房的农民家庭,都有相应的奖励办法和措施。如开工前3~5名农户,奖太阳能淋浴器、种羊种鸡、果树林木苗等,对不及时参与的农户,也会做大量说服动员工作,帮助农牧民改变观念。对特别困难农户,由村委会给予相应资金和建材方面的支持。

2.1.4 技术保障

上海援建安居房建设按照“因地制宜、整村规划、多种方案、尊重意愿、分步实施”的原则,上海规划设计联合团队提供20多种乡村规划和安居富民房屋设计方案供农户选择,有1层80m2的达标保障型房、也有1层100多m2的提高型房,更有100m2以上的2层楼的富裕型房,所有房屋设计都做到家庭居住功能齐全,同时配套完善村级设施和乡村阵地建设,达到房屋结构安全、建筑立面美观、居住环境舒适,水、电、气、路等满足使用要求。

2.1.5 管理创新

上海援建“安居富民”工程,一是规划为先,结合实际和需求,因地制宜,兼顾产业发展;二是建筑设计多样,充分体现民族风俗和地方建筑风格,各具特色;三是房屋功能合理配套,厅、卧、厨、卫、储等俱全;四是尽量采用节能、环保建材,门窗强化保温密闭效能;五是大力推广利用太阳能技术;六是加强房屋装修安全和质量保障管理;七是促进建后农牧民自我管理,强化《自管公约》、《村规民约》的宣传、落实和检查。

2.1.6 总结宣传

指挥部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各分指挥部积极配合受援县县委和县政府,广泛宣传“安居富民”工程的重大意义和各项优惠政策,通过创建水、电、路、气、厨、厕、浴齐全的“安居富民”示范点,向周边群众展示成果,大大提高了群众参与“安居富民”工程的知晓率、参与度,激发了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当地群众出现了从2010年的“要我建房”到2011年“我要建房”、2012年“我参与建房”的可喜变化。

2.1.7 推广应用

2011~2013年选择100多个村作为援建示范村,引导农牧民、树典型样板、起带头作用。同时,进一步推广2012年编制的《外墙涂料适用性和耐久性研究及应用工程试点》和《喀什四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建设导则》在对口四县的应用。发挥后方技术力量,开展《城乡建筑和安居工程房屋外墙色彩选用和色谱配置导则》编制。

2.1.8 建管评估

近三年的援建量大、面广、受益农牧民众多,大量新村、新房建成,配套和基础设施、基层阵地、服务用房提供使用,最终效果如何需要第三方测评,征询使用人意见,改进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改进建设过程控制,改进建后管理,不断提高援建水平,更好造福各族百姓。

2.2 援建困难

2.2.1 部分试点工程未能入住使用

目前大量粉刷一新的单体建筑建成,但有相当部分工程基础设施设备配套还跟不上,收尾工作迟缓,在庭院分割、棚圈、居住区内道路、绿化、水电气等配套还有未能及时同步完成的现象。由于村干部忙于抓生产,对农民装修的引导、帮助和支持不够,装修期过长,影响正常入住使用。

2.2.2 农民实际装修入住困难较多

由于受建材普遍涨价和施工人员少等因素影响,2012年上半年四县安居工程推进速度不理想。在地区召开“全区安居富民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后,四县增加力量、多方筹措建材、调集施工队伍,建房速度明显加快,四县许多整村或集中成片建成的住房拔地而起。但冬季来临,农民来不及装修或等待农富、果品、畜牧销售后收入,才能抽出资金购置装修建材,造成入住新建安居房的农民数量还不够多。

2.2.3 乡村规划和户型设计需加强

中央、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和上海援建资金的规划设计费用要加大对乡村规划的覆盖力度。由于县财政困难,拿不出专项规划设计资金,县乡建设专业的规划力量跟不上,设计队伍人手少,造成安居房规划设计模式单一、房型单一、布局类型少且面积偏大,缺乏个性,当地特色不强。

2.2.4 公建配套建设相对滞后,乡村管理要加强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目前已开工的安居工程有相当一部份,只建新房,对生活区域内的基础配套设施规划执行力不够。农民一旦入住,生产、生活用水、用电、用气和污水处理、取暖等问题很快暴露出来,如果不及时解决,农牧民“新房”入住有相当困难,应引起各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2.2.5 当地配套资金缺口较大,影响建房速度

中央、自治区及援建省市的补助资金和援建资金共2.4万元/户,建设80m2安居房所需资金约6.4万元,购买钢筋、水泥、红砖等建材需2万多元,银行贷款3万元,农户还需自筹1万元。由于近年来,各县大力建设抗震安居房,农民投入过多,导致自筹资金能力有限,乡村支持力量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房的进度。

2.2.6 施工队伍和人员短缺,工资连年成倍增长

2012年以来,特别是“三夏、三秋”等农忙季节出现了用工短缺、人员不稳定、工资翻倍增长等问题,致使用工难,成本增加。地区和县政府要给予相应干预,对技术工种和施工人员要出台从业标准,对小工偏面无序上涨工资的现象要进行执法检查,否则,农民辛苦的血汗钱被涨价所消耗,施工质量不能保障,还会形成恶性循环。

2.3 建后管理方面

2.3.1 2013年“安居富民”示范点选择有待调整

一是部分示范点远离交通主干道,且进村道路路况差,也为示范点公建配套带来困难。二是部分示范点房屋设计存在明显不合理,如房屋附属设施用砖太多,围墙过高过厚;有的卫生间空间太小,只有一个蹲坑位大小,农民洗澡将会带来问题。三是部分示范点房屋外墙颜色缺乏当地民族特色,县政府未能制定相应的指导意见和色样供农牧民选用,随意性较大,外墙涂料因色彩返工,引起农户不满。

2.3.2 新农村建后入住的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加强

随着大量安居房的不断建成和近几年农民收入的不断增长,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户已经不满足简单入住,开始注重室内装修效果,由于缺乏必要的房屋结构安全知识,擅自拆除承重墙,扩大空间的现象时有发生;室外擅自搭建牛羊棚、鸡狗窝、鸽子笼的情况很普遍,严重影响建筑外貌和新农村建设成果的保持。

2.3.3 安居工程建设和富民增收措施有待不断整合

莎车县以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改善型模式;巴楚县集中建设1层楼新房加庭院“小分离”配套的提高型模式;叶城县的农民房以就地改建结合新建的模式,同时注重生态保护,把房子建到果林中;泽普县受益红枣经济的农户,采用归并集中建设2层楼房加周边“大分离”配套的跨越型模式的分类实施,让农民既住上新房,同时又能结合庭院经济有效开展生产,真正实现安居乐业。

在提升百姓居住质量和环境的同时,注重产业发展、功能配套。例如泽普县古勒巴格乡将安居工程与旅游规划结合起来,建设集居住、休闲、旅游、民族风情为一体的“安居富民”工程。探索景区管理新模式,在乡政府层面成立古勒巴格产业发展公司,在村民中建立农民旅游合作社,发动农民一起参与景区的建设和管理。许多村申请把种鸡、种羊、种牛引入新建和改建后的农牧民家中提高经济增收能力,做到安居和富民共建设、共促进、共发展,愈来愈多的农牧民感受到援疆建设带来的丰硕成果。

3 促进援建“安居富民”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3.1 加强宣传力度,加快安排农牧民入住安居房

分指挥部要主动协助县委、县政府帮助农牧民抓紧入住安居房,要落实2010年试点工程和2011年上半年开工的工程竣工验收并入住,确保农牧民群众“搬得进去、住得舒心”,全面提高入住率。

3.2 切实组织力量,细化乡村规划和建筑设计工作

要严格按照《喀什地区实施安居富民工程指导手册》的要求,加大连片特困地区的规划和计划安排,整合资源,安居建设和富民支持同步推进。规划、设计和庭院布局要科学、规范、合理、实用,切实做到村镇布局与村庄整治规划相结合,新居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前瞻性”与“普惠性”相结合,户型美观与功能实用相结合,民族地方特色与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相结合,方案供乡村农牧民选择。

3.3 增加资金投入,加快乡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分指挥部要主动协助县委、县政府加快推进各县乡、村配套设施和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的规划、立项、审批和实施力度。特别要确保农牧民入冬前能够入住安居房,当务之急要尽快将给排水、供电和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到位。

3.4 加大整合力度,有效使用各类各方补助资金

分指挥部要协助县委、县政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集约利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用。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沼气、改厕、温室大棚、畜牧养殖、棚圈、建筑节能、连片整治农村环境等项目资金,帮助建房农户及早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3.5 做好2013年建材储备和乡村施工力量组织

分指挥部要协助县委县政府积极加强建材市场调控,及时筹备2013年安居工程建房所需的建材。要充分利用冬季农闲农民劳动力充足、建材市场价格平稳的有利时机,及早备料,购买钢筋、水泥等建材,防止建筑高峰期劳动力紧缺和农民购买建材难的问题发生。

3.6 加强施工骨干人员技术和管理培训力度

分指挥部要协助各县政府利用农闲和冬季时间,充分发挥县职业高中、质量监督站的作用,不断加大对质量监督人员、各类建筑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培训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使建筑工匠、建房农户知晓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同时,可充分发挥“交钥匙”施工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指导帮助乡村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管,做好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3.7 加大2013年援建工程示范点建设力度

分指挥部要配合县委、县政府,优化2013年“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工程示范点的分布,确保2013年安居工程示范点建设能够出形象、出成果。示范点的选择和分布要有特色和代表性,能够全面体现中央政策、援疆建设支持和老百姓安居乐业的成果。要接近交通主干道和县镇景观道路,要有一定横向和纵深展开度,建筑外立面设计和色彩具有相应的民族特色,一村、一路应相对统一。对过于零星分散的农户,建议有条件的乡村在原址或原址附近集中新建或改扩建,有利于公建配套设施的同步建设。同时,分指挥部要落实专人负责示范点建设的推进工作,采取定点责任包干管理制度,分指挥部要全过程参与示范点的规划选址、建筑设计、计划制定、外墙色彩、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和建后管理制度制定等方面工作,确保示范点真正发挥示范效应作用。

3.8 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建后长效管理落实

根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通过调整布局,因地制宜探索“林中建房”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减少树木果林砍伐,最大限度保持南疆脆弱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针对四县已完工居民在房屋装修和使用中出现的擅自拆改承重墙和搭建的行为,要全面贯彻落实由上海援疆指挥部和喀什地区安居办制定的《加强“安居富民”房屋装修的管理暂行规定》。帮助指导四县乡村加强管理,建立村规民约和完善新农村管理制度,引导农牧民合理安全使用新建和改造后的房屋,珍惜和保持援建成果,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实现。

4 结语

民生大于天。上海市对口支援喀什地区四县,通过“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等一系列民生工程的建设,让南疆广大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当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土坯房、石头房,搬进设施齐全的安居房,各族群众从安居和富民的进程中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能够进一步凝聚全疆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激发创造新疆幸福美好明天的热情和创造性,2020年与全国人民共同进入小康社会,安居乐业,就是和谐,就是国泰民安,就是人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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