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国前后档案接收与管理工作的得失
2013-10-21孙勇前
孙勇前
摘 要:建国是我国档案事业的建立历程的开始,主要工作是接收中华民国时期各政权机关的档案,接收明清档案和改组旧的历史档案馆,得到了数以百万计的档案,但同时也由于各种原因散失了许多,这其中的得与失都值得我们总结和借鉴。
关键词:建国;档案;接收;管理;得失
★本文为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档案事业的历史考察和历史经验借鉴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立项编号为L09DT007。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孕育着党的档案工作的萌芽,是党领导的档案事业的创立历程的开始。经过二十八年的英勇斗争,至1949年,中国人民终于推翻了国民党政权的统治,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档案事业的建立历程。
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档案事业面临的一个基本任务,就是要把分散的、不统一的档案工作建设成为国家规模的集中统一管理的社会主义档案事业,更好地完成党和国家赋予的新的历史任务。
此时档案工作上首先急需做的,是及时地接收中华民国时期各政权机关的档案、明清档案和改组旧的历史档案馆。据一九五八年的不完全统计,仅历史档案一项,全国省级以下机关档案室共接收56.8万卷,还有零散文件584万件、55.9万箱、8.7万捆。在这个过程之中,有很多的经验教训。
1 建国前后档案接收与管理工作所得
1.1 准备充分,未雨绸缪
早在1947年2月8日,解放战争尚处于战略相持阶段时,周恩来就高瞻远瞩,有预见性地亲笔起草了《收集顽政权一切档案的通知》,要求各路解放大军在解放了敌人占据的城市后,立即“收集顽方政府一切档案、文献、法令,转送后方,得便送延安。”这一重要通知是周恩来协助毛泽东掌握分析情况,摧毁蒋伪政权,准备接管城市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全面接收国民政府档案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不出所料,一年后,解放战争进入战略反攻阶段,1948年11月,朱德、彭德怀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惩处战犯命令》,其中指出:凡国民党军官和政府官吏“烧毁一切文电案卷者”均应逮捕法办,保护档案有功者受奖。这一命令有力地震慑了国民党政权的行政人员,为档案的顺利接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2 领导重视,高屋建瓴
在严酷的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不仅重视档案,亲自收集保管档案,还经常教育部下要爱护每一份文件,保护好党的机密。毛泽东就经常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讲:“任何时候都要注意保护文件”,“遇到危险情况,你们不必顾我,要先保护秘书和文件”。
尤其是周恩来,在参与领导革命的长期过程中,始终重视档案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档案工作的思想和观点,亲自领导了党的档案工作和新中国社会主义档案事业的建立和发展。他认为,历史档案是历史的记录,是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凭证,是进行历史研究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是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革命和建设的真实记录,是从事各项工作的必要条件,是总结历史经验、研究历史的依据。这些思想,至今仍具有指导意义。
建国伊始,政务繁杂,但党和国家领导人秉承一貫的传统,高屋建瓴,仍然把档案工作放到一个极其重要的地位,促进了档案工作的发展。
1.3 建设组织,完善制度
1949年10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二次会议做出决定,组织以陈云副总理为主任的政务院指导接收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处理有关旧政府中央各机关人员、档案、图书、财产、物资等接收事宜。同年11月,又成立了指导接收工作委员会华东工作团,前往南京、上海等地进行接收。华东工作团驻宁办事处设有档案组,具体负责档案的接收与整理。
在建设组织的同时,不断完善制度。1951年9月29日,在周恩来的关怀下,政务院发布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对建立政府机关的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做出规定,提出了机关档案要实行集中管理,为机关工作服务的原则和任务,有力地推动了政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建立。紧接着中共各级组织也分别制发《中共中央机关档案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建立与健全党委机关档案工作的意见》、《档案工作条例及分类法》,对档案的管理作了及时规定。
2 建国前后档案接收与管理工作所失
在这场历史大变革的洪流中,流失的各类档案数以万、几十万计。其中有的是历史久远的珍品,有的是国内早已失传的孤件,是编史修志、史学研究不可缺少的宝贵史料,甚至是无法用金钱计算价值的国宝。其原因多种多样。
2.1 野战部队缺乏档案观念
1947年7月开始,解放战争进入战略反攻阶段,到1948年,发动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军事斗争成为这一时期的主旋律。国民党军队兵败如山倒,在灭亡前,必然会疯狂地破坏和劫运相关的档案文件。同时,解放军的野战部队忙于追歼残敌,无暇他顾,在加上普通官兵缺乏档案观念,对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发生过在济南战役中将文件烧掉烤火的事件,更遑论能在第一时间对国民政府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导致很多档案文件因此而散失或销毁,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
2.2 档案专业人才匮乏
随着解放区的逐步扩大,直至全国解放,档案专业人才的不足的短板日益显现。虽然之前为满足国内档案人才的急需,民国时期曾开办不同形式的档案教育以培养应用性档案管理人才。但是由于当时国共两党不可调和的矛盾,加之档案的保密性质,对于国民政府的档案管理人员或镇压、或遣散,不能予以任用。所以当时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多数是半路出家,基本上没有受过正规的档案专业教育,也没有经过基础的档案知识培训,对管理档案的要求、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等一系列业务生疏不熟,档案收集意识淡薄。
为了培养档案专业人员,1952年中国人民大学创办了档案专修班, 1955年,在专修科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档案工作者,档案专业人才不足的状况才得到缓解。
2.3 档案管理严重缺乏规范性
新中国建立初期,由于缺乏经验,档案的管理是很分散和落后的。如一个机关形成的文书档案由秘书部门的档案室保管,电报由机要部门保管,财务会计档案和其他业务档案又各由专门机构保管。销毁档案没有统一标准,没有监督制度,将档案当废纸卖、任意销毁档案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多数机关的档案都没有进行分类整理、立卷。许多档案没有编目登记,管理不便,检索困难。又如由于肃反、镇反和审干的需要,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将北洋政府、国民党政府、汪伪政府时期敌伪政治档案均从原有档案中抽出来,分别由公安等有关机关和部门保存。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可行的,但是却人为地破坏了一个机关档案的有机联系,甚至使机关内一个组织机构的档案被分散保存。
由于历史、时代和档案工作自身的发展和局限,决定了建国前后档案工作的特点,这些特点代表着这一时期档案工作的主要成就与不足,由于此间的档案工作是我们今天档案工作最直接的历史渊源,因而无论是成就或不足,我们均应予以借鉴和接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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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裴桐.当代中国的档案事业[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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